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朗生 |
释义 | 朗生西藏解放以前,农奴制社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藏族阶层。“朗生”,藏语意为“家里养的”,是奴隶。解放前占西藏总人口的5%。他们没有任何生产资料、没有丝毫人身权利,被农奴主视为“会说话的牲畜”。很多朗生都生活在牛棚里,没有一寸土地,每天做着繁重的劳作,没有任何权利。新中国成立后,朗生烧掉自己的卖身契,象征着西藏农奴时代的结束,朗生翻身当家做主,有了自己的土地和房屋。朗生记录了西藏旧社会达赖政教合一统治压迫西藏农奴的罪行。 政教合一、三等九级的社会社会结构 西藏藏族总人口 98万余人 农奴主占 5% 农奴、奴隶占 95% 农奴主由寺院(上层僧侣),官家和贵族及其代理人组成。历代被封为贵族的大约四百家左右。1959年以前,噶厦系统共有贵族197户,其中大贵族25户,中等贵族26户,小贵族146户。 拥有经济实权的上层喇嘛约400余人。农奴主过着奢侈、腐朽的生活。 农奴其他两个阶层“差巴”和“堆穷”等阶层组成。占农奴60—70%的“差巴”,是给农奴主支差的人。 “堆穷”意为小户,主要是差巴破产后形成的。其社会地位比“差巴”低,生活比差巴苦。“堆穷”约占农奴的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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