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垃圾焚烧发电 |
释义 | 垃圾焚烧发电是把垃圾焚烧厂和垃圾焚烧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工作。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的二恶英是近几年来世界各国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二恶英类剧毒物质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有效控制二恶英类物质的产生与扩散,直接关系到垃圾焚烧及垃圾发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二恶英的分子结构为1个或2个氧原子连接2个被氯取代的苯环。两个氧原子连结的称为多氯二笨并二恶英(PCDD,Polycholoro diabenzo-p-dioxin),一个氧原子的称为多氯二笨并呋喃统称二恶英(dioxin)。毒性最强的2,3,7,8-PCDD的毒性为氰化钾的1000倍。 工作原理 二恶英在焚烧炉内的生成的来源是石油产品、含氯塑料,他们是二恶英的前体。生成方式主要是燃烧生成。生活垃圾中含大量的NaCl、KCl、 等,而焚烧物中经常会有S元素,从而产生 。 和含Cl元素的盐在有氧气存在时反应生成HCl。HCl又和Cu被氧化生成的的CuO反应生成 。经研究发现,致使二恶英产生的最终要的催化物就是 和C元素(以CO为标准)。 主要优势 控气型热解焚烧炉将焚烧过程分为二级燃烧室,一燃室进行垃圾热分解温度控制为700℃以内,让垃圾在缺氧状态下低温分解,这时金属Cu、Fe、Al等金属元素不会被氧化,因而不会有 的产生,会大大减少二恶英的量;同时,由于HCl的产生量受残氧浓度的影响,因而缺氧燃烧会减少HCl的产生;并且 自还原气氛下也难以大量生成。由于控气型垃圾焚烧炉是固体床,所以不会产生烟尘,不会有未燃尽的残碳进入二燃室。垃圾中的可燃成份分解为可燃气体,并引入氧气充足的二燃室燃烧。二燃室温度在1000℃左右并且烟道长度使烟气能够停留2s以上,保证了二恶英等有毒有机气体在高温下完全分解燃烧。此外使用布袋除尘器避免了使用静电除尘时Cu,Ni,Fe颗粒对二恶英生成的催化作用。 二恶英的排放标准 日本垃圾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标准(浓度单位:ng TEQ/m3,换算基准O2=12%) 焚烧能力 (C) 新建(1997. 12.1后) 1997.12.1~1998.11.30 C≥4t/h 0.1 改造 80 1 2t/h≤C<4t/h 1 改造 80 5 0.2t/h≤C<2t/h 5 改造 80 10 其他国家垃圾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标准 国家或地区 排放标准(ng TEQ/m3) 对 象 换算基准 德国 0.1 新建(1991以后)旧有(1996达到) O2=11% 瑞典 0.1 荷兰 0.1 新建(1991以后) O2=11% 丹麦 1.0 新建(1986以后) O2=10% 焚烧设备某垃圾焚烧电厂的垃圾焚烧炉采用加拿大制造的顺推、多级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炉应用到了世界第三代控气型固体废弃物热分解处理技术(CAPS),可有效减少焚烧产生的有毒气体。 1、垃圾仓结构 垃圾由汽车运到处理厂后倒入垃圾仓内。垃圾新入仓的垃圾在仓内存放3天后就可入炉燃烧。垃圾在仓内存放时经过发酵、排出渗滤水后可提高进炉垃圾的热值,又使垃圾容易着火燃烧。在仓内,用吊车的抓斗将垃圾送至炉前料斗。 2、炉排结构 垃圾焚烧炉为往复式、顺推、多级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炉内有一个给料器和8个燃烧炉排单元组成,包括干燥段的两级炉排、气化燃烧段的四级炉排和燃尽段两级炉排。焚烧炉内温度控制在700℃以内。燃尽的垃圾从最后一级炉排离开焚烧炉落入灰槽中。 给料器和防火门 给料器通过给料器(Loading Ram)将落入料斗的垃圾从防火门前推入燃烧室。给料器只负责给料,不提供燃烧空气,并通过防火门与燃烧区隔离。防火门在给料器收回时保持关闭状态。关闭防火门可使炉膛与外界隔开,维持炉内负压。同时,燃烧室的入口处有温度测点,当燃烧室入口的垃圾温度过高时,电磁阀将控制防火门后的喷雾器喷水以防止防火门打开时给料斜槽上的垃圾将料斗中的垃圾引燃。 燃烧炉排 八级燃烧炉排分为两级干燥炉排、四级气化燃烧炉排和两级燃尽段炉排。每级炉排下面都有液压驱动的脉冲推动装置。8级推动装置(推床)按一定顺序推动垃圾,使进入焚烧炉的垃圾依次被与各级炉排相配合的的推床推到下一级炉排上。炉排上有均匀分布的小孔,用于喷出燃烧所需一次风。供燃的一次风由炉排下的一次风管供给。垃圾在炉排推送过程中受到燃烧器和炉内的热辐射以及一次风的吹烘,水分迅速蒸发,着火燃烧。 燃烧器布置 一燃室有两个主燃烧器,如图二17,18所示。焚烧炉内燃烧炉排上方有温度测点,当焚烧炉启炉时和燃烧温度低于要求时,燃烧器17投油助燃。燃烧器18位于炉膛出口,用于补燃未燃尽的垃圾。燃烧器所需的空气由四台焚烧炉公用的一台燃烧风机提供,燃烧器燃烧所需空气为由大气吸入的洁净空气。当燃烧风机故障或供风不足时,由旁路(图二 6所示)取送风机的部分送风供给燃烧器。 3、二燃室烟道 二燃室主要部分为圆筒形烟道,没有管道等造成的烟气死角。设置二燃室的目的是为了使烟气在120~130%的理论空气量下,1000℃左右的条件下停留>2s,使有害气体在炉内分解。