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敬舆 |
释义 | § 刘敬舆 -繇长子基,字敬舆。年十四,居繇丧尽礼,故吏馈饷,皆无所受。姿容美好,孙权爱敬之。权为骠骑将军,辟东曹掾,拜辅义校尉、建忠中郎将。权为吴王,迁基大农。权尝宴饮,骑都尉虞翻醉酒犯忤,权欲杀之,威怒甚盛,由基谏争,翻以得免。权大暑时,尝于船中宴饮,于船楼上值雷雨,权以盖自覆,又命覆基,余人不得也。其见待如此。徙郎中令。权称尊号,改为光禄勋,分平尚书事。年四十九卒。后权为子霸纳基女,赐第一区。四时宠赐,与全、张比。基二弟,铄、尚,皆骑都尉。 ——晋·陈寿《三国志·吴书·刘繇太史慈士燮传第四》 -吴书曰:基遭多难,婴丁困苦,潜处味道,不以为戚。与群弟居,常夜卧早起,妻妾希见其面。诸弟敬惮,事之犹父。不妄交游,门无杂宾。 ——宋·裴松之注《三国志》 -权既为吴王,欢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阳醉,不持。权去,翻起坐。权于是大怒,手剑欲击之,侍坐者莫不惶遽。惟大司农刘基起抱权谏曰:"大王以三爵之后杀善士,虽翻有罪,天下孰知之?且大王以能容贤畜众,故海内望风,今一朝弃之,可乎?"权曰:"曹孟德尚杀孔文举,孤于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轻害士人,天下非之。大王躬行德义,欲与尧、舜比隆,何得自喻于彼乎?"翻由是得免。权因敕左右,自今酒后言杀,皆不得杀。 ——晋·陈寿《三国志·吴书·虞陆张骆陆吾硃传第十二》 -吴王与群臣饮,自起行酒,虞翻伏地,阳醉不持;王去,翻起坐。王大怒,手剑欲击之,侍坐者莫不惶遽。惟大司农刘基起抱王,谏曰:“大王以三爵之后,手杀善士,虽翻有罪,天下孰知之!且大王以能容贤蓄众,故海内望风;今一朝弃之,可乎!”王曰:“曹孟德尚杀孔文举,孤于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轻害士人,天下非之。大王躬行德义,欲与尧、舜比隆,何得自喻于彼乎?”翻由是得免。王因敕左右:“自今酒后言杀,皆不得杀。”基,繇之子。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第六十九》 § 相关条目 NETSOZ综合搜索V3.0 淘宝用户强力搜索引擎V2.7 百度电邮搜索(BaiduMailScan)V2.6 超级PingV5.1.7 电鹰网络娱乐平台V4.4.0.0正式版 飞翔企业名录搜索王V3.0 闪电论坛群发V3.0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