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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朗仔厦监狱
释义

“朗孜厦”作为旧西藏地方主管拉萨的司法机构,下设一座规模较大的监狱,坐落在拉萨市八廓北街,始建于五世达赖时期,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监狱概况

朗仔厦监狱,西藏著名的监狱,位于布达拉宫的下面是旧西藏政府的监狱。令人毛骨悚然的朗仔厦监狱,使人想起欧洲宗教裁判所或者伦敦塔、巴士底狱。

根据CCTV10的专题介绍,旧社会的喇嘛曾是作为主要的刑审讯人员,对囚犯战俘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虐待,而罪人名单由上层官员决定。然后,到了新中国,作为一个著名的景点开放,许多宝贵的资料虽然在文革 土改时被摧毁了,但当地政府仍然尽力恢复其原貌,是非常有历史意义的一个地方。

历史意义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法治图谱和“政教合一”的三大领主的司法机构的残忍和腐败。作为西藏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朗孜厦”,经闲置多年之后,现正在重新维修,准备对外开放。

7月初,记者赴朗孜厦监狱采访,收集了西藏有关封建农奴制法治的大量史料,并走访了西藏自治区博物馆、拉萨市文物局等有关对旧西藏法律研究的专家和学者,揭开了“朗孜厦”神秘的面纱。

人间地狱

7月,拉萨的盛夏美丽如画,八廓街上游人如织。在著名的大昭寺北面有一座典型的藏式建筑格外引人注目,它就是被人们称为“人间地狱”的朗孜厦。因朗孜厦正处于修缮中,还未正式对外开放,游人只好踮足相望,可有谁能想到这里曾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封建农奴制的拉萨行政司法机关所在地。

朗孜厦是噶厦政权的拉萨地方政府,按照西藏的习惯,政府驻地要同时设置监狱,因此,朗孜厦将建筑的一、二层辟为监狱的牢房,专供关押人犯。三层是办公场所,其中一间作为政府惟一的办公室,政府官员称头人,头人是由达赖直接任命的四品或五品的俗官充任,其行政职责,就是向老百姓催差要钱;其余的几间,是监狱的审判处和驻监人居住之地,设警官、秘书、管家、看守各一人,办事员20余人。监狱功能齐全,有牢房、刑具,有警官和看守。

树杆镣

朗孜厦的大门开于二层,记者在二层的展览厅看到一幅令人心悸战栗的画:一个人犯因饥饿难忍,在啃食木制的梁柱。现朗孜厦管理人员、年已72岁的白玛次仁介绍说:朗孜厦监狱是真正的人间地狱,只要把人犯投进这里,沉重的井盖一落,从此就与世隔绝,活着进来,就别想活着走出去。只关进牢里还是不错的,对重犯还要戴上几百斤重的树杆镣(用整棵树干做成的一种刑具),5个人的10条腿夹在同一条木镣上,想动抬不起腿,睡觉翻不了身。在这里,黑暗没有尽头,等来的只有死亡。

屠杀人犯

记者沿着二层狭窄的楼梯下到一层,一层称为地牢,有5间牢房,里面低矮而潮湿,叫人难以直身,关押在这里的都是重刑犯。在一层上下楼梯处是当时行刑的地方,刑具和刑罚十分残酷,有挖眼、抽筋、剥皮、剁手足、割舌、割鼻、割耳、戴石帽、挖心等几十种之多。朗孜厦还借实施酷刑和屠杀人犯之机,经常为噶厦政府和寺庙中的上层人士提供“念咒经”用的祭品,如人皮、人肉、人心、人肠等,手段十分残酷。在这里,一件件刑具揭示了旧西藏封建农奴制法治的残忍,一具具尸骨真实地记录了当年那些死刑犯的哀鸣和酷刑下的惨叫。

三大领主

朗孜厦不仅是监狱,同时还是审判和执行的场所。二层的门前为宣判台,台前是广场,死刑仪式就在这里举行,一经宣判,即将人犯绕八廓街示众后处以极刑,执行死刑的方式五花八门,但都极为残忍。

在旧西藏,以达赖为首的噶厦政府、贵族、寺庙三大领主,既是法律的制定者,又是法律的执行者,三大领主都可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设置司法机构和法庭,即便没有专门、固定的法庭,也可以随时行使审判职能,法律对此不作任何规定和限制,除相对专一的审判机构外,行政机关、寺院、大庄园主都可以干预审判或直接办理诉讼。

朗孜厦监狱是三大领主残害人民、维护佛教利益的工具。记者在西藏博物馆看到一封噶厦政府名叫次曲康的头人写给朗孜厦监狱头人书信的原件:

执格头人

本处需要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阳之水、旋风土、向北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二十日送往。