在二燃室入口有副燃烧器,当系统检测到二燃室出口烟温小于一定值时将点火补燃。二次风在二燃室入口处进入二燃室。二燃室有上下两个出口通至余热锅炉,两个出口前各有一个液压驱动的挡板控制烟气的进入。 4、通风系统 每台焚烧炉都配有一台送风机。风机从垃圾池吸入空气,同时也吸入从一燃室推床下部泄露到焚烧炉外部的气体。这样安排送风的来源是为了保证垃圾仓为微负压状态,避免垃圾仓的气体外泄。送风进入余热锅炉,经余热锅炉的两级空气预热器后进入一个大混合集箱(如图二21),然后分别作为一、二次风进入焚烧炉的一燃室、二燃室。集箱还可以接受从不经过余热锅炉的送风旁路返回的送风。离开集箱的一次风又分两条管路:管路1通至三条风管,供风给1~3级炉排;另一条管路2通至五条风管,供风给4~8级炉排。供给炉排的一次风可以烘干垃圾、冷却炉排并供给燃烧所需的空气。管路1上的风量调节阀应根据焚烧炉入口的温度进行调节。管路2上的风量调节阀则应根据焚烧炉炉膛的温度和氧量进行调节。炉膛的空气量应该为理论空气量的70~80%。二次风则经过管路进入二燃室。二次风供应量为理论空气量的120~130%。 5、排灰系统 由焚烧炉排出的灰渣落入灰槽中。两条相平行的灰槽的布置方向与焚烧炉的布置方向垂直,四台焚烧炉的灰槽横向贯通。液压驱动的分灰器(图二 23所示)选择将灰渣落入某个灰槽中。灰槽底部布置有灰传送带,负责运走四台焚烧炉排出到灰槽中的灰渣。灰槽中要求保证有一定的水位来浸没灰渣。 6、烟气处理设备 烟气由余热锅炉排出后首先进入半干式洗气塔,塔中利用雾化器将熟石灰浆从塔顶喷入塔内,与烟气中酸性气体中和,可有效清除HCl、HF、 等气体。在洗气塔出口管道上有活性炭喷嘴,活性炭用于吸附烟气中的二恶英/呋喃类物质。烟气之后即进入布袋除尘器,使烟气中的颗粒物、重金属被吸附去除。最后将烟气从烟囱排入大气。 广州垃圾焚烧广州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厂,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风波,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多方信息显示广州市政府目前已将广州市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广日集团,这家以生产“日立”牌电梯而闻名的电器企业,如今正雄心勃勃地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领域进军。2010年广日集团很可能形成4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在建的发展局面。未来广日集团根据需要将在广州兴建若干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将市场逐步推广至其他城市。 设备昂贵广州决心走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路子,就有全盘引进,还是消化吸收再创造的问题,广州从决心走这条路子的那天起,就决心把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工作,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起来,打破国外设备在这个领域对我们的垄断。中国垃圾焚烧发电现在的主要设备都是国外的,大多数来自欧洲,但进口的设备非常昂贵。我们国家迟早要走垃圾焚烧的路子,土地比国外城市更稀缺,不可能在这个领域全盘引进,不可能没有自己的产品,广州1万多吨垃圾都要引进国外的设备,一吨垃圾的设备焚烧处理建设费用第一次投资的费用大概是50万元左右,进口的设备非常昂贵。 环保要求市民担心垃圾焚烧发电厂带来环境污染问题 按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同时他还强调与广州市政府签订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是广日集团,并不是广州环投。现在广州环投并不是广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如果广日集团要把特许经营权转让给广州环投公司,必须经广州市政府允许。 广州环投公司成立后,立即介入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2009年6月25日,广州环投公司又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广州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1.85亿元。随后,广州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为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单位,并于今年9月开始进行工程监理招标。 巨额利润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开资料显示,垃圾处理费补贴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垃圾发电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所谓垃圾处理费补贴,是指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就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目前,海南是全国垃圾处理补贴费最低的地区,每吨只有50元;上海属于比较高的地方,每吨120元。 