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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释义

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是由松花江上三座水电站大坝拦江形成的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及连接三湖的松花江段与周边划定的陆地组成。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余脉,全长196公里,总面积114.5万公顷。其中水域5.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5.0%;林地82.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0.62%。保护区内有野生植物2000多种,野生动物348种。

三湖简介

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处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内。四季分明,年、日较差大。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多晴凉爽,冬季气候严寒。由于保护区受到三个湖泊及森林等因素影响,故具有湖泊气候、谷地气候和森林气候的复合特征。

2009年9月25日,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吉林松花江三湖等1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9〕54号)审批成功晋升为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是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的通知》(吉政函〔1990〕9号)文件于1990年2月13日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森林生态和水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性保护区。在省级自然保护区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吉林市与白山市境内的五县(市),地处长白山西北麓。地理坐标为东经126°35′~128°02′,北纬42°06′~43°51′,保护区总面积为114.5万公顷。其中,在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划定“生态系统类”类别、“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6°51′40″~127°45′21″,北纬42°20′10″~43°33′06″,总面积为115253.2hm2。

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位于松花江上游的河源区,有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三大湖泊,均为人工湖,总面积达728.38km2,最大库容可达180.0亿m3,总有效库容为135.8亿m3。集水面积为42961km2,年均径流量达136.5亿m3,占吉林省地表水总量的38.2%。它不仅是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的重要水能基地,而且是我国黄河以北地区淡水资源贮量最大,区位条件最好,可工程控制能力最强,可利用价值最高的水资源基地。

三湖保护区是我国东北长白山重要的野生动物种源基因库,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是珍稀濒危动植物集中分布的地段,是不可多得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避难所和天然生物基因库,是保护和研究我国及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基地。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这里保存着较大面积呈自然原生状态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保存繁衍栖息着大量的野生生物物种。据初步调查,本区野生植物有63目160科526属1489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即东北红豆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10种:红松、水曲柳、黄蘗、钻天柳、紫椴、胡桃楸、刺五加、野大豆、东北对开蕨、东北茶藨子。区内分布有脊椎动物35目93科403种,其中水生脊椎动物7目15科74种,陆生脊椎动物28目78科329种。国家I级保护动物有9种,其中鸟类7种,即东方白鹳 、金雕、白尾海雕、中华秋沙鸭、丹顶鹤、白鹤、白头鹤 。兽类2种,即紫貂、原麝。国家Ⅱ级保护动物44种,其中鸟类37种,即黄嘴白鹭 、蓑羽鹤、白枕鹤、灰鹤、鸳鸯、苍鹰、雀鹰、松雀鹰、普通鵟、大鵟、毛脚鵟、鹊鹞、白尾鹞、白头鹞、燕隼、红隼、红脚隼、灰背隼、黄爪隼、花尾榛鸡、秃鹫、普通鹏鸮、普通角鸮、领角鸮、长耳鸮、短耳鸮、鹗、纵纹腹小鸮、长尾林鸮等;兽类7种,即棕熊、黑熊、猞猁、水獭、马鹿、青鼠鼬和豺。

保护区同时存在的两个重要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作为松花江中、上游的源头区,涵养着松花江水,巨大的湖泊容量具有调蓄洪水、储蓄水量、调节气候、净化水质、供水水源、水利发电、水产养殖、旅游航运等多种功能,两大生态系统及其资源数量和质量状况的好坏对整个松花江流域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湖保护区管理局为了使这一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地得到有效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吉林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大力支持下,十几年来经过保护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三湖保护区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与措施,保护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吉林省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1990年2月,隶属吉林省林业厅领导。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以来,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立了资源保护处、科研治理处、宣教处、社区共管办,5个保护站、1个监测中心站等职能部门,负责区内资源保护、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

1994年,省人大制定了《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使保护区的保护有法可依。

多年来,保护区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护野生动植物,控制捕捞、采挖、狩猎、禁止砍伐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5年7月,吉林省林业厅任命了以雷加雨为局长、艾文武为党委书记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他们以求实、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走出了一条保护管理工作与当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社区共建、齐抓共管的新路子。

新班子上任后,三湖保护区在原有的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开始转变工作重心,确定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好保护区的保护工作。2006年6月,三湖保护局在吉林省林业厅的支持下,召开了建局以来首次吉林、白山两地区的环境保护与开发管理工作协调会。两地市的市、县领导和环保、旅游、土地、城建、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解决了保护区内管理部门较多,多头管理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力度不强,资源开发利用混乱等问题,形成了有效的联合执法体系,建立了保护区与地方政府相互沟通、互相协调的长效机制,确定了社区共建、齐抓共管的新机制。

几年来,保护区在检查、监督、执法上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坚持每年定期召开辖区内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掌握保护区内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项目等情况,沟通、协调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事宜,加强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及各个职能部门的联系与互动关系,有效提升了保护区在社会上的地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互通情况,使得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促进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携手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环境。

