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还种”、“还姑娘”。苗族婚俗,盛行于贵州东南苗区。舅家优先娶姑家女儿为媳。如舅家无子,外甥女外嫁,必须征得舅父同意,并且要给舅父送“外甥钱”,或称“还娘钱”。苗族一般实行异姓通婚,姑舅子女优先通婚,但姨表兄妹不通婚。姐妹的丈夫以兄弟相称,他们的子女以兄弟姐妹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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