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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进沪机动车辆通行证
释义

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非上海籍车主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车主也可以到出上海的G60沪昆高速枫泾、G15沈海高速沪浙、G15沈海高速朱桥、沪宜公路葛隆、白石公路赵屯、沪太路洋桥等6个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申领。上海本市范围内所有单位和私人车辆车主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标准审核后免费发放。

介绍

经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安全顺利进行,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对进入上海市的机动车辆实行《进沪机动车辆通行证》管理。

据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鉴于长三角地区公路交通繁忙,上海市区交通流量也很大,为确保进沪道路通畅有序,同时切实方便驾车群众,有关方面经认真研究后,决定采取这一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参观者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沪参观世博会。对于确需驾驶机动车去上海的,无论是否是世博会的参观者,申领《通行证》都会得到相应的通行便利。 该负责人还说,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已发文通知各地,要求发放《通行证》的工作要服务群众,做到免费、方便、快捷。据了解,各地公安机关已于2010年3月15日起陆续开始办理,具体申领事宜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申领

上海公安机关表示,为了缩短车辆安检等待时间,缓解道口拥堵,自即日起至世博会结束,公安机关将对进沪车辆审核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进沪车辆通行证》仅在道口使用,持证车辆可从专用车道快速验证后进入本市;无证车辆则要依次排队,逐车接受安检后方可进入。

自即日起至世博会结束,车主可以到上海全市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非上海籍车主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4月15日起,车主也可以到出上海的G60沪昆高速枫泾、G15沈海高速沪浙、G15沈海高速朱桥、沪宜公路葛隆、白石公路赵屯、沪太路洋桥等6个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申领。上海本市范围内所有单位和私人车辆车主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标准审核后免费发放。

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单位自审、公安机关复核”的原则进行;私人车辆车主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个人申领、公安机关核发”的原则进行;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私人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上海警方表示,申领所需表格及《责任书》、《承诺书》、《授权驾驶委托书》可在受理审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领取,也可在“中国上海”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上自行下载。

方式

三种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

方式一: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单位自审、公安机关复核”的原则进行。申领单位对申领车辆的从属关系、年检情况、出入上海市界需求等情况进行自审后,到单位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复核结果予以核发。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经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二是由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责任书》;三是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等除外);四是《<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五是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

申领车辆驾驶员涉及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时,按照第三种方式申领。

方式二:私人车辆车主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个人申领、公安机关核发”的原则进行。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派出所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当场核发。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二是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三是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四是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授权驾驶委托书》。

方式三: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私人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其中,外国人需持有效护照(签证期内)、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台湾居民需持《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香港、澳门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和行驶证原件。

申领所需表格及《责任书》、《承诺书》、《授权驾驶委托书》可在受理审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领取,也可在“中国上海”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上自行下载。

使用期限和方法

一般情况下,《进沪车辆通行证》在整个世博会期间均有效。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后,应将《进沪车辆通行证》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位置,并根据道口指示牌从专用车道进入。公安机关对持证车辆不再进行重复安检,对无证车辆将逐车查验“三证一单”(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还须查验货单),确认无疑后予以放行,经验证、比对发现存在疑点的,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实施重点检查。请广大市民配合安检,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挂失、补办、换领及注销

《进沪车辆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单位车辆须凭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原件、《进沪车辆通行证》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私人车辆须车主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以及《进沪车辆通行证》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挂失。受理挂失的公安派出所应出具《<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补办回执联》。

《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10个工作日后,单位携带《<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补办回执联》和单位介绍信,个人携带《<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补办回执联》和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提出补办申请。公安派出所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原则上,《进沪车辆通行证》只补办一次。

《进沪车辆通行证》因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原则上,《进沪车辆通行证》只换领一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已经核发的《进沪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一)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法取得《进沪车辆通行证》的;

(二)取得《进沪车辆通行证》后出现不予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情形的;

(三)违反使用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领用人的义务

领取《进沪车辆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与公安机关签署《责任书》和《承诺书》的义务,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二)保证车辆进沪时不随车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不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和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三)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一般情况下不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因将粘贴有《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借与他人使用造成一定后果的,持证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收缴《进沪车辆通行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相关事宜,可登陆“中国上海”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查询,或电话向上海市公安局咨询,也可直接到全市各公安派出所申领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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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

上海世博会期间,进入上海市境的各陆路道口将实行安全检查特别措施,通过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将安全检查关口前移,凡取得《进沪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可经由持证专用车道进入上海市的,一般情况下,道口安检民警对持证车辆免予检查。因此,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可减少等待安检的时间,也可以缓解道口车辆拥堵,为世博会成功举办作贡献。

2、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申领范围?

上海世博会期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江西、河南和福建七省一市(以下简称“七省一市”)范围内有进沪需求的单位车辆和私人车辆均可以申领《通行证》。其它省市号牌车辆在七省一市内由有挂靠单位或车主在七省一市实际居住的,也可以挂靠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同时也可以在出入上海的6个公安检查站凭有效证件现场办理《通行证》。

3、《进沪车辆通行证》的申领原则是什么?

