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金简史 |
释义 | 美国作家伯恩斯坦于2008年创作的个人理财畅销书,共19章。 基本信息作 者: (美)伯恩斯坦 著,黄磊,郑佩芸 译 出 版 社: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 字 数: 405000 页 数: 368 开 本: 16开 I S B N : 9787564202804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个人理财 >> 黄金投资 定价:¥43.00 编辑推荐“汇添富基金·世界资本经典译丛”的八本投资典籍,完整撷取了1857年以来,横亘三个世纪的华尔街各个时期的历史风貌,勾勒出近现代西方资本市场的百年风骨! 本书立意汲取前人的智慧,以最为鲜活的语言,再现真实的历史场景,必定有助于投资者循着各个时期世界资本的脉络,从中发现惠助当下的谋略与智慧。 价值恒久远,经典永流传! 内容简介2008年1月2日,国际市场黄金期货交易价格上涨至每盎司860美元,成功突破了1980年1月21日创下的850美元/盎司的历史峰位;3月14日,其交易价格更是突破了1000美元/盎司的整数大关。国际社会为之震惊,黄金投资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 是的,早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抒情诗人品达(Pindar)就说过:“黄金是宙斯之子。” 作为贵金属,黄金见证了从古至今人们经久不衰的贪婪与恐惧、迷恋与困扰。《黄金简史》一书,用黄金的历史作架构,以丰富精彩的内容,向读者展开了一幅浸染着几千年来人类贪婪本性与文明发展交织融合的历史画卷——从可怜的、为黄金所淹没的迈达斯国王,到每年将与其体重等蘑的黄金拿去送人的阿里·汉;从斯基泰人华丽灿烂的黄金装饰,到南美洲阴冷潮湿的淘金矿井;从犹太人围之起舞的小金牛,到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地下金库;从孟加拉的街市,到伦敦的金融市场……读者徜徉其中,一边阅历着黄金在各种历史时期角色的变换,一边慨叹着人类的睿智和命运,似乎永远超越不了黄金的不朽光芒。 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名誉主席罗格·G.肯尼迪(Roger G.Kennedy)认为“能够拜读如此大作,深感荣幸”,并“为伯恩斯坦广博的知识深深折服”。 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JohnKenneth Galbraith)认为本书不仅“妙笔生花”,而且还提供了“一个非常精彩有趣的视角——不仅关乎黄金,而且涉及更为宏大的经济史”。 美联储前主席保罗·A.沃尔克(Paul A.Volcker)给予此书很高的评价:“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而言,黄金,因其壮观的历史场面和神奇的情节,在任何时候都具有无法消除的魔力。彼得·伯恩斯坦完成了这项挑战,他独辟蹊径,呈现给我们一部优秀的读物,令我们不仪掩卷沉思,更有深刻的反省。” 目录总序 致谢 序言:至高无上的财富 第一篇 永恒的金属 第一章 黄金险中求 第二章 迈达斯的企望和纯粹机缘的产物 第三章 大流士的浴缸与警觉而鸣的鹅群 第四章 象征与信仰 第五章 黄金、盐与幸福之城 第六章 伊奥巴、拜芭和乌德的遗产 第七章 巨大的连锁反应 第八章 分崩离析的时代和君王的赎金 第九章 神圣的渴望 第二篇 胜利之路 第十章 致命的毒药与私人货币 第十一章 亚洲大墓地和唐宪宗无意中的发明 第十二章 铸币大改革和最后的术士 第十三章 可靠的法则与巨大的灾难 第十四章 新的霸主与可憎的发现 第十五章 荣耀的徽章 第十六章 惊人的阴谋和无尽的锁链 第三篇 光环退色 第十七章 诺曼征服 第十八章 打碎黄金枷锁 第十九章 黄金之锚,浮出海面 书摘第一篇 永恒的金属 第一章 黄金险中求 如果世间黄金的数量非常充沛——譬如,多如食盐,那么,虽然黄金仍具有其独特的物理特征和瑰丽的光彩,但它的价值将极低,并会使人兴致寡然。