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姜齐贤 |
释义 | 姜齐贤(1905年-1976年),字竹林,湖南省湘乡县神童镇(今娄底市)人。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历任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卫生部部长、中央军委卫生部部长,国家农垦部副部长等职。创办了《卫生建设》、《卫生工作导报》等刊物。 生平概述1905年1月28日姜齐贤出生于湘乡县娄底镇一个小商人家庭。 1922年考入长沙广雅中学学习。1923年转入湘雅医院学习护士,不久入湘雅医学院学习。 1925年湖南湘雅医院护士学校毕业后,任湘军第三师十二团一营军医。 1926年加入国民革命军第一师二团任军医,参加北伐战争。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仍在国民党军第九师任军医官。 1931年任第九师军医处中校军医主任。同年9月在江西老营盘战斗中被俘,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先后任红三军第七师医务主任、军医处处长,红一军团卫生部副部长、部长,红一方面军卫生部部长,中央军委总卫生部副部长、部长。他概括苏区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卫生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机构,兴办制药厂,扩建红军卫生学校,培养医务卫生工作人才,以改善红军的医疗状况。 1935年12月,姜齐贤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初期,任八路军总卫生部部长。率前总卫生部进驻山西五台县,积极开展战地救护、培训地方卫生人员等工作。主持制定了《卫生部门暂行工作条例》、《暂行卫生法规》,系统地总结了人民军队卫生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促进全军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起了积极作用。 1938年7月,为庆祝他母亲的70大寿,并表彰他的高超医术,毛泽东亲书“国之贤母”的寿幛,要他转赠其母。 1939年5月,他撰写了《持久抗战中野战卫生勤务的实施》一文,发表在《八路军军政杂志》上,对指导持久抗战中军队的卫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赞赏。同年冬赴延安马列学院深造。 1941年2月,任八路军总卫生部部长。 1942年4月,任晋察冀军区卫生部长兼政委。他倡导成立了晋察冀军区医药指导委员会,创办了《卫生建设》杂志,并任主编,对交流医疗工作经验,提高全区卫生人员素质起了重要的作用。他把大批在职卫生人员送往白求恩卫生学校培训,为抗日反攻准备了大批训练有素的医务工作人员。 日本投降后,他组织接收伪军的卫生机构、设备、药品,同时积极收治伤病员,开展突击治疗。 1947年,任华北军区卫生部部长、政委,创办了《卫生工作导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先后任中央军委卫生部副部长、部长,军委高级后勤学校副校长、后勤学校教育长。 1954年主动下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兽医局任局长兼政委,创办了《兽医工作通讯》。当时兽医工作地位低下,困难重重,工作难以开展。他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完全改变了兽医局的面貌,开创了军队兽医工作的新局面。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56年任国家农垦部副部长,远征大西北,为中国的农垦事业竭尽全力。1970年下放到江西农垦部五七干校劳动。他身患肺癌期间,自认为对党的贡献不大,拒绝转往301医院或北京医院治疗。 1976年6月3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1岁。 任职简介机构 部门 职务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 卫生部 政治委员 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 卫生部 副部长 1936年5月 193612月 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卫生部 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卫生部 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 卫生部 部长 1937年8月25日 1937年9月11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部 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总司令部军医处 处长 1938上半年 1938下半年 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卫生部 部长 1938下半年 1938 + 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卫生部 部长 1939年 1940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 兽医局 局长 1955 + 1955 +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垦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垦部 党组 代理书记 1960年1月 19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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