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可提货账户黄金 |
释义 | 可提货账户黄金,是指投资者在我营业部开户进行现货(全额资金)交易买卖,利用差价获利,也可以申请提货的账户黄金交易。 交易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 13:30~15:30 周一至周四:晚上21:00~次日凌晨2:30 交易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 Au99.99 Au100克 Au9995 首付款 100% 100% 100% 涨跌停板 ±30% ±30% ±30% 交易单位 100克/手 100克/手 1千克/手 报价单位 元/克 元/克 元/克 最小变动价 0.01元 0.01元 0.01元 交易方式 自由报价 撮合成交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交割时间 无固定期限 交易日可申报交割 最小提货量 1千克 100克 3千克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规定:黄金品种Au99.99的交割标准:标准重量1千克/块,Au100的交割标准:标准重量100克/条,是经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条企业生产的,金含量不低于99.99%的标准金条。Au99.95的交割标准: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 (特别提醒:Au99.99提货量是1千克的倍数,数量1千克以下,该品种不能申请交割提货。 Au9995提货量是3千克的倍数,数量3千克以下,该品种不能申请交割提货。) 可提货账户黄金客户开户程序1、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存折或卡到本公司签订贵金属电子交易合同。 2、可提货账户黄金开户金额最低为25,000元,客户把开户资金划转到公司黄金交易以下专户银行转账请写清楚您的姓名,并把银行转账底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传真回我司,以示证明。 3、客户资金转入本公司黄金交易专户后划转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银行托管,一至两个交易日后本公司为客户开通交易账户、密码并电话通知(客户获得密码后,请即时修改)。 交易费用的收取(一)交易费用 1、手续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按成交金额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2、公司手续费:公司收取0.15元/克手续费。 3、货权转移费:在购入实物库存货权后,持有库存将发生货权转移费,货权转移费为0.60元/千克/天,直至卖出或申请提货止。货权转移费的结算日为每月2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到上一工作日)。 (二)提货费用 1、提货当天的货权转移费为1.80元/千克/天。货权转移费的结算日为每月2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到上一工作日)。 2、运保费:提货会产生运保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黄金运保费每克0.07元。 3、提取实物的客户,公司将另外收取提货费费用; 另加费用标准:提货手续费为每克加3.00元。 基本规则(一)交易规则 可提货账户黄金只有买入、卖出两个报价指令,采用T+0的交易方式,其基本盈利模式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挣取差价收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提货申请,提取实物黄金。 (二)退款规则 客户提出退款的申请后,本公司将及时给客户核对账户,若客户在当月曾持有库存,产生了货权转移费,则本公司在保留足够的清算资金(本公司有权根据客户的实际交易情况确定资金额度)后,给客户办理退款手续。余款待每月25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结算完货权转移等费用后,本公司将剩余资金退转给客户。 (三)提货规则 客户交易成功后的库存,可在交易日向我们公司申请提货,客户申请提货后不得撤单。 具体申报流程: 1、客户填写提货申请书,传真至本公司。 2、客户作提货申请,其账户中的可用资金需达到其库存价值的2%,用以结算提货手续费、运保费等费用。客户也可以在提货时,将提货费等用现金方式结清。 3、客户在交易日申请提货,需用传真方式发出提货申请书,以我公司当日15:00前收到传真为准,方可办理提货手续,如超过15:00后收到的提货申请书,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办理。 4、客户携带身份证和由本人签发的提货申请单,到公司结清提货费用后,办理提取实物黄金手续。 (四)黄金收兑 凡在我公司交易提取的实物黄金,客户可随时送来我公司收兑,公司按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5实时金价每克减5元回购,为投资者提供便捷的实物黄金回购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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