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回归参数的显著性检验 |
释义 | 显著性检验的基本思想显著性检验的基本思想可以用小概率原理来解释。 1.小概率原理:小概率事件在一次试验中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假若在一次试验中事件 事实上发生了。那只能认为事件 不是来自我们假设的总体,也就是认为我们对总体所做的假设不正确。 2.观察到的显著水平:由样本资料计算出来的检验统计量观察值所截取的尾部面积为。这个概率越小,反对原假设,认为观察到的差异表明真实的差异存在的证据便越强,观察到的差异便越加理由充分地表明真实差异存在。 3.检验所用的显著水平:针对具体问题的具体特点,事先规定这个检验标准。 4.在检验的操作中,把观察到的显著性水平与作为检验标准的显著水平标准比较,小于这个标准时,得到了拒绝原假设的证据,认为样本数据表明了真实差异存在。大于这个标准时,拒绝原假设的证据不足,认为样本数据不足以表明真实差异存在。 5.检验的操作可以用稍许简便一点的作法:根据所提出的显著水平查表得到相应的值,称作临界值,直接用检验统计量的观察值与临界值作比较,观察值落在临界值所划定的尾部内,便拒绝原假设;观察值落在临界值所划定的尾部之外,则认为拒绝原假设的证据不足。 回归参数的显著性检验当得到回归参数的估计值后,所关心的就是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是否真的存在回归关系。主要是检验 b1 是否为零。通常用样本计算的 的值不等于零,但应检验这是否与b1 = 0存在统计显著性差异。原假设和备择假设分别是 H0:b1 = 0; H1:b1 ¹ 0 此检验为双侧检验。所用统计量是t。在H0成立条件下, 其中T表示样本容量,2表示被估参数个数。统计量t服从(T-2)个自由度的t分布。检验规则是 若用样本计算的 | t | £ ta (T-2) ,则结论是接受H0; 若用样本计算的 | t | > ta (T-2) ,则结论是拒绝H0。 ta (T-2) 是临界值。 图2.4 t检验判别规则 检验 b0 是否为零的过程如下。给出原假设和备择假设 H0:b0 = 0; H1:b0 ¹ 0 此检验为双侧检验。所用统计量是t。在H0成立条件下, 其中T表示样本容量,2表示被估参数个数。统计量t服从(T-2)个自由度的t分布。检验规则是 若用样本计算的 | t | £ ta (T-2) ,则结论是接受H0; 若用样本计算的 | t | > ta (T-2) ,则结论是拒绝H0。 ta (T-2) 是临界值。对于大样本(T >30),上述两个t统计量近似服从正态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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