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姜志刚 |
释义 |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姜志刚,1960年8月出生于江苏东海,江苏连云港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工。2000年获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曾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装配厂十五车间副主任、主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副局级调研员,中组部干部五局副局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等职务,2003年12月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局长。 现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分管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企业分配局、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信息中心。 国资委5月18日在其官网刊发国资委副主任姜志刚在全国地方国资委群众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姜志刚说,当前,国际工运出现新的发展趋势。全球范围内劳资关系复杂多变,贫富差距持续扩大,重大劳资冲突时有发生。去年,西方国家大规模罢工游行接连发生,希腊工会发起多次全国性大罢工,英国“11.30”大罢工是32年以来该国最大规模的工人运动,“占领华尔街”运动迅速席卷全美并产生深远影响。西方敌对势力趁机打着“维权”旗号,企图煽动我国职工群众制造事端,给开展群众工作带来消极影响。 姜志刚表示,要特别强调,国有企业与职工是命运共同体,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发展是职工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之所在。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统一起来,及时协调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协助化解劳动关系中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湖南大学副教授职称职务:副教授 研究方向:律师制度与实务、刑事侦查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知识产权等 学习及工作经历 : 1987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系刑事侦查专业。1987年7月任湖南省司法学校教师,1995年8月调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任教,后合并为湖南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01年5月开始担任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主任工作至今。从1995年9月到湖南财经学院精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0年体制改革后转为兼职律师,从事相应的法律服务至今。 其它任职: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 论文: 发表科研论文10余篇。其中以发表于《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的《洗钱罪的比较研究》,及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后被《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1年第7期全文收录的《法定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发表于《中国司法鉴定》2003年第3期上的《论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等三篇论文具有代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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