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敬嫔朴氏 |
释义 | 生平敬嫔朴氏(경빈박씨?-1533年五月廿三),朝鲜中宗的後宫嫔御,为尚州正兵朴秀林的女儿。 燕山君乙丑年,朴秀林因为家中有美丽的女儿而为人所知,中宗反正后,朴氏以朴元宗远房亲戚的身份被推荐入宫,初封淑仪,朴秀林亦于中宗二年升官。章敬王后死后,朴氏才被封为正一品敬嫔。 敬嫔朴氏生有一男二女,中宗四年九月,中宗的长男福城君李嵋出生,备受中宗宠爱。三年后的正月廿五,朴氏再生惠顺翁主,中宗九年十月初十生惠静翁主。 集中宗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敬嫔朴氏,积极为其子福城君的王位之路努力,与朝中权力结构有很深的纠葛。中宗十四年发生己卯士祸,赵光祖遭流放陵州以及赐死,传言敬嫔朴氏为其子福城君宝座,也在中宗之前进行谗言。中宗十八年,王世子李峼(后来的仁宗)选世子嫔,支持王世子继位的大尹派人物金安老和尹任掌权,不久被敬嫔朴氏和功臣派陷害,金安老被流放外地。 中宗二十二年(1527年)三月,东宫寝宫发现鼠样的诅咒物,史称“灼鼠之变”,当时嫌疑犯直指朴氏,4月21日被废嫔位被贬为庶人,其子福城君亦被废除宗室身份,中宗二十八年(1533年)五月廿三,敬嫔母子双双被赐与毒药赐死。 史料记载:中宗实录记载 中宗 74卷, 28年(1533 癸巳 / 명 가정(嘉靖12年) 5月 23日(乙丑) 2번째기사 복성군을 안치하고 박씨의 사사를 명하다 议于三公及推官等曰: “台谏以福城君、朴氏,快断处置事启之。 此何以为之之事欤? 虽不出于大事,物论已疑朴氏,故累日论启,而予以为:‘方推大事,不可先治其罪也,故持难矣。’ 朴氏虽不预谋,然今有朴氏为之之说,势不可保全也。 罪有轻重,赐药乎? 定大罪乎?但有为朴氏为之之说,而无为福城为之之说,福城之知谋预谋,未可知也。 然当为处置之事也,而罪有轻重。前日则任便在外,【谓居住尚州也。】今乃远方付处乎,安置乎? 何为而可?” 委官等同议以启曰: “台谏亦岂不知其难,而启之乎?乃为国家大计,而启之,是在上裁。” 传曰: “朴氏赐药,福城君远方安置可也。 常人赐药,则只遣都事,朴氏虽废为庶,今不可使郞官罗将看审。依祖宗朝妇人赐药例,都事与医女,并给马遣之,以其罪明示中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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