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12中韩文化艺术节 |
释义 | 2012中韩文化艺术节在2012年中韩建交20周年之际,为促进中韩两国友谊,进一步展现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精神风貌,达到两国文化活动交流及艺术人才互相学习为目的。由中国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韩国文化观光部-青少年局,韩国韩中文化友好协会,联合举办“韩风华韵”中韩文化艺术节,让孩子在开阔眼界的同时增长知识,度过一个精彩难忘的假期。 亮点: 本次艺术节将与央视网络频道全面合作,报道播出全部过程。 国际主流媒体将通过CCTV央视网关注本次艺术节,让全世界了解21世纪中韩少年儿童的艺术风采与精神面貌。 关注媒体:美国BBC电视台美国ABC电视台英国路透社 韩国国家广播电视台(KBS)日本电视台(NTV) 香港BTV卫视 澳门卫视 台湾东森电视台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文化部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韩国文化观光部 青少年局 韩国韩中文化友好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CCTV少儿频道《七彩星球》栏目组 实施单位:湖北组委会百喻(武汉)传媒 支持单位: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附中 韩国弘益大学 韩国中央大学 韩国建国大学 文化艺术学院 韩国艺术文化团体总联合会 韩国国立国乐院 二、机构设置名誉顾问:顾秀莲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全国妇联主席 高占祥 文化部原副部长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名誉会长 崔光植 韩国文化观光部长官 艺术顾问:张业生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会长 裴钟信 韩国文化观光部副部长 鞠 萍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 著名主持人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名誉会长 金铁霖 中国音乐学院院长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 李洵载 韩国建国大学文化艺术学院教授 田 华 著名表演艺术家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 汪建德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会长 孟新洋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糜若茹 原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CCTV青歌赛评委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 陈爱莲 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 耿莲凤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 CCTV青歌赛评委 王苏芬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连续四届CCTV青歌赛评委 青 青 CCTV少儿频道《七彩星球》著名主持人 张加胜 全国赛区副秘书长、湖北赛区主任 著名大型赛事总策划 朱文冲 湖北赛区主任 著名总监制 策划人 曹 显 湖北赛区秘书长 著名策划人 音乐人 三、项目1、中韩“最美声音”声乐大赛 童声、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重唱、对唱、合唱等。 2、中韩“金舞鞋”舞蹈大赛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儿童舞、体育舞蹈、拉丁舞、街舞、舞蹈组合等。(含独舞、双人舞、集体舞) 3、中韩“快乐琴童”器乐大赛 民族乐器—弹拨类(古筝、琵琶、古琴、柳琴、阮等) 弦乐类(二胡、板胡、京胡、马头琴等) 管乐类(竹笛、葫芦丝、唢呐、箫、笙等) 打击乐类(扬琴、木琴、大鼓等) 西洋乐器—键盘类(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 管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 圆号、长号等) 打击乐类(架子鼓、爵士鼓等) 4、中韩“校园明星”主持人表演大赛 主持、朗诵、曲艺、戏曲、小品、情景剧、讲故事等。 5、中韩“时尚中国”服装展示模特大赛 集体表演与个人表演 跆拳道、柔道及其他中华武术。 7、中韩“最美中国”青少年书画大赛 书法、水彩、素描、国画、油画、工艺美术等。 8、中韩“ABC”青少年英语口语大赛 朗诵、歌曲、情景剧等,形式不限。 四、组别:幼儿组:6岁以下 儿童组:A组(7—9周岁) B组(10—12周岁) 少年组:A组(13—15周岁)B组(16—18周岁) 青年组:A组(19—22周岁)B组(23—28周岁) 中老年组:(30岁以上) 五、参加对象:面向各省各类艺术院校(含特殊教育)幼儿园、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和社会文艺团体均可参加此次活动。各地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将代表中国前往韩国,参加中韩文化艺术节。 六、要求:1、选手参赛节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叫停(不影响最终得分)。 2、选手参赛的服装、头饰、道具、乐器及伴奏均自备(钢琴、古筝、扬琴、架子鼓除外)。 3、所有节目伴奏均为标准格式的CD盘。 4、中韩“功夫梦”青少年武术锦标赛4、所有选手着装要正规得体、衣冠整洁。 5、各类参选作品要求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突出民族地方特色、要求健康向上、大胆出新、突出个性、风格多样、热情活泼。 6、自愿参加,老师推荐优秀节目。 7、专家点评、评选、展示、展演、交流等。 七、奖项:1、各地分赛区按组别、类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由分赛区组委会颁发。 2、韩国总评选按组别、类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金奖按各类别、组别的10%评奖;银奖按各类别、组别的20%评奖;铜奖按各类别、组别的30%评奖;其余为优秀奖。 3、本次活动最高奖项“首尔杯”,将颁发给每个项目一名成绩最突出的选手。 4、获得金奖的选手组委会颁发“中韩艺术使者”证书。 5、获得金奖的选手,其指导老师将获得艺术节组委会颁发的“最佳园丁奖”。 6、对于在此次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赛区,将颁发“最佳组织奖”,成绩突出的学校,将颁发“中国优秀艺术教育机构”,由艺术节组委会颁发奖牌。 7、成绩突出的学校,将有资格申请成为共青团中央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主办的“东方少年国学院”基地的活动 八、报名要求:1、广大青少年儿童均可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 2、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并详细填写报名表,所交照片不予退还,供组委会存档、备案、推荐使用。 3、参加韩国总决赛的选手与陪同,许具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三万元人民币存款证明,2寸白底照片2张,身份正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有自己名字的那一页复印件,常驻人口证明,如果不是常住人口要暂住证,学生要有学生证复印件,老年要有老年证复印件,财产证明,职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许社区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 4、所有参加韩国总决赛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7月8日前,将护照寄到北京总组委会,用于办理签证。 九、后续活动:1、从获得金、银、铜奖的节目中选出不同艺术形式的优秀精品节目,将在央视网络频道播出。 2、优秀选手将参加CCTV少儿频道《音乐快递》《七彩星球》,CCTV音乐频道《快乐琴童》,辽宁卫视《天才童声》的录制活动。 十、活动日程安排:1. 各省、市评选时间:2012年2月—7月 2. 韩国总决赛时间:2012年8月8日—8月15日 3. 韩国总决赛地点:韩国—首尔市 十一、组委会的权益:1、享有展示、推选活动的广播、电视、网络播放(映)权及版权。 2、享有展示、推选活动作品的广播、电视、网络播放(映)权。 3、享有展示、推选活动选手的形象使用权。 4、享有于展示、推选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 2012中韩文化艺术节湖北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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