一般在60元到80元就有赢利空间。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广州市政府给予广日集团的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未见公布,广州市政府将给予广日集团的垃圾处理补贴费约为每吨140元。广州市政府通报,目前广州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万吨。按照这个数据来计算,那么广日集团每天可获得的垃圾处理费补贴168万元,全年累计超过6亿元。这意味着,如果广州市政府给予广日集团25年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那么在广州垃圾数量维持在每日1.2万吨,仅垃圾处理费补贴,广日集团就可获得150亿元。 广日集团还可从发电业务中获得收入。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为扶持再生能源项目,除保证垃圾发电的电量全部收购上网外,每度电还补贴0.25元,同时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 2000年,广州市物价局曾批复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为0.63元/千瓦时(不含税),而普通电厂上网电价每度只有两三毛钱。2009年2月正在运行的李坑焚烧发电一厂,每吨垃圾平均发电360度,最多可达400多度,年上网电价达到5000多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说,一般仅仅依靠电价收入,就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则成为企业利润。更关键的是,由于是特许经营,具有垄断性质。只要签了合同,这个利润就是有保障的。该人士指出,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垃圾焚烧处理悄然成为一个热门产业。 垃圾焚烧的困境在农业经济时代,所有的垃圾都可以被自然“回收”。然而在城市化和工业化时代,瘦弱的自然界已经越来越难以消纳人类生活的附属产品。 于是,人们开始刨坑,用“卫生填埋法”处理我们产生的废物。但随着垃圾填埋场地的告急,人们必须另辟新路。 这条新路就是垃圾焚烧法。它比起填埋法,效率高、占地面积小,一度被视为“减量快”的好方法。日本曾一哄而起地建了6000多座垃圾焚烧炉,占据世界垃圾焚烧炉数量首位。一些发达国家也进行效仿,把垃圾焚烧推向了高潮。垃圾焚烧法进入了发展时期。 然而,经过上百年的实践后,垃圾焚烧法却一直未能被广大民众接受,其弊病突出表现在潜伏污染更重、耗资昂贵、操作复杂和浪费资源等方面。 据多种文献报道,每吨垃圾焚烧后会产生大约5000立方米废气,还会留下原有体积一半左右的灰渣。当今最好的焚烧设备,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也会释放出数十种有害物质,仅通过过滤、水洗和吸附法很难全部净化。 在有害物质中,最主要成分二恶英是国际公认一级致癌物。二恶英被称为“地球上毒性最强的毒物”,在自然界中几乎不存在,只有通过化学合成才能产生,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900倍。二恶英的半衰期是14-273年,会在人体内不断积累。 在越战中,为了切断越共的胡志明小道,美军用飞机喷洒了7600万升每公斤含2毫克二恶英的落叶型除草剂“橙剂”,以清除遮天蔽日的树木。后来,在越南长山地区,人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缺胳膊少腿或浑身溃烂的畸形儿,还有很多弱智儿童。这些人就是“橙剂”的直接受害者。据统计,越战中曾在南方服役的人,其孩子出生缺陷率高达30%。此外,在南方服役过的军人妻子的自发性流产率也非常高。 而且,二恶英污染源无法完全控制,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垃圾焚烧厂实现了连续实时监控,北大二恶英研究实验中心的项目负责人陈左生博士形容,二恶英样品前处理的工作量,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装满大米,从中挑捡出一颗带色的大米。 事件回顾2009年2月4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明确了将在番禺区建设日处理2000吨垃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在国庆节后开工,计划于2010年亚运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此举一出,立刻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到,公众反对政府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主要原因是: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产生剧毒物质“二恶英”及其他污染问题。 