然而,各大陆均发现有黄金。 这听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虽然黄金矿藏遍布各地,但没有一处地方能够轻易地开采与生产它。发现与产出黄金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方能最终获得这些闪闪发光的贵金属。 例如,为开采南部非洲年产约500吨的黄金,须掘出并碾磨大约7 000万吨的矿石——这一数量,超过了基奥普斯(Cheops)金字塔的所有建筑材料。虽然这种位于南部非洲的黄金矿脉的质量较差,但我们对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49个矿工在水中日复一日地筛选,只为求得些许黄金的故事,则耳熟能详。当威尔·罗杰斯(Will Rogers)在寻访克朗代克河(Klondike)后,说道:“探寻黄金,并非如下地拔两根菠菜那样简单。” 黄金高投入、低产出的比率,并未打消人们满世界掘金的热情。也许,从早前流传下来的关于黄金价值极高、极度重要、非常必需、难以抗拒的说法,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即使在神话中,对于黄金的欲求亦犹如饕餮。 尽管黄金并不与其他的金属相混杂,但其稀有的矿脉散布于缝隙中充斥着花岗岩和石英的群山之间。这些地方经过数百万年的强烈的地热作用而变得极为坚硬。经过长期的水溶、风蚀,这些地球表面的堆积物逐渐散落,而黄金在历经自然的不断磨砺之后,却依然保持着其纯正的品性。由此,许多矿脉中的黄金被冲积于群山的溪流中。在水中,黄金的高密度与重量,使其不易与其他金属混杂。其间,它逐步沉积于河床形成天然金块,或者如颗粒般随波逐流。 与对黄金的需求相联系的是,的确,较之古罗马时代以来,黄金的数量在古代——尤其是在古埃及和近东地区似乎较多。当黄金的作用仅限于装饰品而非充当铸币以及用于储藏,少许数量的黄金即可满足需求。要知道,古埃及人年产黄金的数量不过1吨而已。铸币的出现与发展,推动了黄金在民间的流通和大规模的需求;而大多数的黄金储藏则由君主和宗教人士所把持。黄金的用途大多数体现在仪式中,以作为宣扬权力、财富、非凡超群以及与上帝亲密无间的媒介。其他主要是用于珠宝饰物和个人装饰之中。 当摩西(Moses)从西奈山归来,向他的人民宣讲十诫时,他发现犹太人狂热地崇拜着一只小金牛。摩西眼见人们像可憎的埃及人那样,对着这个偶像鞠礼膜拜,气得他将从西奈山携回的、刻有上帝训诫——十诫——的牌匾摔得粉碎。这个故事揭示了犹太人,即便作为奴隶,都有着充裕的黄金。而且,犹太人从未用黄金作为贿赂,以救赎他们脱离其在埃及被囚禁的困境。因为当时黄金尚未被当作货币,所以,人们对于黄金的偏爱程度相对较小。在铸成小金牛之前,犹太人多以黄金装饰他们的耳朵、手臂或者颈项。 在《圣经》中,有超过400处的地方提及黄金,这足以说明黄金在当时的丰裕程度。困顿的约伯(Job)宣称:“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纯金说,‘你是我的倚靠,;我若因……手中多有资财而欢喜……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因为我背弃了上帝。”亚伯拉罕(Abraham)——这位犹太国家的创立者——在《圣经·创世纪》第13章中,被描绘为“富有家畜、白银和黄金”。他为前去迎接丽贝卡(Rebecca)的仆人提供了黄金器皿,包括黄金鼻饰。 当摩西登上西奈山,聆听上帝的谕旨时,上帝告知其职责并不仅限于传播十诫以及相关的法规和义务。上帝颁布了明确的指示,告诉摩西应当建造教堂以使犹太人进行礼拜;在教堂中,应当置有神龛。