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话费有效期 |
释义 | 话费有效期,是指预存的话费本身对应的一个固定的有效期,它是从充值后拨打的第一个充值电话开始计算的期限,客户可以通过充值延长有效期。有关话费有效期的争议曾一度成为人们的热议话题。2011年12月,国内三大运营商均将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其中中国联通自2012年5月1日起,取消预付费产品话费有效期。 名词解释话费有效期信资费问题长期困扰着消费者。其中有关话费有效期的争议也一度成为生活中的热点话题。由于电信企业规定了话费有效期,许多用户都遇到了话费用不完、“过期作废”的难题。那么,是什么造成了话费的“过期作废”?又是什么导致了话费有效期的产生?这样的难题要如何解决?用户利益该如何保障?思考中,我们探寻着这一个个背后的答案…… 充值卡有效期手机充值卡的有效期一般分为充值卡有效期和话费有效期两种。充值卡有效期是指话费充值入卡的截止日期,意思是进行充值操作的截止时间,逾期充值卡作废,中国移动新发行充值卡延长至5年,未到期的充值卡自动顺延3年有效期。 霸王条款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 中国移动相关规定 中国移动对神州行客户的话费有效期做了相应调整,2012年3月29日后新入网的客户没有有效期,停机保号费的规则与原非零月租卡客户一致。 2012年3月29日开始原非零月租卡客户统一取消有效期,并按规则收取5元/月的停机保号费。 联通相关规定 联通无月租型预付费号码,在充值有效期到期后,进入90天的保号期,期间不充值,只能接电话不能打,可以正常充值并自动延长充值有效期。若90天内仍无充值动作,则号码被锁,不能打出或接听,只能凭个人身份证件到联通营业厅重新开通,不能用充值方式延长话费有效期。锁号期为30天,之后无论号码有无余额,号码均将被收回,话费余额自动作废。 涉及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信息产业部《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其发行的电信卡设定有效期时,应合理设定,并在卡面显著位置予以标明。 专家热议针对“话费用不完”一现象持续报道并展开讨论,吸引逾千名读者参与其中。在手机运营商规定的有效期内用不完话费,却被迫不断充值导致话费淤积,如何才能解决被“有效期”所困的手机用户群体的难题,本报邀请了多名专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市消协相关人士也认为,电信企业应当以多种方式返还余额。 电信专家根源在于财务制度不合理 “用户买卡充值之后,话费如何用、电话打不打本该是用户的消费自由。”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电信专家阚凯力认为手机运营商规定“有效期”并不合理。“如果用户充了钱却不打电话,不用这个话费,按说才是最好的客户,或叫捐献者。”而现在的情况是,企业“逼”着用户在指定期限内花掉话费。 阚凯力教授认为,解决“话费用不完”的核心在于取消“有效期”,“让话费无限期使用”。阚凯力说:“规定‘有效期’根源在于企业财务制度不合理。目前它只把用户购买充值卡或预存话费作为财务记账,当用户将其消费或余额作废,这笔预存款才转化为收入,所以企业在逼着用户花话费。” 社会学者细分用户是人性化表现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手机运营商为通话频率低的用户群体规定话费使用时限,“是不负责任的”。“一方面造成浪费,一方面损害企业品牌”。 夏学銮教授说:“企业应该细分目标群体,针对各个层次的消费人群,制订适合其消费水平的市场营销方案,而不应该采用大众市场营销。服务周全到位,也是企业人性化的体现。” 法律人士“有效期”合法不合理 手机运营商推出手机充值卡这一产品,且有权为其设置细则或限制。据北京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伯松解释,企业规定话费有效期的行为合法。“如果企业明示其产品有‘有效期’,消费者自愿购买这一产品,就意味着同时接受它附带的限制。” 范伯松律师以“餐馆禁带酒水”之争为例评价道,如果餐厅明确贴出“禁带”告示,消费者则必须遵守,“你可以做出选择,不在这里吃”。在市场作用下,想要规定“禁带酒水”的餐厅为留住客人也多不敢再执意坚持,而显然这一因果关系在手机运营商身上并不成立。范伯松认为,垄断性地位惯得这些企业敢于制定“霸王条款”。“行业垄断造成的体制惯性,使得这些企业不那么‘善于为消费者着想’。” 市消协话费余额应增返还方式 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表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仍属垄断企业,按照消法的规定,理应完善话费余额的处理发式,如同意消费者用余额退现金或以其他多种方式返还。 郎丹柯表示,两家企业应该主动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增加话费余额的处理途径,如在营业网点接受余额退现金。郎丹柯还建议,两家公司还应推出面值更低如1元、5元的充值卡,或延长充值卡有效期等,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郎丹柯认为,如果手机话费余额到期不充值便作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服务的终止与卡内余额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把它混淆一团,以服务到期就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逃避企业的义务。 制度取消2011年12月24日,工信部指示,国内三大运营商均将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 中国移动2011年12月24日,中国移动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新入网用户将不再推出设置话费有效期的产品。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用户,也将在2012年2季度后得到“松绑”。联通方面,拟年前推相关方案。 中国联通根据中国联通此前的公告,自2012年5月1日起,中国联通取消预付费产品话费有效期。 中国联通于2012年3月14日曾发布公告称,不再推出带有话费有效期的预付费产品。并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有月租或有月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的话费有效期。 针对通信账户余额处理问题,自5月1日起,联通预付费用户可在办理销户时将通信账户余额全部转移至用户指定的其他本地中国联通号码。而对于后付费用户,则可以在办理销户的同时进行退费。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此前公告,2012年6月1日前,对已预存话费并存在有效期限制的用户将推出取消预存话费有效期限制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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