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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释义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领导下进行活动的一级学生组织。研会是密切联系学校和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体现我校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代表的是兰州大学全体研究生的权益和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会以积极营造兰州大学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宗旨,以弘扬兰大精神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广大的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服务。

总体介绍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领导下进行活动的一级学生组织。研会是密切联系学校和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体现我校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代表的是兰州大学全体研究生的权益和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会以积极营造兰州大学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宗旨,以弘扬兰大精神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广大的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服务。

机构设置

校研会的主要机构包括:常委会,委员会,秘书处,宣传部,体育部,公关部,文娱部,编辑部,女工部,新闻部,学术部,生活部,调研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络部。

秘书处

秘书处是校研会常委会领导下的研会日常办公机构,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是一个协调机构、执行机构和服务机构。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包括:根据校研会常委会和全委会的决议,统一协调有关事宜,负责校研会文件的起草与发放,管理校研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协调校研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等。

2006-2007学年间,秘书处共起草并发放了10份文件,并于2007年3月成功举办毕业生入职引导讲座,配合体育部举办我校研究生篮球联赛及羽毛球比赛,协调各部门配合新闻部举办首届兰大研究生国学演讲比赛,4月协助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征文大赛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了优秀基层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的评选工作,协调各部门在中央电视台第五届主持人大赛西北赛区中做好服务工作,接待澳门童军总会访问团、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团以及香港新青年丝绸之路文化考察团并与上述访问团举行了会谈,协调组织各部门在禁毒宣传活动中做好服务工作等。

宣传部

宣传部是校研会内设的一个传统部门,高效快捷的做好校研会各部门活动的宣传工作。宣传部是校研会的重要喉舌,是校研会开展学生工作的窗口,它对内传达学生动态、对外展示研会风貌。

在具体工作中,宣传部以海报、喷绘、宣传单及宣传标语等方式为主,并配合报栏进行宣传,以“服务同学”为宣传理念,以做好学校新时期工作重点的宣传工作为目标。

2006-2007学年中,宣传部主要承担了以下工作:

1.配合学校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举办文娱和公益活动,如书法比赛、绘画比赛、征文比赛以及世界水日、环境日的公益宣传等;

3.协助研会其它部门做好必要的宣传。

体育部

体育部是校研会一个重要而又充满热情和活力的部门。体育部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工作宗旨,经常性地收集和反映同学们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的组织好各项体育赛事。同时,体育部积极参加校研会大型活动的协助工作,完成校研会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体育部开展的传统活动包括:研究生春季篮球联赛、春季羽毛球赛、秋季足球联赛、秋季乒乓球赛等。同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2006年5月由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和兰州交通大学四所高校的研究生会共同发起并在我校成功举办了“首届在兰四高校研究生篮球邀请赛”。2007年积极参与了由首届在兰四高校研究生篮球邀请赛发展而来的甘肃省第二届高校研究生篮球邀请赛并获得了最佳组织奖。

公关部

公关部是校研会的基础性部门。作为幕后服务性团队,是其他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有力助手,也是校研会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公关部主要负责向企业和社会寻求赞助,为校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筹措资金及硬件设备,拓宽经费来源。公关部争取来的每一笔赞助费用都将使活动的资金得到充分保障。对外而言,公关部是一个形象部门和代言部门,通过开展一系列公关活动,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保持联系沟通。部员以大方得体、彬彬有礼、谦逊、诚信的态度,良好的团队意识,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时刻注意维护校研会的良好形象。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好校研会整体和其他各部的工作。

文娱部

文娱部秉承“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的宗旨,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娱活动,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推动校园的文化艺术发展。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锻炼自己文娱才能的机会、搭建一个展现自己个人魅力的舞台,进而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生活。文娱部成功举办了研究生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受到了大家广泛的关注和热情的响应。同时我们也注重加强自身的管理建设,通过计划总结,不断完善和发展,在继承良好传统之余,大胆创新,争取策划出贴近大家生活的活动。在积极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之外,协助校研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编辑部

