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月芬 |
释义 | 黄月芬 黄月芬,女,36岁,壮族,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中心学校教师。 11年来,黄月芬用艰辛和汗水收养了三个年幼的孤儿,用浓浓的爱心为孤儿撑起一片天。1996年9月,她通过家访得知年仅8岁的学生李冰带着6岁的大弟和4岁的小弟,与年近八旬的爷爷和奶奶一起生活,以两位年迈老人的经济收入,艰难地维持着一家老小5口人的生计,更谈不上供孙子孙女读书。出于人民教师的强烈责任心,也为了3个孤儿能够健康成长,25岁的未婚姑娘黄月芬毅然挑起三姐弟的衣食住行和上学读书的重担,成为三个孩子的“老师妈妈”。她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既当教师,又当“妈妈”,以月工资180元的微薄收入,含辛茹苦抚养孤儿。为了解决生活困难,她在每天教学之余,到学校后山上开荒种植蔬菜,在狭小的宿舍门口自己做鸡笼养鸡鸭,一些给孩子们补充营养,一些换取现钱。农村的父母、兄嫂也隔三差五地帮助和支持她。 自从收养3个孩子后,黄月芬就没有买过像样的衣服,即使是最好的“礼服”也没有超过50元,一双皮鞋补了近10次,共穿了6年时间。而对李冰姐弟3人,她每年都要给他们买一两套新衣服。因为收养孤儿,黄月芬自己的终身大事多次受挫,因为遇到的追求者都有一个先决条件:让她放弃抚养3个姐弟。为了这几个毫无血缘、亲缘关系的孩子,黄月芬顶住了压力,选择了牺牲自我。现在3位孤儿健康成长,初中、高中学习成绩都十分优秀。与此同时,黄月芬以真挚的情感做好教学工作。她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人师表;她注意教学艺术,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能在愉快轻松的环境下学习,所教学科成绩名列全镇前列,多次荣获教学成绩优秀奖;她所带班级多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本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德育工作者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黄月芬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媒体先后宣传报道黄月芬的先进事迹。2004年,黄月芬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2005年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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