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寨县工商局 |
释义 | 一、基本情况金寨县工商局现有干部职工106人(含工勤人员1人),其中男74人,女32人,本专科学历达96人,占现有干部职工总人数的90.5%;全局共有16个基层局所,12个职能股室;地址位于梅山镇史河路电站大门口。 二、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办法。 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4、依法监督市场竞争、交易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依法监管经纪人、经济机构等组织。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8、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9、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10、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11、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12、承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办理1、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2、 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3、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4、 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 5、 办理分公司变更登记; 6、 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 7、 办理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设立登记; 8、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9、 办理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10、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1、 办理冠用省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 12、 办理企业年检审批; 13、 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4、 办理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5、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6、 办理广告、户外广告登记; 17、 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 四、局领导班子成员党组书记、局长汪卫东:负责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教育、财务装备、机关党委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发明: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安全生产、城镇文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老干部及关工委工作。联系单位为河西工商所和河东工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雷: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及选派村工作。联系单位:直属局、油坊店工商所、青山工商所、燕子河工商所、古碑工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定炎: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协会、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机关治安、学习、考勤工作。联系单位:公平交易局、双河工商所、汤家汇工商所、南溪工商所、斑竹园工商所、吴家店工商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效能建设、信访、系统内计划生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联系单位:江店工商所、白塔畈工商所、鲜花岭工商所。 五、机构设置我局根据职责设置内设机构12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14个。 一、内设机构1、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2、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内外工作关系;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宣传、机要、信息、统计和会议组织工作;承担和指导有关调研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财务、装备、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等工作。 3、人教股 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4、财装股 负责管理本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监督执行财务制度;负责各项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划拨、结算等工作;监督检查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承担审计和审计监督工作。 5、法制股 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法制宣传。 6、监察室 检查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对本局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受理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指导、监督、检查全系统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组织开展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执法检查活动;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7、市场(合同)股 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8、企业股 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对其进行监督。 9、个私股 研究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10、商广股 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查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告业的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11、消费者协会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和批评。 12、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组织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组织竞赛、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呼声和要求,主动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其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进行生产经营分类指导,提供有关产业政策、市场供求、新产品、新技术等信息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人才交流、项目推介、合作联谊、出国考察以及举办产品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会员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做好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建工作;组织会员进行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个体民营经济进行有效的引导、监督与管理;举办会员的福利事业,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对特殊对象的救助;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开展国际交往并参加有关活动;指导基层分会完整地贯彻本会章程精神,实现机构、人员、财务、制度“四落实”,切实提高基层协会规范化水平。 二、直属机构1、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 监管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他专业市场,并查处其经济违法案件;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等组织。 2、县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 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三、派出机构1、河西工商所 2、河东工商所 3、江店工商所 4、白塔畈工商所 5、鲜花岭工商所 6、油坊店工商所 7、燕子河工商所 8、青山工商所 9、古碑工商所 10、吴家店工商所 11、斑竹园工商所 12、南溪工商所 13、汤加汇工商所 14、双河工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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