番禺各大社区业主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向有关部门表达反对意见,核心观点就是“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应建在人口稠密的居住区”。据了解,近期某网站组织的一个网络调查已有超过6万网民参与投票,其中有近67%的番禺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厂,支持建厂的占近14.5%,另有超过11%的市民认为“可以建,但要有更合理的规划及环境保障”。 “二恶英是毒性最大的化合物之一,其毒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有‘世纪之毒’之称,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一级致癌物。除了剧毒之外,二恶英之所以可怕还因为它溶于脂肪,难以降解,半衰期时间长,属于持久性污染物。对于这样一个每天生产有害物质的焚烧厂,政府为什么要在我们市民居住集中的地方建设,我们今后该怎么生活,我们的健康又怎么保证?”市民马女士对记者说。 “目前国际上对焚烧方式也存在争议,不宜轻易上马。由于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运行管理上尚存在问题,垃圾发电厂能否有效控制二恶英等有害物质的产生也有争议。”有专家对此表示了质疑。 市环卫局对市民的反对强调,不可能上一个污染项目,该项目技术先进,希望市民不要视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洪水猛兽”。 “根据《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及其修编建设计划和《广州市番禺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规划》,番禺区的生活垃圾必须由番禺区自行处理。”对于市民的担忧与质疑,广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特大型城市的广州,垃圾填埋的方式已经没有出路,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可以减少污染。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番禺在现有规划和未来规划中,已难以规划兴建大型卫生填埋场,因此决定采用焚烧发电技术处理生活垃圾。“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这其实是通过结合大石街会江简易堆填和焚烧区域的综合整治,采取建设技术设备先进的垃圾焚烧厂,实现垃圾处理设施的以新代旧。与填埋和堆肥相比,将垃圾焚烧更为环保,而且不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原有的环境,是可以减少污染的。” 本末倒置的现状处理垃圾的有效做法其实早已存在:通过提倡循环再用和减少包装来减少生活垃圾的产量。即使没有得到循环利用,仅仅是有效地对垃圾进行分类,都能使焚化炉的排放更容易达到标准。因为焚烧单一成分时,温度可以被更精确地控制。 这也是垃圾管理一直遵循的优先次序原则:reduce(减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首要的一个是在源头减量,实行垃圾分类。 其实,在50多年前,中国有一些城市早已是世界上垃圾分类最先进的城市,那时几乎所有的大街小巷都布满了“废品回收站”,可惜,这套废品回收体系在80年代末慢慢萎缩。 这种萎缩换来的是民间自发武装消灭垃圾的战斗力的迅猛增长。上世纪80年代末,来自四川、河南、安徽一带的农民,把“从垃圾堆里掘金”的事业做得无比热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有拾荒大军10万人,废品收购站及临时性收购点约5000个,其中有登记注册的约2100个。只可惜,他们一直被垃圾管理者视为竞争对手,被城市管理者视为“小商小贩”,不是遭受盘剥,就是遭受打压,因此,对抗垃圾能力最强大的民间武装,一直得不到建立集团军的机会。 广州市环卫局环卫处处长鲍伦军也承认,广州市的垃圾分类主要由市场自发运行,由群众和企业自发形成的利益链驱动实施,缺乏政府的主导推动和有效指导。他表示,由于难以对从业人员和废品收购站进行有效监管,不能对回收再利用渠道进行科学规范,同时缺乏专门的垃圾分类场地,容易造成环境的再次污染,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各级政府缺乏对垃圾分类进行长远规划,对垃圾分类投入严重不足,垃圾分类设施缺乏,回收体系不完整,整个产业体系极不成熟,“分类收集、混合运输、处理”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推动垃圾分类的强制力不够,源于立法跟不上,全民教育和理念宣传也不尽如人意。 广州的问题存在于每一个中国城镇里。毛达,北京师范大学欧美环境史博士生,2007年曾受邀参与北京市垃圾处理工作的调研。在调研中,他发现北京市每年投在垃圾分类上的专项资金只有2000万元,可是在一个垃圾焚烧厂的投资就超过8个亿。在他看来,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居民反对居民反对建焚烧垃圾发电厂 为了真实了解居民的看法,充分反映意愿,为环评部门提供参考,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垃圾焚烧厂规划地周边居民开展了抽样问卷调查。