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贾嵩明 |
释义 | 人物生平贾嵩明,1915年11月,生于吉林省同宾县乌吉密河(今尚志镇)。1932年参加东北抗日义勇军。1937年8月,参加了北平地下党组织的劫狱活动,利用日语骗过日军哨兵,营救了在北平德胜门外功德林监狱关押的一批地下党同志,随即参加了共产党。同年参加平西抗日游击队,任房山县游击队支队长。1938年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40年皖南事变后,按照中央的部署支援新四军,分配到新四军四师任宣传干事。1943年,任苏北盐阜区射县县委对敌工作部长。 1945年8月根据中央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贾嵩明夫妇携幼子、警卫员一行四人,经山东半岛渡海到辽东半岛,乘火车赶到珠河县。当时火车在珠河县不停车,贾嵩明夫妇及紧抱幼儿的警卫员,冒着生命危险跳下火车,如期返回珠河,参加新政权的建设。同年11月,任中共珠河县委秘书长。12月,向李兆麟请示工作后,从哈尔滨返回途中,在乌吉密车站遭遇土匪被捕,押解至延寿县监狱,期间没有暴露中共党员身份。不久,我三五九旅部队解放延寿县后出狱,分配在延寿县工作,任县政府秘书。 1946年4月珠河县民主政府成立。5月,贾嵩明任中共珠河县民运工作委员会政委。11月20日,珠河县召开第一次农工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250人。会上,贾嵩明提议,为缅怀抗日民族英雄赵尚志和他所领导的抗日联军在珠河可歌可泣的英勇业绩,建议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县。这个建议,立刻受到代表们的一致拥护,随即大会通过决议:珠河县改名为尚志县。并报经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贾嵩明任中共尚志县委书记期间,开展了大规模的肃清土匪斗争、土地改革和参军支前运动。清除了猖獗多年的胡匪武装;领导了被誉为中国“土改第一屯”的尚志县元宝屯土地改革斗争;还在《东北日报》上发表了多篇如何深入开展土改斗争的文章和经验介绍,推动了东北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并在尚志县扩充、组建了一个1140人的建制团———尚志团。该团组建后经过训练,编入哈东支队,随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主力南下,参加解放全中国。 1971年底贾嵩明任煤炭工业部规划设计总院院长。1991年11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终年76岁。身后将遗体捐献给北京医院。 相关事件在珠河县第一次农工代表大会上,贾嵩明提议: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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