编辑部主要负责兰州大学研究生会机关报——《兰大研究生》的采编发行工作。《兰大研究生》由校研会主办,每月一期,每期4版。2006年9月进行一次大的改版,从原来四开小报改成对开的大报。

目前固定版面有:

第一版:要闻版,主要是报道校内的新闻和校研会及各基层研会的最新动态,由编辑部负责将新闻部及其他各部门的供稿进行编辑整理报道。

第二版:调查版,每期策划一个与大家息息相关的调查内容,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反映我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了解我们身边的人和事。

第三版:综合版,主要是就同学感兴趣的话题进行讨论或者是专题报道,话题主要由编辑部组织讨论,并将大家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专题报道主要是结合校研会的大型活动进行,如近期的关于校研会农民工子弟援助计划的报道及关于我校研究生书画比赛的报道等。

第四版:副刊,主要刊登同学们的文学作品、绘画及摄影作品等,并给与一定的稿酬。另外,本版还开设了“我的博客”专栏,每期刊登一篇同学的博文。除了美文,还会推荐一些好书和经典影片,希望大家在品味那份宁静的同时能够得到一些感悟。

女工部

女工部以全校女生这一特定群体为对象开展工作,本着“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原则,做好女生思想工作,及时反映女生的合理要求,维护女生的正当权益,展示新时代女研究生的风采。

女工部自创办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时代女性特色的有利于女生身心健康的文艺、娱乐活动,帮助引导和努力提高女性的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积极向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广大女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意愿和需要,维护和普及广大女生的权益等。

近一年来,女工部开办了各类舞蹈健身培训班(如瑜伽、健美操、交谊舞等),并组织美容健身知识讲座,不定期举办周末舞会,协助各部门一些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

新闻部

新闻部是校研会宣传工作的重要部门之一,全面负责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各院研究生之间的交流、提高和扩大校研会在校内、校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做好校研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与相关部门工作,从2006年3月正式设立以来,新闻部还本着创新方式、树立品牌、服务学生、活跃校园的原则,积极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活动,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

品牌活动如下:中韩文化论坛、中印文化论坛、传统文化论坛、创新创业论坛、兰州大学菁英论坛系列、教授访谈系列、兰州大学第一届国学演讲比赛等。

学术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宽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培养和训练研究生撰写科研报告、展示学术成果的能力,提高校园文化氛围,学术部通过开展各种讲座,举办多样的学术论坛,开展各种专题的展览宣传活动等形式为全校研究生提供了学术交流的平台及接触其他学术知识的机会。

主要活动介绍:自2006年9月至今举办学术讲座三期,包括由徐海亮主讲的《成功的礼仪》,李永新主讲的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型公益讲座,武兰英老师作题为“我国的营养状况及发展与个人创业”的讲座。2007年举办以弘扬传统文化、宣扬国学为主体的“国学图片展”,及以创文明校园、做文明学生、营造校园文明为目的开展的“校园文明,文明校园——文明在我脚下”主题宣传活动

生活部

生活部主要承担了维持校研会的日常服务工作。随着校研会规模的扩大与发展,生活部也逐渐由一个小部门发展成为校研会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尤其是2006年3月份兰大研究生会家教中心的成立,使生活部有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生活部的职能得到了不断扩充,人员不断壮大,力量不断增强,由一个“务虚”的部门转变为实实在在为广大研究生同学谋利益、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部门。

由生活部主要负责的兰大研究生会家教中心,自2006年3月份成立以来,始终以“服务学生,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免收家教介绍费、提供优质研究生家教为特色,为广大在校研究生免费提供了大量的家教信息,得到了广大研究生的信赖和好评,并已形成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

调研部

调研部立足于校研会在研究生工作中“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理念,针对我校研究生青年群体的实际状况,选取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研究课题进行调查,并将详实的统计数据提供给各相关部门,为各职能部门制定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调研部的部门宗旨——调查同学之所想,研究同学之所虑,反映同学之所愿,解决同学之所求。

调研部的部门理念——必先志于研究,而后成研究生!必先善于研究,而后称研究生!

