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辰明 |
释义 | 黄辰明(1690-1741年)初名成征字辟斯号金墩逸士行康四。台湾彰化花坛金墩太守房尧眉次子,东祖孙,元甫曾孙,光禄元孙,文质玄孙。福建莆田黄石金墩前厝大保房人。清康熙庚午年十月十二日寅时生。康熙五十年辛卯科优贡生,历官台湾彰化教谕、淡水县丞,彰化知县、台湾府同知,黄辰明于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春奉旨接任王珍台湾知府至清圣祖康熙六十年(1720年)冬致仕。在任四年台湾知府,主张有效防卫,确保国家主权的统一和领土安全,清康熙末年曾请奏于廷,曾多次向朝廷主张“居安思危,固我疆域,以达到有备无患、长治久安之目的”之进步思想和爱国主义精神仍然值得借鉴和褒扬。清康熙六十年秋,黄辰明回朝述职时,向皇上玄烨进言曰:“皇上,据闽浙总督报,台湾府三县之内,豪强肆意,局势颇有不稳状况。郑氏余孽、南阳海贼、高山土族皆蠢蠢愈动,台湾知府黄辰明奏请朝廷增派良将驻兵,以防不测”。当时,清代康熙帝马上应允“准,着兵部议行,严加弹压。” 1717年至1720年任台湾知府、1723年至1727年转任台湾御史兼学政,累官至分巡台湾道御史兼理提督学政。 病卒清乾隆辛酉年六月初九日子时卒寿五十有一配徐氏葬台湾台北淡水艋岬附兄角头叶山丙壬坐右圹龙王出海穴子廷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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