噶厦政府和寺庙中的上层人士,为了“念咒经”,需要大量的人体器官作祭品,朗孜厦监狱只好杀害无辜的农奴,为三大领主服务。从农奴到检察官的西藏自治区隆子县检察干警格桑平措介绍说:在旧西藏,达赖什么时候“念咒经”,朗孜厦就什么时候抓人、杀人。住在八廓街的次仁央宗14岁的儿子普布,因寺庙中的上层头人要“念咒经”需要人体器官,被朗孜厦监狱抓去活活杀死,次仁央宗得知后赶到朗孜厦,连儿子的面都没看到,就被赶了出去。据不完全统计,仅1948年,朗孜厦就三次无故抓人、杀人,被害无辜农奴达21人之多。普布的死,是三大领主对藏族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也是朗孜厦作为旧西藏以三大领主为首的司法机构残害人民的真实写照。

残酷刑罚

中国古代曾出现和使用过十分残酷的刑罚,如战国时期就有车裂、剖腹、体解,以后还有凌迟等等。但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法治下的刑罚与这些原始的刑罚相比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用农奴的骨头做成的法器

记者在朗孜厦二层展览大厅看到这样一幅画面:贫苦农奴朗吉因交不起农奴主的税金,被砍去左臂。在旧西藏像朗吉这样被残害的农奴又何止千万。农奴布德,因对上有反抗行为,根据旧西藏“十六法典”第7条规定:“下对上反抗者、民反者均犯重法,应在其身上挖去眼睛、抽去腿筋,割其舌、断其手,或立即杀之……”于是,布德被农奴主用“石帽”(一种挖眼的专用刑具)挖去双眼。在拉萨八廓街,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介绍说:在旧西藏,大街上随处可见被砍去了手臂或大腿的人。这片断的记录,是旧西藏普遍的事实,见诸于当事人的记忆和描述之中。

在朗孜厦我们可以看到,昔日残害农奴的各种刑具仍然依稀可见,据这里的管理人员介绍:朗孜厦监狱的刑罚种类繁多,五花八门,而且还不断创造出一些新的用刑办法,择其主要的有挖眼、割舌、剥皮、断臂、蝎子洞、烟熏等几十种。如挖眼,在给人犯用刑时,给人犯戴上一个数十斤重的石帽,然后由两人持棒骨分别用力抵住两侧太阳穴,在上下左右挤压下,人犯的眼球向外突,然后用专用工具轻而易举地把眼球挖出。人犯在经受巨大的痛苦之后,留给他的是一生的黑暗。

一位在西藏居住了20年的英国女居民,在回忆录上介绍这样一幕:朗孜厦监狱的一名看守当众鞭打犯人,然后将他的衣服剥光,在夜里把犯人捆在山顶的一个要隘口上,一夜之间犯人就被活活冻死了。今天的人们,很难想象朗孜厦当初这些刑罚的野蛮和残忍。美国作家大卫·麦克唐纳在他的《西藏写真》一书中,对这些刑罚作了真实的描述:“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世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益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这不正是旧西藏三大领主的司法机构的监狱用刑野蛮、残忍的一个缩影吗?

农奴制度

解读西藏农奴制法治图谱

全世界所有的佛教经典,几乎都把“众生平等”、“慈悲为怀”、“自利利他”作为一种理想的追求。释迦牟尼曾说过四句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在佛教中被奉为“通戒”,广为信徒持守。

旧西藏的统治者,也无不标榜自己是佛门虔诚的信徒,但他们推崇的佛教与真正的佛教是从根本上背道而驰的。透过朗孜厦看西藏农奴制度法治统治图谱,不难看出,旧西藏三大领主在宗教场所建造、设置监狱,古今中外闻所未闻,这确实发生在旧西藏的寺庙里,发生在噶厦地方政府的朗孜厦监狱里,这是旧西藏农奴制度的产物,也是旧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产物。

虽然旧西藏的统治者们曾把他们那里极力描绘成一片净土,描绘成人间美好的天堂,并以此来麻痹群众。通过对朗孜厦监狱的调查了解,仿佛在朗孜厦监狱传出的皮鞭抽打声中,从拉出的被肢解的人犯中,以及今天还摆放在那里的人头骨、肢体的见证中,今天的人们也许很难理解,旧西藏以慈悲为怀的佛教圣地,怎么会变得这样鲜血淋漓?号称是佛的信徒们,怎么变得这般心狠手辣?对此,我们只能在三大领主的反动统治阶级的本质中寻找原因和答案。

无论是奴隶制社会的旧西藏,还是封建农奴制社会的旧西藏,始终存在奴隶主与奴隶,农奴主与农奴两大根本对立阶级不可调和的矛盾,奴隶主、农奴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反动统治,特别看重严刑酷法,他们想通过野蛮、残酷的刑罚来威慑、恐吓被压迫阶级,使之服从于他们的统治与压迫,不敢反抗。统治者将稳固自己的政权和利益的愿望寄托在让人望而生畏的酷刑上。如以挖眼、剥皮、剁手等野蛮残忍的手段,企图制止可能进而形成的强大的反抗力量。酷刑的产生,除旧西藏扭曲的宗教信仰、封闭的地理环境、落后的民俗陋习等原因之外,尖锐的阶级对立是产生酷刑的根本原因。

从西藏1951年和平解放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其司法机关及司法制度经历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特别是1959年西藏平叛胜利后,奴隶制度被彻底废除了,一批翻身农奴走进了政法队伍,西藏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一样,“宪法高于一切”,唱响了严格执法,依法治藏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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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