工作中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近湖区500米以内,第一山脊以下的植被保护上来。转变思想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科学、灵活的运用《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所赋予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保护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与新闻单位的密切合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公众媒体的宣传,以及在保护区内悬挂宣传条幅、发宣传单、粘贴公告等方式,全面提高了区内社会群体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了区内公众自觉保护环境的局面。

从《三湖条例》颁布以来,保护局对违反《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行为共下达《限期纠正通知书》52份,取缔湖面挖沙场9处,清理55台汞磨和10个氰化罐、采金船30艘,使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保护局积极与地方政府协作开展执法活动,曾配合吉林市委、市政府开展“松花湖区综合整治”工作。

2005年10月,按照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保护局根据《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授权,在政务大厅设立窗口,对近湖区设置旅游景点、修建宾馆、度假村、饭店、疗养院进行审查;对近湖区森林采伐、采石、采矿、挖沙进行审查;对保护区内对自然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政务窗口的开办,对正确引导保护区内项目建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窗口开办来,共接受咨询服务85余起,受理项目申请40项,办结40项。吉林镍业公司特向政务窗口送来了锦旗“自然保护真卫士,资源开发好监理”,表达了对保护局窗口审批工作的认可和赞扬。

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人大、省政府多次组织检查组到保护区进行检查指导,经常展开松花湖综合治理研讨会。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徐建一、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与吉林市有关部门领导亲自视察松花湖,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了实地调研。

桃山实验林场作为保护区生态建设主力军,近年来,共完成造林红松、水曲柳、云杉等珍贵树种700余公顷,三年保存率达86.5%。完成幼龄林抚育1520公顷,实现了30年无森林火灾,无严重病虫鼠害发生,对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探索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发展的新途径,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快林业发展的精神,三湖保护区内正在建设一座集保护管理、科学研究、环境教育及生态旅游为一体的大型生态示范园。三湖保护区生态示范园的建设,既是为了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的科学决策水平,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各种变化与规律,了解林业生产等信息,为主管部门制定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决策,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也是在提升森林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试验、示范、引种、转化工作,为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林业储备科技能力。

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同时,引进长白山珍稀植物,使园内职务多样性具有很高的的观赏、科研价值,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休闲,让人们充分了解感受自然,在保护区内创建生态旅游的新模式。这种模式不仅能增加森林的经济效益,也可以增强林业及自然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自然资源优势,取得最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还可缓解附近旅游景区游人严重超载的压力,使森林资源休养生息,改善生态恶化的现状。

现在,生态示范园的前期道路工程在建设中,其主体区划正在审批。生态示范区总面积160公顷,计划投资4000万元,大体划分为七个功能区。

保护区把科学研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开展了数十项科学研究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论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在东北生态体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开展保护巡护工作,对保护区的自然环境、生物资源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开展了多项生物工程治理项目,几年中投入资金1998万元,保持了生态环境平衡。

2006-2008年,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三湖保护局打破了建局以来没有自己的办公楼的历史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先后新建了一座面积5000平方米集办公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楼,桃山实验林场和桦甸保护站办公楼,并配置了先进的现代化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环境,同时也为职工建设了住宅楼,使职工能够安居乐业。

近年来保护区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局主要领导亲自多次前往国家林业局进行情况汇报,并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建章教授对保护区的申报工作进行指导,考虑到现有保护区由于面积太大,全面积晋升存在着一定难度,经专家指导,在原有保护区中区划出一定面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区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且完成了《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科学技术考察报告》、《吉林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申报电视专题片,2007年初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3月通过吉林省政府批准同意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在局领导的争取领导下,经过保护局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晋级材料准备充分,2008年12月5日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专家论证评审。经过公示后,与2009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以社区“共建共管”为管理理念,采取“一区两治”的管理方法治理、发展保护区。

晋升后的三湖保护区正如东升的旭日,蒸蒸日上。保护区的工作任务也更加繁重。保护区将在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好以下工作任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工作。抓紧完成国家级区域总体规划和可研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国家级区域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人员配备组建工作。筹备并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安局挂牌工作。争取2年内完成生态示范园建设工作。“三湖生态号”明年建成使用。更新各基层站交通设备。争取最早时间内完成两级保护区总规和保护区立法及编修工作。桃山实验林场完成5000公顷造林任务,开发林地经营项目,完成2009年3月21日市委书记周化辰下达的林场经济指标任务。

吉林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的建设,生态效益巨大,社会效益显著,并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保护区的全体员工正以百倍的热情,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维护松花江流域生态安全,尤其是在维护水环境安全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促进整个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松花江流域山川秀美和经济繁荣。

机构职能

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森林生态和水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性保护区。保护区管理局是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隶属于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监督检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制止违法行为;

(三)协调、指导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四)教育保护区内居民和进入保护区人员遵守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并对其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五)拟定保护区总体规划,经保护区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参与审查对自然资源和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组织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探索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途径;

(八)督促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案件;

(九)领导保护站;

(十)负责局机关、基层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干部教育、监察以及其它事项管理;

(十一)组织管理全局第三产业、多种经营和林场营林生产;

(十二)完成三湖保护区委员会合林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办理地方各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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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4: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