调研部的部门口号——用敏锐发现,用事实说话。

调研部的部门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方法,和谐的工作关系,创新的工作理念。

2006-2007学年调研部主要成果:

组织开展调查:《中秋,离你有多远?》,《幸福在哪里?》,《你是否抑郁?》,“世界艾滋病日”调查,兰州市农民工子弟生存教育状况调查,兰州大学本部、医学校区和一分部后勤服务质量状况调查,兰州四高校后勤服务质量调查等多项调查活动。4月27日赴兰州市榆中县园子乡进行北京光华基金会榆中北山项目前期调研。并举办《角落、孩子、希望——城市边缘孩子的故事》大型图片展和“勤俭节约,奉献社会”大型义卖捐助活动,2007届毕业研究生之“爱心捐助”活动,承办2007伊利优酸乳大学生音乐节兰州大学赛区的前期宣传和报名工作,与青协共同实施“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农民工子弟援助计划”。

青年志愿者协会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是隶属于校研会的部门之一,由广大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研究生组成,目前协会志愿者200人左右。

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精神指导,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为行动口号,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新风正气,在校内外推广服务意识,始终秉承“服务学生,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

协会自成立以来陆续开展了农民工子弟的义务支教工作、毕业生爱心捐赠活动、“勤俭节约,奉献社会”大型义卖捐助等奉献社会、关爱弱者的公益活动等,并以长期进行的“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农民工子弟援助计划”作为协会的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以此为核心来共谋志愿者的深远发展。

请相信:“青年志愿者,是一个用爱心写成的名字”!

请坚持:“青协,是一个用无私奉献凝聚起来的团体”!

请铭记:“让我们共同为青协而努力,让爱心与奉献充实人生”!

志愿者们时刻准备着,在您需要的时刻!

网络部

作为广大同学了解校研会的主要平台,网络部以研究生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为主要任务,配合新闻部撰写发布校研会新闻,利用网络快捷、方便的特点,及时报道各部门活动进展,进行网络宣传和调查等活动。

网络部一直致力于宣传网络文化,倡导网络文明,丰富网络生活,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流氛围,为同学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目前网络部已举办了首届研究生电子竞技比赛和首届研究生网络文化节活动,主要包括:网络图片展,网络知识文化系列讲座,网络文学比赛,开展关于“校内网络服务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开展CS电子游戏比赛,举办题为“文明上网,远离有害信息”的签名活动等。

研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团委具体指导下的我校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于全体研究生为工作理念,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拓展研究生的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 本会的总体任务和目标

端正学风,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研究生自身优势,带领广大研究生抓住时代机遇,努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世界形势发展趋势的需要,积极投入社会,为祖国的繁荣、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建设与发展作贡献。同时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和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和学术氛围。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引导研究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繁荣做贡献。

(二)发挥学校各部门与广大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广大研究生向学校有关部门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要求,参与涉及研究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研究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深入调查,协助学校解决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为研究生服务。

(四)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组织研究生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发挥研究生在学术科研上的优势,积极组织各类科技学术活动,促进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

(五)认真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研究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的同时,注重与社会的联系,真正做到服务于社会。

(六)加强省内、国内各级研究生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协助树立和维护本会声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其他部门的支持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一节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研究生会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代表大会须有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方为有效。

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本会会员通过民主程序产生。代表名额按比例控制在全体会员人数的百分之二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五。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院研究生会主席须列席会议。

第十条 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研究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研究生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全体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研究生会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校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委员任期相应改变。

研究生会委员任期内由于毕业等原因造成委员会名额空缺时,原则上由原选举单位通过一定程序补选,或由主席提名进行补选委员受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应当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能作出有效决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主持。如果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有必要召开全委会时,常委会应召集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议。

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研究生会工作范围内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负责召开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

(四)审议和批准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及有关规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是研究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校研究生会主席是当然的常务委员兼任常务委员会主席,常务委员会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常务委员九人,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

第十五条 校研究生会主席主持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把握研究生会的工作方向,决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校研究生会主席缺位时,由常务副主席继任主席。

校研究生会主席对外代表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职务空缺时,常务委员会应当召开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候选人后进行补选。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职责:

(一)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进行全委决议。讨论研究生会的有关重大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当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 召集、主持研究生会全委会;

