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蒋汉生 |
释义 | 简介蒋汉生,1953年出生,一九八五年调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刑检处、公诉处工作,曾任公诉处抗诉组组长。曾两次荣立一等功,三次荣立三等功。现为河南省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主诉检察官,曾两次荣立一等功、三次荣立三等功并多次受到嘉奖,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荣誉称号,入选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2010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曾作为全国政法机关的代表之一,在新中国60华诞的庆典上乘坐彩车通过天安门、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铮铮铁骨蒋汉生7年纠错不放松 蒋汉生敢于为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对蒙冤的人、无辜受诉的人,倾注了真诚和同情,以法律武器扶危解困。胥敬祥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农民。1991年被捕入狱,1997年3月鹿邑县法院以胥敬祥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蒋汉生经过审查发现,全案指控其8起入室抢劫和2起盗窃的事实,绝大多数存在时间错误、对象错误、事实错误、供证互相矛盾、无作案凶器、无犯罪同伙、无人证物证、无赃物等种种情况。蒋汉生从发现这起错案到纠正错误历时7年零4个月。他曾经在春节期间冒雪到胥敬祥家乡调查,也曾经在浓雾中冒着生命危险驱车数百公里沿山路到山西取证,克服重重阻力,在河南省检察院决定向法院作无罪抗诉后,省、市、县三级法院历时3年8个月4次审理,经过蒋汉生同志7年多的不懈努力,最终通过抗诉使这起案件得以正纠。2005年3月15日,已经服刑近13年的胥敬祥终于获得了人身自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2年追踪违法者 蒋汉生心系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睢县长岗镇孟继青被该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冠军非法拘禁、悬空吊打。由于权势作怪,基层院办案遇到重重阻力。1992年10月,蒋汉生受理该案。他顶着压力一办就是12年,查阅15本卷宗,作了44页阅卷笔录,3次赴当地调查。12年中,检察机关对此案3次抗诉,省、市、县三级法院做出7次判决、裁决。最后,蒋汉生同志以3份伪证为突破口,在法庭上有力地指控了张冠军的犯罪行为,2004年6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附带民事终审判决:张冠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孟继青经济损失。 蒋汉生所得到的辉煌荣誉,是他用实际行动描绘的画卷;那辉煌的荣誉,是用汗水浇筑的丰碑;那辉煌的荣誉,正是对一个生命群体战斗力和创造力的礼赞。 那辉煌的荣誉,河南检察官永恒的礼赞! 个人荣誉2010年央视十年法治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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