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宝华 |
释义 | 基本信息姓 名:江宝华 性 别:女 民 族:汉族 籍 贯:安徽霍山 出生年月:1908年 牺牲日期:1931年秋 人物简介幼年活泼好动,常与邻居的男孩去淠河边拣石子,捉鱼摸虾,是有名的“假小子”、“野丫头”。1924年考入霍山高等女子小学,积极参加“新文化学社”。由于她勤奋好学,思想敏捷,品德良好,乐于助人,入学不久就被选为学生联合会的领导成员。同年秋,霍山教育界在安徽“六二”学潮影响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夺取教育经费的斗争。她和吴兆瑾作为女高学生的代表,积极参加了这场学潮。1926年6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安庆女子高中,从而大量学习了《共产党宣言》、《社会进化史》、《向导》等书刊。1927年4月,北伐军到了安庆,她带领女中学生,走上街头,历数军阀暴行。同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四一二”后,回到家乡和吴兆瑾、赵文媛在城关成立了“妇女协会”,探索妇女解放的道路。后又到新店河小学任教师,秘密组织马列学习小组,向学生灌输进步思想,讲解革命道理。大革命失败后,她参加了新店河、戴家河等地的革命工作。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六安中心县委妇女部工作。1930年4月任霍山县苏维埃裁判兼肃反委员。不久,与中共霍山县委书记吴仲孚结婚。5月初,随丈夫和县委机关、红军转战于诸佛庵、道士冲、闻家店、漫水河以及英山、潜山、岳西等地。旅途的奔波和劳累,致使她早产。5月22日,被选为霍山县苏维埃妇女会主席。她不顾产后体虚,以饱满的热情,组织宣传队、儿童团、妇女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向群众宣传苏维埃政府的政策和人民群众翻身当家作主的意义。1931年秋被诬陷为“改组派”,押至麻埠,与丈夫吴仲孚同时遇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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