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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黄双福
释义

黄双福,男,汉族,1953年7月生,广东龙门人。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本科学历。现任东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警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1、东莞市委副书记-黄双福

人物简介

黄双福(1953.7-)男,广东龙门人。汉族,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本科学历。现任东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警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履历

1973.09——1974.11,龙门县龙城公社西埔小学(附设初中班)民办老师、并任学校领导班子(3人小组)成员

1974.11——1975.09,龙门县龙城公社西埔大队党支部委员、民兵营长

1975.09——1975.11,龙门县龙城公社西埔大队党支部委员、民兵营长,龙门县路线教育工作队地派公社清塘工作组资料员、副组长

1975.11——1976.08,龙门县龙城公社石龙头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6.08——1977.09,龙门县龙城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龙门县路线教育工作队龙城公社水西大队工作组组长,石龙头大队党支部书记(1977.08—1977.09参加广州市农委在桂花岗农干校举办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学习)

1977.09——1978.12,龙门县龙城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石龙头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8.12——1981.08,龙门县龙城公社先后任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革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农业公司经理(1979.10—1980.01参加广州市农委在江村市农业干部学校举办的农干班业务培训)

1981.08——1981.09,龙门县蓝田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1.09——1984.06,龙门县蓝田公社党委书记、蓝田区委书记(1983.03—1983.05参加广州市委在广州市委党校举办的中青年干部第二期培训班学习)

1984.06——1986.09,龙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1986.09——1988.07,带职脱产就读华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毕业

1988.08——1989.02,龙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89.02——1989.04,龙门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89.04——1990.04,龙门县委副书记、龙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武委会主任

1990.04——1990.05,龙门县委书记、龙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武委会主任

1990.05——1993.10,龙门县委书记、县武装部党委书记(1989.01—1991.07就读北京人文函授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1.09—1991.12在广东省委党校县委书记岗位培训班学习)

1993.10——1997.12,惠州市委常委、龙门县委书记、县武装部党委书记、第一书记(1996.09 参加中央组织部举办的县市委书记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题研讨班)

1997.12——1998.06,惠州市委常委

1998.06——2001.09,惠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7.09—1999.12就读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1999.04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培训中心举办的地市纪委书记培训班学习)

2001.09——2006.05,东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3.03—2003.07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6.05——2006.12,东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2006.07—2006.09参加广东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班,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培训学习)

2007.01——2010.12,东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警监),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2008.09参加中央政法委在江苏常州全国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地方党委政法委新任领导干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

2010.12——2011.01,东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警监),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1.01——,东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警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1年1月19日下午,东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会议依法补选黄双福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在中共广东省第八、九次党代会上当选省纪委委员,中共广东省第七、八、九、十次党代会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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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双福走访慰问新疆籍企业员工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来到大岭山兴昂鞋厂,走访在这里工作的新疆籍员工,深入了解他们工作、生活情况,并向他们致以新春佳节诚挚的慰问。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在大岭山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梁荣业、镇委副书记陈锦波、镇委委员莫伟光等的陪同下,来到兴昂鞋厂,对在这里工作的553名新疆籍员工进行慰问。黄双福一行与新疆籍员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半年以来工作、生活情况。

镜新疆姑娘阿曼古丽来到兴昂三个月就寄了7000元回家,她说,来到兴昂工作很高兴,工厂领导都很关心她们的工作和生活。由于努力工作,阿曼古丽现在已经是生产线的班长。阿曼古丽的例子在兴昂比比皆是,新疆籍员工通过勤劳工作,获得财富,不仅让家乡父老过上好日子,还为东莞发展做出了贡献。

黄双福听了新疆姑娘的介绍后,表示很满意,他充分肯定了兴昂鞋厂对新疆员工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关心与照顾。他说,为了让新疆籍员工在东莞能够安心工作、放心工作,各级政府一定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和谐的关系。临近春节,黄双福向广大的新疆籍员工致以诚挚的祝福,祝愿他们在东莞,在大岭山能工作顺利、生活快乐。

梁荣业在座谈中,非常关心员工们业余时间的生活安排,他还建议厂方为年轻的新疆籍员工设立电脑室,教会新疆籍员工上网,增加他们的知识。除此之外,梁荣业还建议新疆籍员工、厂方与政府三级加强彼此联系,保持互动,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为广大的新疆籍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随后,黄双福一行参观了新疆籍员工的食堂和宿舍。据悉,从09年6月3日第一批新疆籍员工进厂后,兴昂鞋厂通过为员工上汉语培训课、开展文娱活动、进行安全培训等形式,让新疆员工逐步融入工厂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2、建宁烈士-黄双福

黄双福(1896-1932),福建省建宁县里心乡上黎村甘外自然村人。1896年1月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1931年4月参加革命斗争,时任上黎乡苏维埃政府主席,参加了闽赣边区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斗争和反“围剿”游击战争。1932年12月随中央红军转战外地,此后失去音讯。1982年6月,人民政府追认黄双福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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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7: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