据介绍,本次调查的对象以“番禺大石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地周边村民和小区业主为重点。155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居住地离拟建设的垃圾发电厂约8公里以内的受访居民占92.3%,8公里以外的占7.7%。 11月4日,该调查结果出炉。在回收的155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97.1%的受访居民不赞成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附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据悉,民意调查报告已以《广东省情调查报告》专送版形式呈送给了广州市市长张广宁。 另外,调查还显示,在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过程中,92.5%受访居民对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很不满意”,4.8%受访居民表示“不太满意”,0.6%“基本满意”,仅有0.3%的受访居民“很满意”。 居民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在环评尚未通过时,已进行拆迁征地,让人感觉势在必行,被选比率达95.2%;其次是项目选址、规划,未召开听证会,未广泛听取居民意见,被选比率为81.9%;有61.9%的受访居民不满意是因有关部门未主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评进程。 调查中,有83.9%的受访居民认为不能通过。但受访居民担心,由于环评是专家评审,已进入规划建设流程的最后阶段,此前种种迹象显示政府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势在必行,而且环评部门是由政府部门委托,环评报告专业性强,因此大部分人认为环评可能只是走秀,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环评若是通过了,居民根本不信任此结果。 调查发现,如果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环评,88.4%的受访居民表示不信任此结果,要求召开听证会,组织国内外权威专家重新审议,并要求公开发电厂建设核心数据;10.1%的人表示不太信任,要求全文公开环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后再最终确定。 广东省政协委员李公明则认为,环境保护、评价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很多人看起来是软弱的、缺乏制裁能力的。因此,首先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没有通过环评、没有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之前,停止所有涉嫌动工建设的行为,并且追究已造成既定事实之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其次,尽快公布环评的进度和所有结果,召开由专家、居民代表和政府部门共同参加的听证会,在选址问题上再广泛征集意见和方案。 前车之鉴决战“垃圾门” 台湾向垃圾焚化炉说不 在居民与垃圾焚化炉的对抗上,台湾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政府推动 台湾大规模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是在1980年代。从1984年的《都市垃圾方案》开始,“焚化”就一直是台湾政府制订的“中长程垃圾处理方式”,焚化炉的兴建计划开始在台湾各地推动。1987年,“环保署”成立,之后不久核定了21座焚化炉,总处理量21900公吨/日,预定在1996年前达到垃圾焚化率50%以上的目标。 作为一项重要环境政策,焚化炉多年来被台湾政府视为解决发展与环保冲突的一项“科技产业”,得到政府以多种方式培植和推动,包括为厂商提供优惠贷款、保证利润、奖励投资、甚至承担兴建费等。 在推动焚化炉兴建计划时,台湾政府列出7大原因。在宣传口吻中,对于焚化炉到底产生哪些“二次公害”,可能带来哪些风险,却从未说明。直到1992年台湾第一座焚化炉开始运作,台湾才制订出《废弃物焚化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该标准竟没有规范二恶英。 民间反弹 在政府大力推动焚化炉建设的同时,关注焚化炉问题的环保团体与抵抗焚化炉进驻社区的草根组织开始反弹:环保团体运用科学、法律、媒体等机制揭穿“焚化炉神话”,社区组织则以草根政治实力抵挡焚化炉进驻家园。 1980年代末,焚烧废电缆产生二恶英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当时台湾绿色和平组织就两度发出焚化炉亦会产生世纪之毒——二恶英的警告。 之后,“新环境基金会”也召开记者会批判焚化炉不是万灵妙药,而是“剧毒炼制炉”,不但针对环保署推动焚化炉所声称的优点一一予以驳斥,并提出替代方案堆肥法,呼吁以堆肥取代焚化。 1995年,台湾首度有焚化炉二恶英排放的数据出现,证实环保团体所言不虚。一些长期关注焚化炉问题的环保团体,开始痛批台湾政府过去都在说谎。在那之前,“环保署”每次都以“二恶英去除率已达99.99%”的“标准答案”来搪塞。 