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君主制 |
释义 | 君主制是国家元首为世袭君主的政体。从发展史上,罗马帝国和阿拉伯帝国时期,其王国多为绝对君主制,和现代国家不同。随着征服和被征服,很多演变为现代国家,并由此形成当今各种政治体制的国家,如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及部分君主制(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很多自始至终单一民族的王国变成现代单一民族国家如朝鲜。 简介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国王、皇帝、天皇、苏丹等担当国家元首。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约束。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这种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多实行这种专制制度。 据统计,至今保留有君主政体的国家:亚洲有科威特、约旦、阿曼、卡塔尔、巴林、沙特阿拉伯、柬埔寨、不丹、日本、泰国、文莱;欧洲有英国、卢森堡、挪威、瑞典、西班牙、丹麦、荷兰、比利时、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非洲有摩洛哥、莱索托、斯威士兰;大洋洲有汤加。 承袭世袭君主制世袭君主制,是君主制政体的最常见形式。世界上大多数现存及曾经存在的君主制国家采用这种政体。与其相对的制度是选举君主制。 在世袭君主制制度中,所有君主来自于同一个家族,王位在家族内部从一个成员传给另一个成员(通常是父传子,也有可能是兄传弟、叔传侄等等)。世袭系统有政权稳定、延续性好和可预测的优点,这来源于家族成员之间的忠诚和亲和力。 举例来说,当一位世袭君主去世或退位后,王位通常会传给下一代的直系血亲,如他或她的孩子,而且往往是较年长者。当这个孩子死了,王位将再传给他的孩子;如果此人绝嗣,则会传给他的兄弟、姐妹、侄子或其他亲属。为了维持这种体系,世袭君主制常常需要以法律形式制定一个明确的继承顺序,以决定一位君主去世之后,谁有最优先的权利成为下一位君主。现代的世袭君主制国家所采用的继承顺序通常基于长子继承权,但也存在着其他的继承体系,如最年长男性亲属继承、在世君主指定继承和交替继承,这些体系在以前的君主制政体中应用得更为普遍。 历史上存在过多种继承体系,它们的区别主要集中在女性是否可以拥有继承权。在父系继承制中,继承权由男性独占,女性没有权利继承,而且她们的男性后代也无权继承。把这种制度体现得最为典型的是古法兰克人的萨利克法典。但萨利克法典的本意并非剥夺妇女的继承权,而是避免土地由于妇女结婚落入村社之外。与之相对的,有些继承体系就允许女性成为继承人。 选举君主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选举君主制实际上是世袭君主制,例如所有候选人只能来自一个家族时。这在许多古代国家中出现过,常常是由真正的选举君主制转化而来的。一种常见的情形是,君主在自己尚在位时就利用权力和影响使其亲属(如儿子)被“提前”选举为下一任君主。另一种情况是,某个家族历史上有多位成员被选为君主,逐渐积聚了强大的势力,以致他们最后可以垄断王位(因为没有人敢于选举该家族之外的人)。 在中世纪晚期的欧洲,许多国家在名义上是选举君主制,然而该国的王位实际已由一个家族把持了数世纪之久。这种情况可以称为“伪选举君主制”,它只在官方上有一个选举的形式,而在本质上王位是世袭的。在步入近代之后,这些“伪选举君主制”的国家大多数变成了真正的世袭君主制。 现状随着时代的进步,王室日趋平民化的风气已渐渐为大众所接受。欧洲和非洲的君主则大多“统而不治”,除了担任礼仪性的国家元首外,主要承担慈善性的社会工作。荷兰和北欧一些君主国的王室被称为“骑自行车的王室”。许多君主制国家已废除了不准王室成员与平民结婚的法律。 现今实行君主制(君主专制制)的国家: 文莱达鲁萨兰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阿曼苏丹国、斯威士兰王国、梵蒂冈城国。 历史及其形式君主制(monarchy)以君主(皇帝、大汗、国王、大公、苏丹和沙皇等)为国家元首的政体形式。共和制的对称。在君主制下,君主一般是世袭的,终身任职。 君主制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普遍的政体形式。它不仅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还被少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君主制的具体形式并不划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君主的权力大小,君主制可分为无限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无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专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级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奴隶制国家普遍实行君主专制制,如古代埃及、巴比伦、中国的夏商和西周。君主专制制也是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欧洲封建社会,许多国家的君主专制制是由贵族君主制经等级君主制转变而来的。在资本主义时期,君主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主要表现形式为君主立宪制,具体又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制在当代日趋衰落。 政体形式君主制可分为无限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无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专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级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 以下就是各个君主制的具体制度的特点和其历史情况。我都将其分段并进行详细的说明。 君主体制是在封建时代出现的,中国是从秦开始的。西方的君主和东方有很大不同,即使在封建时期,西方的君主同他的那些领主即附属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兄长和小弟的关系,彼此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绝没有东方君主那样大的权力。 君主专制制实行君主独裁的政体形式。