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释义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相当于副科(局)级的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级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工作。 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市机关的财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绿化、美化机关环境。 (二)负责市四套领导班子交办的各项接待任务,参与市机关外出考察、招商引资等大型活动的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市性的各类大中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 负责市级机关有关基本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机关大院及生活区的水电、房地产管理和基建维修工作; (五) 负责管理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公开指南一、主动公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建德市档案局查阅(档案局地址:新安江街道府西路82幢)。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在/index.asp网站政府垂直机构栏里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栏目中。本局当面受理机构为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为:新安江新安东路7号旅游局5楼,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1:30,14:00—17:30。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半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查阅这类信息。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建德市档案局进行查阅。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本机关自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1:30,14:00—17:30。通信地址:新安江东路7号旅游局五楼,邮政编码:311600,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需填写《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当面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本局门户上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信箱。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当面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局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具体项目收费标准另告。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建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建德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申请人信息 公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 请 时 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 领导班子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联络电话 黄宣人 党委书记、 王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文化体育、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工青妇、基建维修、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消防、绿化、联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兼管房产基建科、保卫科。 内设机构室 姓名 职务 职能 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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