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赖浩敏 |
释义 | 赖浩敏,1939年1月2日出生,台湾省苗栗县人。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日本东京大学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文化大学劳工系讲师,台湾法学会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台北律师公会理事、常务理事,万国法律事务所创所人暨主持律师,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常务理事,“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法规会委员,公务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会议主席,日本奖学金留学生联谊会会长,中华“职棒”联盟常务监察人、仲裁委员会主委,“行政院”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台北延平扶轮社社长,“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委员,日本交流协会法律顾问,关怀生命协会常务理事,“行政院”中央廉政会报委员。1996年任“国家发展会议”副召集人。1997年任“全国律师惩罚复审委员会”委员长。 后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万国法律事务所律师。2009年9月10日,任台湾当局“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委”。 2010年8月24日,赖浩敏被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提名担任“司法院院长”及“大法官”。不过在这项人事任命案于立法院生效前,“司法院长”仍由谢在全代理。 2010年10月25日,赖浩敏、苏永钦在马英九官邸宣誓正式就任司法院正、副院长,马英九亲自监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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