主要特点是: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依靠官僚军事机构,维护其专制统治,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国是世界上实行君主专制历史最长的国家之一。从公元前21世纪夏代奴隶制国家(那时候是“分封制”、也叫“封建制”)建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4000多年间,基本上都实行君主专制制。 等级君主制西欧封建国家的君主借助等级代表机构实行统治的政体形式,是封建割据向封建中央集权过渡的政权形态。产生于欧洲中世纪。当时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 ,封建割据成为商业和手工业发展的障碍,新兴市民阶级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迫切要求改变封建割据局面,将国家统一在君主权力之下。等级君主制的主要特征是:在国王之下设立由国王召集,有贵族、僧侣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等级代表会议是君主的立法咨询机构 ,是君主 、贵族、市民上层分子的政治联盟形式,是反对封建割据和加强王权的工具。自13世纪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先后实行等级君主制。法国是等级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国王、皇帝)为世袭元首,但君主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的限制的政体形式。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此后,资产阶级力量较弱、实行改良的国家都仿效英国的政体。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的程度不同,君主保留的地位和权力也有所不同。君主立宪制又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具体形式。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又称二元君主制。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国家虽然也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封建地主阶级长期拥有巨大势力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较议会制君主制带有更多的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国家。20世纪80年代,约旦、沙特阿拉伯、科威特,摩洛哥等国家仍保留这种制度。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内阁必须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续。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君主是“虚位元首”,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主要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但君主仍保留显赫的地位和象征国家团结统一的尊严,仍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 现今存在的君主制国家 现今我国承认的世界上的国家有192个,其中有25个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分布在亚洲,非洲,欧洲和大洋洲。亚洲现共11个国家,欧洲有10个,非洲3个,大洋洲1个。 现今亚洲君主立宪制国 现今亚洲君主立宪制国王 泰王国 普密蓬 生于1927 巴林国 哈马德·本·伊萨·阿勒哈利法 生于1950 日本国 明仁天皇 生于1933 柬埔寨国 诺罗敦-西哈莫尼 生于1953 不丹王国 吉格梅·凯萨尔·纳姆耶尔·旺楚克 生于1980 科威特国 谢赫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 生于1929 卡塔尔国 哈马德·本·哈利法·阿勒萨尼 生于1950 阿曼苏丹 卡布斯·本·赛义德 生于1940 文莱苏丹 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生于1946 约旦哈希姆王国 阿卜杜拉二世·本·侯赛因 生于1962 沙特阿拉伯王国 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 生于1924 马来西亚 端古米占·再纳·阿比丁 生于1962 现今欧洲君主立宪制国 现今欧洲君主立宪制国王 荷兰王国 贝娅特丽克丝-威廉明娜-阿姆加德 生于1938 瑞典王国 卡尔十六世 生于1946 挪威王国 哈拉尔五世 生于1937 丹麦王国 玛格丽特二世 生于1940 西班牙王国 胡安-卡洛斯一世 生于1938 比利时王国 阿尔贝二世 生于1934 摩纳哥公国 阿尔波特二世 生于1956 卢森堡大公国 亨利-卢森堡 生于1955 列支敦士登公国 汉斯-亚当二世 生于1945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伊丽莎白二世 生于1926 现今非洲君主立宪制国 现今非洲君主立宪制国王 莱索托王国 莱齐耶三世 生于1963 摩洛哥王国 西迪·穆罕默德六世 生于1963 斯威士兰王国 姆斯瓦蒂三世 生于1968 现今大洋洲君主立宪制国 现今大洋洲君主立宪制国王 汤加王国 严格上现代罕见真正的君主专制国家,但仍然有一些国家,宪法徒具形式或君主权责不明,可以称为二元君主制。 现今亚洲君主立宪制国 现今亚洲君主立宪制国王 巴林国 哈马德·本·伊萨·阿勒哈利法 生于1950 柬埔寨国 诺罗敦-西哈莫尼 生于1953 不丹王国 吉格梅·凯萨尔·纳姆耶尔·旺楚克 生于1980 科威特国 谢赫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 生于1929 卡塔尔国 哈马德·本·哈利法·阿勒萨尼 生于1950 阿曼苏丹 卡布斯·本·赛义德 生于1940 文莱苏丹 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生于1946 约旦哈希姆王国 阿卜杜拉二世·本·侯赛因 生于1962 沙特阿拉伯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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