1999年是台湾焚化炉污染最受瞩目的一年,许多关键性事件都在这一年发生。 6月9日,环品会提出台湾焚化炉排放超量二恶英的问题,迫使环保署在之后的“世纪之毒——二恶英在台湾”听证会中承诺,将自7月1日起全面监测运转中焚化炉周边空气的二恶英浓度。 12月5日,环品会公布“台北市的焚化炉致癌负担是美国加州标准的两千多倍”的研究数据,震惊台湾。这项研究是环品会委托中鼎工程公司与嘉南技术学院环工系教授分别对台湾当时运转中的5座焚化炉进行评估,再由台大职业医学与工业卫生研究所所长评析得出的结论。 1999年7月16日,环保联盟台北分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前身)与看守台湾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看守台湾”)邀请美国反焚化炉专家Paul Connet 来台巡回演讲。 在Paul Connet博士到台湾各地演讲之际,看守台湾与绿色公民行动联盟从西方国家引入整套的反焚化炉科学知识与论断,编成《打破焚化炉的神话——你所不知道的焚化炉》手册,成为日后各社区的“反焚化炉启蒙”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秘密武器”。这套知识和论断工具推广到环保团体和参与抗争的草根组织,促成社区之间的互相交流,使得反焚化炉行动可以在短短几年内,从各地的独立抗争加温为全台团体串联的景象,迫使政府不得不在整体政策规划上重新检讨焚化炉政策,并取消一些没必要兴建的计划。 反对焚烧的论断 在实际参与反焚化运动的过程中,台湾反对者不但逐步引入西方国家反对焚化炉的一套知识,更进一步发展出契合台湾社区脉络的知识,成为反焚化炉运动批判政府政策的有力武器。 反对焚化炉的团体指出,焚化炉并不如鼓吹者所声称的那么干净,反而制造了更多污染。其次,焚化并非唯一的选择,却是最昂贵、最不环保的选择。这些批评性的论断包括了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对焚化炉中的利益结构以及政府的发展主义与官僚主义进行了批判。 在技术批判方面,反对团体力求专业,反对者在理论与实证上都提出反证,指出这个“科技”背后存在着许多“成熟的技术仍不能解决的问题”。 反对者指出,焚化炉实际上就是一座炼毒炉,它将原本无毒、肉眼看得见的垃圾转变成剧毒、看不见的气体和灰渣,释放到环境中的物质包括二恶英等致癌物质以及铅、镉、锡、锌等多种重金属。 而且,焚化炉的污染防治设备上,不同的防污科技之间可能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比如,新式焚化炉多配有干式石灰洗烟塔加上织布滤网,因其对于二恶英的去除很有帮助,但却完全无法吸附水银,让大部分的水银从烟囱溜走。 进一步,即使砸下重金配置高级的空气污染防治设备,仍无法解决灰渣这个难题。目前灰渣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掩埋和再利用两种。灰渣含有剧毒,必须埋在昂贵的、可随时监控、防止渗漏的掩埋场,但大部分时候都因为成本考量而将之埋在传统的掩埋场,造成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另一个出路是将灰渣制成路面基材、鱼礁、削波块、建筑用混凝土块,甚至瓷砖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品。这让焚化污染更深入地渗进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 更重要的是,风险评估几乎都是以“在最完美的操作情况下”为前提,忽略人为疏失因素。很明显,不熟悉操作情况、疏忽、协调不佳等非意图因素难以杜绝,而一旦疏失其后果就非常严重。更为可怕的是,厂商基于成本考量有充分的动机来制造“疏失”:省去活性碳喷附、对象消耗或故障不予维修、未做好进厂管制、让焚烧后产生严重污染的废弃物进厂焚化……这些结构性的人为因素更是难以控制。 必要性批判是另一重要方面。破解焚化炉干净、无污染的科技神话,必须证明焚化炉不是“一定要的”,更不是“目前最好或不得不然的选择”。 反对焚化炉团体指出,焚化炉不经济,从规划到除役,需耗经费相当高昂,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焚化炉排挤了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才是对环境友善、省能省钱的选择。 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都揭穿了政府的谎言,在此基础上,反对焚化炉团体的批判直指“经济发展至上”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极大化逻辑,以及官方保守、怕事、迷信的态度。同时,反对团体也指出,垃圾焚化处理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台湾焚化厂的兴建多为本土大财团与国外焚化炉公司合作,庞大的利益都流向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焚化炉无法提供较多的当地工作机会。 经由这些知识的传播,越来越多人了解到“焚化炉不只污染住在周边的居民,而是会透过食物、饮水进入每一个台湾人身体里”。这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威胁,都有参与反对运动的诱因与动机。 抗争的结果 经过一次次的交流、串联行动,“团结”的效果逐渐展现,民间团体在与政策制订者互动时正当性越来越高,影响力也越来越大。