上帝还对此作了详细的说明:“汝当覆之以黄金,内外包以纯金,四围镶上金牙边。”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上帝甚至指令家具、器物,以及所有的装饰品,诸如小天使等,都应饰以黄金。在《出埃及记》的第25~28章中,共有约80处段落记载了这样的指示。这些段落不厌其烦地描绘了有关度量和设计的细节。 在定居于上帝的应许之地(Pmmised Land)时,犹太人一定积累了许多黄金,主要来自于对其他部族的战争掠夺。摩西及其军队从米甸人(TheMidianites)处夺取了超过300磅的黄金,包括“黄金珠宝、金质脚链、手镯、图章戒指、耳饰、臂环等”。135英尺长、35英尺宽、50英尺高,并被分隔为三大会所的所罗门大神殿——位于今天的耶路撒冷哭墙一带一的内部宫墙上,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所罗门(Solomon)对其私人器物,亦极尽奢侈一金盾、裹覆黄金的象牙王座、黄金酒具。当希芭(Sheba)女王前来拜访所罗门的时候,她带来了大量的黄金。(似乎多此一举了。)这些黄金的重量多达3吨,按照现今价格计算,超过了2000万美元。 摩西根据上帝详述的规格所建造的教堂和神龛,现在已经了无踪迹。所罗门的由大量黄金镶饰的神殿,也已遭到严重毁损。但是,在公元532年,当圣·索菲亚(St.Sophia)教堂建成此教堂位于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经由万人、历时6年、耗费12公吨黄金建成时,监督了整个修建过程的拜占庭(Byzantine)的皇帝查士丁尼(Justinian)大帝可 查士丁尼大帝精于黄金的使用之道。他继承了32万磅的黄金,并将之挥霍殆尽。之后,他便课税养兵,并以税收作为公共工程的支出。最为糟糕的一点是,查士丁尼贿赂敌国,以使其领土免遭入侵。使用黄金来制作熠熠生辉的镶嵌物和装饰品,并且作为宣扬教会权威的一种手段,从意大利、西班牙,甚至到最为荒凉的西伯利亚大草原(The Wildest Steppes),均屡见不鲜。 所罗门与耶和华都不是第一个以黄金来作为获取他人敬畏手段的人。古埃及人可能为以后的宗教生活确立了基调,并被犹太人所仿效。犹太人的信奉一个上帝的神教,很容易与膜拜着2000位神灵的古埃及人的众神教相比较,埃及神教中的许多神灵,都或多或少与全能的太阳神有关。大量黄金的使用,是为了使人们确信2000位众神无所不知与无所不能。然而,只信奉一个上帝,但有着数千位元圣人需要膜拜的基督徒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在埃及,使用黄金是一种王室的特权;除了法老,他人不得染指。这样的约束,便于法老承担类似于上帝的角色,并且在众人的膜拜中,通过采用与装饰众神一样的材料——黄金,达到显现王权神性的目的。在古埃及,装饰于死去以及活着的君主身上的黄金珠宝,其制造工艺有着极高的造诣。 一位被埃及古物学家詹姆斯·亨利·布雷斯特德(James Hem:yBreasted)称为“世间第—位伟大的女性”的古埃及女法老一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对于黄金特权的运用,令人印象深刻。哈特谢普苏特是图特摩斯一世(Thutmose I)之女。图特摩斯一世在去世后,于1482年,作为第一人被安葬在位于底比斯(Thebes)山谷的王室墓群之中。在大约公元前1470年,哈特谢普苏特从她的侄儿那里攫取了权力。她的权力如同国王,头衔有80个之多,包括太阳之子、金“何露斯”(Horus,古代埃及的太阳神)等。哈特谢普苏特于公元前1458年去世。虽然她拒绝接受传统的男性君主称号,但她在同时代的艺术品中,却被描绘成一个男性。 无论以何种标准来衡量,哈特谢普苏特都是一位卓越不凡的女性。在其统治下,埃及与巴勒斯坦、叙利亚、克利特(Crete)的贸易大量增加;而在此150年之前,因为诸如亚洲的基索斯人(Kyksos)的入侵,埃及对外贸易萧条。