(1)按需申领原则。即机动车辆所有人按照世博会期间出入上海市境的实际需求提出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

(2)分工审核原则。即对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机动车及驾驶员按照单位自审或个人申领、公安机关审核的程序进行;

(3)一车一证原则。即每辆机动车只能申领1张《进沪车辆通行证》;

(4)免费办理原则。通行证的申领及补办均为免费。

4、领取后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领证单位应在申领同时签订“责任书”,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领证单位应加强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不得安排公安机关告知的不得驾驶悬挂《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出入上海市境陆路道口的驾驶员承担出入市境驾驶任务;

(二)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教育加强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ZF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三)保证本单位所属车辆进沪时,不随车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和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携带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四)妥善保管,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领证个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ZF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保证车辆进沪时不随车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不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携带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妥善保管《进沪车辆通行证》,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通行证》,在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时,不将《进沪车辆通行证》随车出借。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哪些单位机动车辆可申领?

(1)本市ZF机关(含外省市驻浙办事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或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

(2)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中外合资、外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所属及挂靠机动车辆;

(3)驻沪领馆所属普通号牌车辆。

6、哪些个人机动车辆可申领?

(1)本市号牌的个人机动车辆;

(2)本市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外省市个人的非本市号牌车辆;

(3)外籍人员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所有个人机动车辆。

7、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的时间有何规定?

(1)公安派出所受理单位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

(2)公安派出所受理个人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9时至20时。

8、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有无特规?

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领、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在程序和标准上并无特别规定,但在所提供的材料上有所区别:单位送审的驾驶员中包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或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所有私人车辆(含中国境内人员所有车辆但被委托人中有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的)时,除需提供《〈进沪车辆通行证〉审核发证办法》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外,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护照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中国台湾地区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单》,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人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大陆内地通行证》原件。

9、公安机关遇哪些情形不发放?

(1)对单位提请复核的车辆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

(一)非本单位实有车辆或挂靠车辆的;

(二)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超过年检有效期的;

(三)车辆系被盗抢车辆的;

(四)车辆系事故逃逸车辆的;

(五)无明显出入市境需求的。

(2)个人车辆,公安机关经对申领人递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车辆未通过年检等依法不得上路行驶的,以及车主本人(包括被委托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宣告缓刑、宣告假释、判处管制、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等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所的,均不予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

10、单位、个人复核申请、提出有何要求?

公安《进沪车辆通行证》受理机关对提交申请、申领的材料必须是齐全、真实的,其中单位的信息应按要求进行汇总。

11、应当如何使用《进沪车辆通行证》?

申领单位应妥善保管《进沪车辆通行证》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车辆进入入沪陆路道口时,应将《进沪车辆通行证》粘贴于车辆前窗醒目位置。

12、《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后如何补办?

自挂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可携带《〈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提出补办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后到原发证派出所领取。

13、能否再次办理?两次申请时应如何操作?

经单位和个人申请自行注销后,能否再次办理?两次申请时应如何操作?

可以再次申领。单位或个人车辆再次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时,其程序和需提供的申领材料与初次申领时一致主。原则上,两次申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只可再次申领一次。

【单位申领专用通行证须知】

14、单位车辆申领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申领单位自审;

(2)申领单位提请审核;

(3)公安派出所核对提交材料无误后受理;

(4)公安派出所审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5)公安派出所发证。对通过审核的车辆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

15、申领单位应提交哪些申领材料?

(1)经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进沪车辆通行证>申请书》;

(2)由本单位负责人(法人)签署的《责任书》;

(3)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ZF机关、外省市ZF机关驻沪办事处所属车辆除外);

(4)《<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

(5)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

(6)驾驶员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临时用工合同复印件。

申领车辆驾驶员涉及外籍人员、中国台湾地区人员时,还需提供有效护照(台湾地区人员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申领车辆驾驶员涉及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时,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16、何种情况下当场受理单位申领申请?

(1)提出复核申请单位所提交的审核申领材料齐全、真实的;

(2)《<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与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一致的。

【个人申领专用通行证须知】

17、个人机动车辆申领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车主本人提出申请;

(2)公安派出所核对提交材料无误后受理;

(3)公安派出所审核;

(4)公安派出所根据审核结果发证。

18、个人申领的,需提供哪些申领材料?

(1)《〈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

(2)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

(3)车主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

(4)车主系外籍人员和中国台湾地区人员的,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护照(中国台湾地区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单》;车主系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人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19、需车主以外人员驾驶的,哪些申领材料?

(1)《〈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

(2)《授权驾驶委托书》;

(3)车主本人以及被授权驾驶员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

(4)被委托人系外籍人员和中国台湾地区人员的,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护照(中国台湾地区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单》;车主系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人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20、车主能否委托他人代为申领?

不可以,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车主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为申领。

21、何种情况下当场受理个人申领申请?

公安派出所对个人提交的申领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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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