2002年9月13日,台湾反焚化炉联盟在台东成立。 2002年10月28日,100多个民间团体联署要求“立法院”删除与冻结焚化炉预算共计33.064亿台币。“立法院”审预算期间,民间反焚化炉团体密集动作,以动员民众抗议、开记者会、鼓励公民机构参与公听会等方式持续对环保署施压,最后“环保署”同意邀集国内外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召开“全台废弃物处理高峰会”,检讨废弃物处理政策。 高峰会会议上,“立法院”永续会提出4点诉求作为总结:立刻停止未完工焚化炉的兴建;将节省下来的经费,用于推动全国的资源回收及厨余处理;焚化炉的操作信息,必须完全公开给社会监督;加强地方及社区参与机制以监督焚化炉管理,且二恶英排放后果严重,对操作厂商的要求及管理,必须大幅加强。 与政策诉求同步,台湾各地反对焚化炉的个案抗争也陆续取得进展。比如高雄市美浓地区的小型焚化炉,1999年9月开始运转,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2004年7月,日友公司(在美浓建设垃圾焚化炉的公司)开始拆解美浓焚化炉,据现场员工表示,焚化炉要运往大陆组装建厂。” 专家观点赵章元 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前提 赵章元:如果不搞好垃圾分类就盲目购买大批焚烧炉,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66岁的赵章元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环境与近海环境研究室主任,为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组专家,多年来一直奔走在垃圾禁焚的第一线。 人物周刊:政府何时开始全面推行垃圾焚烧的处理方法? 赵章元:早在2005年前,国家制定“十一五”计划时,政府部门看到焚烧减量的优点,觉得是个好方法,决定要大力提倡。几年后,大家慢慢发现那些焚烧大国都出了问题,当地居民得癌症的几率大了很多,而且空气和土壤中的二恶英和其他有毒物质的含量都高了许多,焚烧发电在国外慢慢变成夕阳产业。所以开始有呼吁政府不要焚烧了,但推广计划早已定下来。 人物周刊:有种观点是,现在的垃圾问题已经很严重,不焚烧的话已经来不及了,现在做垃圾分类也来不及了。 赵章元:我10年前就听过这种说法。这一直是管理部门的搪塞话,过了这么多年还是这个原因。六里屯垃圾场当年选址就说“情况紧急”,一直急到今天,并没有看到哪个是真急。再过几年,这个问题会更严重,还会“急”。管理部门只是空喊,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才会导致这个局面。如果从现在起认真实行分类、回收的话,情况会慢慢好转。但如果还是这个管理和操作水平去焚烧,再过几年情况会更糟糕,更危险! 人物周刊:也有一种说法,垃圾焚烧严格控制的话,不会产生二恶英。 赵章元:是的,许多是来自广告宣传。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焚化炉生产商在本国已经没有市场,所以大举进攻中国,和既得利益者相勾结。就形成这个“广告语言”。 实际上,不可能“根本不产生二恶英”。理论上,在320-850度之间不会产生二恶英,但现实操作中根本无法做到。尤其我们现在是把所有垃圾放在一起焚烧,就更难控制温度了。日本已经操作了很多年,控制很严格,但是污染仍然存在,依然严重。何况我们国家在垃圾分类上空喊十多年也没有做到,以后就真的能做到么? 人物周刊:垃圾焚烧后,对居民和环境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赵章元:从科学角度分析,垃圾焚烧实质上就是把固态变成了气态,表面上这个固体减量了,其实只是假象。1吨的垃圾焚烧后会转变成4000-7000立方米的气体到空中。这些气体有一部分在空中被降解了,但相当一部分,包括二恶英和几十种有害的气体,是无法降解的。这些气体吸附在颗粒物上,受地球引力影响又回到地面,在空气里,还有土壤里聚集。它会波及到全世界,没有边界的。当然离得近就更倒霉。 人物周刊:那是不是如果严格垃圾分类了之后,垃圾就算焚烧了,危害也会减少? 赵章元:对,应该说严格分类后,也没有多少可以烧的。很多东西比如纸张、塑料、餐厨有机物等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这些东西是不应该被烧的。垃圾减量后污染危害必然会减少。而且只要不烧塑料,二恶英的产生就少了。二恶英就是燃烧塑料类氯化物而来的。但塑料的体积有时占到了垃圾的一半。不过,只要我们做好了回收,可燃烧垃圾减少了,危害也会减少。如果不搞好垃圾分类就盲目购买大批焚烧炉,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人物周刊:垃圾分类一直没有执行下去,您觉得原因何在? 赵章元:根本原因是政府负责人不重视,在这方面的投入少。只有等它变成一颗定时炸弹,才会受到重视。有些地方,环保志愿者去做垃圾分类,结果到处理终端又混到一起,很让人伤心。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唤起政府和民众真正的足够重视。 人物周刊:国家现在有没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赵章元:有的,像“要推进垃圾分类”、“提倡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这些话都有,就没有去认真做了。