在哈特谢普苏特统治期间,对于黄金的勘探与开采不曾停歇,范围不断向南延伸,可能到达津巴布韦一带。 哈特谢普苏特对于黄金的需求量极大。作为一名大规模的建筑营造者,哈特谢普苏特足以让法王路易十四(Louis XIV)和他的凡尔赛宫(Versailles)黯然失色。她还用黄金与白银粉末的混合物来装饰脸颊。当哈特谢普苏特决定为底比斯的主神——亚蒙神(Amon Re)——建造一座纪念碑时,她起初决定在卡纳克综合性宫殿(Karnak complex)的墙体中,树立起两根高达100英尺的纯金梁柱,其高度高于后来的梵蒂冈(Vati—can)教廷。哈特谢普苏特的大臣最终说服她稍事节俭,于是,女王便以两根花岗岩石柱替代,而仅将柱头以黄金裹饰。但仅此一项,亦需不菲数量的黄金。当该项工程完工后,哈特谢普苏特宣称:“石柱的高度上达天庭……当太阳从两根石柱间升起的时候,石柱的两翼流金溢彩……当后人见证这些纪念性宫群的时候,将会情不自禁地赞叹——‘难以想象我们的先人是如何建造如此庞大的金山的!’” 大多数的《圣经》时代,以及古埃及时期——约公元前4000年——的黄金,产自地势荒凉险恶的埃及南部和努比亚(Nubia)。“nub”是古埃及人对于黄金的称谓。直到16世纪,努比亚一直向西方世界输出黄金。根据威廉·雅各布(William Jacob)的记载,在此后的岁月中,产自努比亚金矿的黄金,“在美洲大陆发现之前,其质量当属世界之冠”。 古埃及人在矿井的狭窄通道内开采黄金,他们懂得通过升降机等设备深入矿区的山岭深处。矿井愈深,其间运作的工人的痛苦便愈大。对金矿中工人所经历的苦痛最为深切的描述,来自迪奥多拉斯(Diodor-us)——一位在恺撒统治罗马时期曾经访问过埃及的希腊人。升降机中的空气混浊不堪;在井下骇人的黑暗中,蜡烛闪烁着极其微弱的光焰,也吞噬着稀薄的空气。井下的热度使人难耐,土石不时滑落,而且要经常面临地下水的威胁。井下工人用火焰灼烧岩石,以分裂其中坚硬的石英,但这也产生了砷气,吸入砷气的许多矿工最后中毒而死。奴隶们不得不竭尽所能,最终不是被滚落的岩石砸中身亡,便是劳累致死。 因此,奴隶制的盛行就不足为奇了,而战争也极其重要。军事胜利为矿区带来了新的奴隶。迪奥多拉斯的记述告诉我们,古代埃及的法老王并不将奴隶来源仅限于那些声名狼藉的罪犯或者战争中的俘虏,而且还包括“族入与亲戚”,也就是那些在统治者挥舞的皮鞭下无家可归、乏人照应的男女老少。有一种独创性的制度安排,即奴隶们受到来自各个不同国家的雇佣兵的监视。这些雇佣兵在语言上与奴隶无法沟通,因此奴隶们也就鲜有机会贿赂这些雇佣兵,从而无法逃脱。 到了20世纪,雇佣劳动成为采矿的主要形式。古罗马人曾经在西班牙发明了这种雇工采金的方法,而西班牙富有黄金矿藏的丘陵,曾经是罗马经济的主要来源。 古罗马人起初采用人力开采深达650英尺的位于西班牙丘陵地带的金矿;但是,他们运用一种名为“水力冲挖”(Hydraulicking)的新方法,通过水流冲击的力量——这些淘金用水来自于400~800英尺高的槽体内——劈开岩石,并使含金矿层暴露在外。这一方法虽然极具生产效率,但亦冲毁了大量的山峦、农田,并且淤塞了诸多河流与港口。 水力冲挖法在欧洲的其他地方也偶有采用;但是,最为著名的一次历史再现,则是于1852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淘金潮中的癫狂时期。古罗马人的淘金技术,在萨克拉曼多(Sacramento)地区,被又一次完全再现——每分钟3万加仑的水压冲击着山坡与山体。对环境的破坏力相当惊人。森林和农田在短时间内消失了,碎石甚至冲入了圣·弗朗西斯科(San Francisco)海湾,只留下废弃的岩石和贫瘠的山坡。而且,水力冲挖法,作为一种主要的黄金提取法,直到1884年仍然被视为合法的;此后,愤怒的市民终于通过立法手段将这一陋习废除。 今天,在南非规模较大的金矿中,矿井的深度达到了1.2万英尺,温度达到130华氏度。