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荆州市文化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施意见〉的通知》(荆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荆州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和版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管理体制。 一、 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出版和复制的管理统一文化局负责。 (二)划出的职能 将管理全市台球、棋牌等经营项目的职能交市体育局。 二、 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工巧匠调整,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不得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北省有关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等工作的条例、规章。 (二)研究制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 (三)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体制改革。 (四)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的经济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世界,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六)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全市化公共图书馆事业。 (八)管理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九)归口管理全文化市场,制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制度,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和音像制品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十)管理全市艺术教育,负责全市文化系统及从事文化艺术工作人员的业务教育和培训。 (十一)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查处违禁出版物。 (十二)管理全市书刊、电子出版物市场。 (十三)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十四)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对处交流与合作联络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研究拟定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信访、调研、机要、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法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提案、议案处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职称评审,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文化系统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负责文化系统党务、组织、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制定局机关和市直文化系统的财务年度计划;协助局领导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市直文化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参与规划、指导省、市重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文化系统财务培训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工作。 (四)艺术科 负责编制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协调局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 (五)社会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制定群众文化、少儿文化、公共图书馆等社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协作和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局直属社会文化单位和业务建设。 (六)市场管理科 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全市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文化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管理全市书报刊市场;拟定全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音像制品市场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查处全市文化市场非法经营活动和违规行为;指导全市文化场稽查工作。 (七)新闻出版科 管理全市电子出版物市场,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负责全市报纸、期刊、内部图书的审核、换发证,审核、发放书报刊经营(零售)许可证;组织审读务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特和计算机软件等),查处违禁、非法出版物和违规经营活动,负责全市"扫黄的非"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核报批音像、电子出版制作、发行单位。 (八)版权科 负责全市著作权日常管理工作(含计算机软件、音像产品的著作权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查处和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协助国家、省版权局处理著作权涉外侵权案和涉外著作权事宜;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成,负责管理本市涉外著权贸易活动。 (九)文化产业科 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下拟定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宏观管理全市文化产业工作,指导、协调、促进全市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管理、指导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产业经营,负责文化产业经营统计工作。局纪检(监察)机构按《市编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荆编〔2001〕39号)设置,工会机构按《市编委、市总工作关于市直产业(局、协会)工会组织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荆编〔2001〕40号)设置。 四、 人员编制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正科9名副科3名)。 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按《市编委关于机构改革中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荆编〔2001〕35号)另行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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