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克里斯蒂安·诺伯格-舒尔茨 |
释义 | 克里斯蒂安·诺伯格-舒尔茨出生于1926年挪威,1949年毕业于瑞士的苏黎世高等理工大学,毕业后在挪威军队中服役一年,1963年获得了挪威特隆德海姆技术大学的博士学位,同一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建筑理论著作《建筑意向》,1966年他被晋升为教授。1978年,他成为奥斯陆大学建筑学院院长。 克里斯蒂安·诺伯格-舒尔茨提出5种空间概念:(1)肉体行为的实用空间; (2)直接定位的知觉空间; (3)环境方面为人形成稳定形象的存在空间; (4)物理世界的认识空间; (5)纯理论的抽象空间,并对存在空间和建筑空间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诺伯格·舒尔茨认为,空间图式有各种类型,即使是同一个人,一般也有一个以上的图式,因此可以充分感觉各种状况。图式是由文化决定的,要求对环境感性地定位,结果即具有质的特性。实用空间把人统一在自然有机环境中;知觉空间对于人的同一性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存在空间把人类归属于整个社会文化;认识空间意味着人对空间进行思考;理论空间则是提供描述其他各种空间的工具。 诺伯格·舒尔茨认为,场所是存在空间的基本要素之一。场所概念和作为各种场所体系空间的概念,是找到存在立足点的必要条件,场所必须有明显的界限或边界线。场所对于包围它的外部而言,是作为内部来体验的。场所、路线、领域,是定位的基本图式,亦即存在空间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组合起来,空间才开始真正成为可测出人的存在的次元。在存在空间中,一般包括几个场所。所谓某个场所,是在更广阔的脉络中安上位置,而不是从别个当中取出来,否则人类的历史就缺少动力了。一切场所都是具有方向的,场所一般因路线体系而与各种方向发生关系。存在空间也具有方向性。 诺伯格·舒尔茨将存在空间划分为几个阶段:(1)用具; (2)住房; (3)城市阶段; (4)景观阶段; (5)地理阶段。 其中,城市阶段主要是根据社会的相互作用,亦根据社会共同的生活形态来决定。城市的内部结构就是这样“正在那里发生”的个人和社会诸功能作用的复合结果。在城市阶段,个人一般具有“私有”色调更浓的存在空间,必须作为更大的总体中的一部分来理解。 存在空间的诸阶段形成一个结构化的整体,它是与存在空间结构相对应的。人与物力、精神、社会、文化的诸对象相关联而存在。存在空间可以说是由相互作用的多重穿插的体系所构成的。这样复合的总体性中,必然产生不定性或矛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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