蒂莫西·格林(Timothy Green)对此作出这样的描述:“生产1盎司纯金,需要38个工时、1400加仑的水、一个大家庭的10天的用电量、282~565立方英尺的压缩空气,并且产生相当数量的化学物质,例如,氰化物、硫酸、铅、硼砂以及石灰。”在南非的黄金矿区,有超过40万名雇工,其中大约90%是黑人。 西班牙国王费迪南德(Ferdinand)在1511年直露地说出了这样不朽的名言:“占有黄金!无论是极富人情意味的巧取,还是甘冒一切风险的豪夺,总之,必须占有黄金!”(Get gold,humanely if possible,but at all haz—并非所有的黄金都深藏于地下。当颗粒般的黄金随着水流泥沙俱下时,淘金者便能够涉水而作,筛选出从山坡上分离下来的含金矿石。很久以前,在最早出现黄金铸币的小亚细亚(Asia Minor),便流行这种淘金法。在距此大约3 500年以后,即19世纪,当49个淘金客鲫拥在河水中,用粗糙的设备筛选被冲入河流中的金沙时,便宣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淘金潮开始在萨克拉曼多河沿岸涌动。 加利福尼亚的淘金客模仿古希腊人的方法,采用带有羊毛的羊皮在水中筛金——羊皮表层密致的卷毛,是获取从山坡上被冲击而下的沙金的极好的工具。提到羊毛与黄金,便使人立即想起詹森与金羊毛的故事——这是一个财富与道德伦理相背离的古老传说。 弗里克索斯(Phryxus),是希腊东部地区皮奥夏(Boeotia)国王的儿子。他备受其继母的虐待。因此,在自己的亲生母亲的安排下,他与他的妹妹骑上一头长有一双翅膀的金公羊逃脱了。这头金公羊是赫耳墨斯(Hermes)赠送给弗里克索斯的母亲的慷慨礼物。逃亡的路途并非一帆风顺,因为赫耳墨斯的金公羊的翅膀上,满是纯金羊毛,负荷沉重。弗里克索斯的妹妹——赫勒(Helle)——很明显患有恐高症,在缺乏现代航空飞行器等诸多便利设施的情况下,赫勒感到阵阵眩晕,从坐骑的翅膀上一头栽人大海。她坠海的地点在后来被称为赫勒海(Hellespont)。 弗里克索斯仍然坚持着,在长途跋涉1000英里后,他终于飞到了黑海东部较远处的科尔喀斯(Colchis)。在劫后余生的喜悦和感动下,弗里克索斯将金公羊作为祭祀品,献给了主神宙斯;而将金羊毛赠给了当地的国王埃厄特斯(Aeetes)。埃厄特斯极为高兴,因为神谕告诉他,他的命运与是否拥有这些金羊毛紧密相关。因此,埃厄特斯便将这金羊毛挂于神树林中,并派了一头嗜血的猛龙看护。 与此同时,在希腊北部—位名叫珀利阿斯(Pelias)的国王,决意除去他那位英俊且颇受民众欢迎的侄儿——詹森。詹森正试图觊觎王位。珀利阿斯告诉詹森,若詹森能完成一项丰功伟业,而能够说明“你的年轻有为,而我的衰老无能……取回那金公羊的羊毛……当你与你的战利品凯旋归来的时候,你将拥有这个王国和统治它的令牌”。珀利阿斯做梦都不会想到詹森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与其战利品全身而返;相反,他满心期待詹森半途身亡,詹森最多也只能作为那头看护金羊毛的猛龙的颚下美食而已。 詹森在亚尔古(Argonaut)英雄的协助下,历经艰难困苦之后,取回了金羊毛。其间,若非得到以巫术著称的埃厄特斯的公主美狄亚(Medea)的帮助,詹森决无成功的可能。美狄亚被艾洛斯(Eros)的羽箭射中,疯狂地爱上了詹森。她尽其所能,只为博取詹森的欢心。詹森心随影动,完全为美狄亚所俘获,并答应执子之手、同归希腊;但条件是美狄亚帮助他取得金羊毛。尽管美狄亚爱上了詹森,但她并不愿意落入可能是花言巧语的圈套之中。“哦,异乡人,”她哽咽道,“对着上帝,还有你的朋友发誓,当我在你故乡的土地上举目无亲的时候,你不会抛弃我。”詹森发誓,当他们返回希腊后,美狄亚将成为他的合法妻子。这样的誓言作为一种保证,是相当可靠的,就像我们今天的书面契约一样。美狄亚于是唱起了催眠猛龙的歌谣,而詹森趁机从树上窃下了金羊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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