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蒋洪江 |
释义 | 人物简介蒋洪江,男,汉族,1962年1月生,河北藁城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个人履历1979.08——1983.07,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给水排水专业学习 1983.07——1985.09,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9——1989.01,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 1989.01——1993.01,河北省政府研究室干部、主任科员(其间:1991.03—1991.10沽源县水利局挂职任副局长) 1993.01——1994.04,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干部、高级工程师 1994.04——1998.02,河北省建委城市建设处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8.02——2000.06,河北省建委科技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 2000.06——2001.08,河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省城市节水办公室主任) 2001.08——2003.02,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3.02——2006.09,石家庄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6.09——2008.12,石家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12——2009.01,廊坊市委常委 2009.01——,廊坊市委常委、副市长 工作分工蒋洪江副市长负责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族宗教、信访、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不含土地收储中心)、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邮政局、各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市建筑设计院。协助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辞职详情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重大人事变动:市委常委蒋洪江、张树志去职,原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儒钗进入市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蒋洪江请辞、赵新朝被免职,刘明轩、张树志接任副市长。 官方消息说,中共河北省委日前决定:胡儒钗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蒋洪江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张树志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职务;二十七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蒋洪江提出辞去石家庄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明轩、张树志为石家庄市副市长,并决定免去赵新朝的副市长职务。 这是三鹿事件后石家庄的又一次重大人事动作。三个月前,因三鹿事件原因,原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原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及三名局长黯然去职。尽管目前尚无官方信息显示此次人事变化与三鹿事件有关,但事发在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三鹿事件系列案开庭审理的关键时期,还是引起坊间的高度关注。 资料显示,蒋洪江担任副市长期间,负责该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族宗教、信访、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赵新朝原任中共平山县委书记,今年二月才担任石家庄市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今年九月,三鹿事件曝光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在查处事故原因,正是赵新朝代表石家庄市委宣布:调查认定,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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