(三)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必要时应提交全委会讨论通过。

(四)决定聘请和解聘研究生会专职秘书长、秘书长名单。

(五)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研究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和撤消,任免各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六)领导、协调和监督各院(系)研究生会以及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七)管理研究生会经费;

(八)常务委员会在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九)讨论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校研究生会专职秘书长有权且应当列席常务委员会。

校研究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可以列席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条 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干部一律实行聘用制。

第四节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由研究生会相关部门组织考核,从志愿加入研究生会的研究生中选拔。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职责

(一) 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 团结和联系广大同学,及时收集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全体研究生服务。

(三) 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 各部部长负责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同时协助其他部门,既相互协助又相对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校研究生会每学期工作结束时进行人员工作鉴定,向各学院党委推荐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转交各学院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不能胜任或工作极不负责的研究生会干部,经常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可劝其辞职;对研究生会干部提出自动离职者,需常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方可离职。对于无故不参加研究生会活动两个月以上的研究生会干部,应视为自动辞职并进行相应备案。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各院研究生会是校研究生会在该院的会员组成的基层组织和分支机构,在工作中接受校研究生会委员会和常委会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各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各院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产生研究生委员会,其建制可参照校研究生会的相应规定并结合各院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七条 各院研究生会应当认真执行研究生会委员会或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并对校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 各院配合各院党、团组织开展各种具体工作,与校研究生会共同承担校园文化建设的重任,同时负责推荐校级研究生会干部,并向校研究生会汇报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九条 本会活动经费每学年由学校有关部门拨给,由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统一管理,使用于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同时研究生会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社会各界资金的支持,以服务于研究生会的工作。为了加强经费的使用计划性,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交经费预算报告,并由常务委员会向每学期召开的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

财务管理

为规范校研究生会的财务管理和经费报销程序,确保校研究生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步入规范化轨道,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总则

1.研究生会成员应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俭”的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以勤俭治会的精神要求自己。

2.研究生会的财务工作由分管研究生会的老师和财务主管常委负责。 分管老师负责管理研究生会的经费与账目,审批经费的支出;财务主管常委负责受理各部门的经费申请、各种活动发票账单的转交审批以及统一报账。

二、经费预算

3.学期初,秘书处负责制定研究生会本学期的总体预算,预算由各部门本学期的常规计划各项活动预算组成,经常委会讨论后提交分管老师审批,确定本学期经费大概允许额度。

4.计划外突发事件花费或临时花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前交常委会讨论决定。

三、经费申请与报销

5.活动开展之前,在进行初步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由活动的负责人填写“活动经费审批表” ,交由分管老师审批。活动负责人凭分管老师审批后的“活动经费审批表”(附件一)到财务主管常委处支取经费,活动经费须在得到审批的经费范围内使用。

6.活动结束一周内,活动负责人填写《活动经费报销明细表》,然后持活动使用经费的正规发票,到财务主管常委处进行一次性报销。

7.财务主管常委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向活动负责人进行质询,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及时要求更正、补充,只报销其中合理部分。

8.报销票据的要求:

①报销的发票,必须是正规的工商税务局监制发票,并加盖财务公章;

②发票正面应写明购买物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发票背面应写明经办日期、 经办人(两名或两名以上)、活动名称;

③发票须如实填写,物品名称要详细,禁止使用“文具”、“食品”等抽象字样;

④低于50元开支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具发票的,由经手人说明实际情况并写书面报销申请,由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凭报销申请进行报销。

9.每次活动都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方案进行执行,超过预算的部分将由开展活动的部门自行解决。

四、其他细则

9.印刷制作挂账单位由校研究生会统一择优选定,单项活动挂账应在活动经费预算之内,当然地列入每学期经费之中。未经常委会审批同意,私自挂账于非指定单位的经费由责任人个人承担。

10.校研究生会各部门可以以校研究生会的名义获取外部赞助,获取赞助必须有合同或协议,不得弄虚作假。所获赞助如有结余,余款纳入校研究生会财务统一管理。

五、附则

11.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常委会。

12.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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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