在垃圾处理问题上,政府不作为现象相当严重。 政府回应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11月23日表示,广州目前日产垃圾12000吨,现在市区的兴丰垃圾填埋场将在2011年填满,番禺火烧岗填埋场也将在2012年封场。广州必须寻找新的垃圾处理途径。目前国内主要采用三种垃圾处理方式:填埋、堆肥和焚烧发电。广州选择将垃圾焚烧发电作为今后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向。 “虽然二恶英不能实时监控,但是广州目前运行的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炉温是可以实时监控的,只要炉温保持在850℃以上,再配合烟气排放设施,就可以控制二恶英排放。”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则强调,国家此前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提出鼓励土地稀缺、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发展垃圾焚烧技术,而广州正符合这些条件。 吕志毅称,在日本,连口红都要分拆成塑料外壳和内芯分开丢弃,然而即使在分类如此精细的国家,依然有大量的混合垃圾要处理,为此兴建了大量的垃圾焚烧厂。广州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另一方面仍然不能放弃修建垃圾处理设施。番禺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叶文表示:“政府将依法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环评不通过,绝不动工建设。目前,项目仍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下一步为了充分征求民意,番禺将结合‘创文’,发动全区市民参与‘番禺垃圾该如何处理’的大讨论,通过城市论坛、动漫宣传、专题辩论等手段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探索科学民主的政策决策机制。” 垃圾焚烧必须坚持四原则如果因垃圾危机不得不与垃圾焚烧发电共处,就必须像把权力关进笼子一样,给垃圾焚烧发电套上笼头。惟其如此,才能将烧的环境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对垃圾焚烧发电应持以最大限度的审慎。 垃圾焚烧,当务之急不是讨论该不该烧,以及该在哪里烧。当务之急只能是基于社会学视野,基于特殊国情,重点考察垃圾焚烧该怎样烧,即应该在怎样的社会条件下烧、这些条件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具备。这种态度才是真正对生命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以下四条,是垃圾焚烧发电基础性的社会配套条件。 1.不分拣到位不焚烧 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这早就是社会共识。现在的问题是垃圾分类需要强大的基础设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不论公众的分类冲动多么强烈,如果没有政府提供的强大基础设施来配合,就绝无落地的可能。 2.不财政全额不焚烧 巨大的环境风险注定,把垃圾焚烧发电这种高风险产业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去主导,后果极其严重。如果城市垃圾危机确实严重到非烧不可,那么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就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就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应该属于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行业。惟有财政全额保障,不计成本,才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 3.不公开透明不焚烧 能否做到垃圾焚烧全程公开透明,也应是决定垃圾焚烧发电是否上马的重要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必须做到向整个社会,尤其向作为潜在受害者的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尤其是所在社区居民全方位的监督,才能真正取信于人,真正让人放心。 4.不公平补偿不焚烧 垃圾焚烧发电不可避免的环境风险,显然要对周边居民的物业带来一定损失,既有损失就该赔偿。利益只能置换,不能被牺牲,无论当事的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这个原则必须是刚性的,否则,借着所谓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今天被牺牲的可能是他,但明天就可能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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