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姜王庄村 |
释义 | 河南社旗县姜王庄村姜王庄村位于位于位于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下洼乡街西南部2.5公里处,辖李庄、孙庄、张庄、王庄、吴庄5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共428户,1713口人,2776亩耕地,人屯收入2035元。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养殖业,养殖业成为全村的新经济来源,建存栏3000只的养鸭厂一个,带动全村20多户投资养鸭,建存栏700头的养猪厂一个,造速生杨片林300亩,围村林200亩,村支部连年被评为“五好党支部”、“治安模范先进村”。 山东省武城县姜王庄村姜王庄位于山东省武城县武城镇东部偏北。 该村原名董家堂村,明朝重臣董伦,就是该村人。董伦(1323~1403),字安常,自幼勤奋好学,博闻强记,遍读经史子集,为远近闻名的饱学之士。史书记载:“伦隐居山林间,布衣藜藿,淡然自乐。”他为人谦和忠厚,向他求教的年轻人很多,世人尊称他为“贝川先生”。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张以宁推荐,董伦被召到南京任右赞善大夫,并陪侍懿文太子读书,深得太祖皇帝欣赏,屡受嘉奖,后提升为左春坊大学士。太子病逝后,董伦出任河南省左参议,后又任陕西省参议。任内,他建议朝廷授给做地方教育的“训导”以实职、实衔和冠带袍服。从此训导才被编为地方官府实员。促进了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他“关系百姓疾苦,扶危济困,痛恶时弊,疾书奏章数千言,兴利除弊,政绩斐然,深受百姓拥戴。”洪武三十年(1397年)董伦受官司牵连,被贬至云南省去做教喻官。时云南民智未开,董伦便率领属员,深入山寨岩穴,言传身教,使土人逐渐觉悟,“人皆向学”。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允炆即皇位,召回董伦,封为礼侍郎兼翰林大学士,讲授经、史、鉴等书。他主持编纂了《太祖实录》。 董伦为人秉性忠厚,常劝皇帝和近友诸藩王亲睦。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在南京杀了许多前朝亲信大臣,独没罪及董伦。永乐元年(1403年)董伦告老还乡。传说董伦回乡后,捐资在原恩县西关(今现平原县恩城镇粮所位置)和今姜王庄村西各修建一座庙宇。1945年庙宇还在。1958年为突击打井而拆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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