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花子岗伏击战 |
释义 | 新四军在皖中花子岗对日军车队的一次伏击战。1938年9月12日,新四军第4支队第7团第1营在安徽省舒城至合肥公路的花子岗,对乘车前往合肥的日军第116师团一部进行伏击。经两个半小时激战,击毁汽车41辆,击毙日军80余人,缴获步枪24支、轻机枪1挺、防毒面具12套。 词义解释用伏击战打击运动的敌人,常常可以用小的代价,换极大的胜利. 花子岗伏击战一般分为待伏与诱伏两种.待伏,是在侦察到敌人出动的兵力、时间和必经之路后,预先设下埋伏,待机歼敌.诱伏,是以主要兵力在有利地形上设伏,然后用少数部队诱敌上钩,等敌人进入伏击圈后给予沉重打击;或者假攻一个点,引诱别的敌人前来增援,在路上伏击敌人的增援部队.伏击的对象,主要是敌战斗人员较少的运输队、汽车、火车、船队和零星小股分队,以及饥饿与疲惫不堪的战斗部队,以便速战全歼. 伏击的地点,一般选择在敌人必经之路上,能隐蔽地配置兵力和发扬火力,便于突然发起冲击、围歼和捕捉敌人,便于迅速转移,而不利于敌回击和突围逃窜的地点. 伏击战的行动要迅速隐蔽,严密封锁消息,搞好伏击地域的伪装.伏击战指挥要灵活果断,发起战斗要适时,火力要突然猛烈集中,趁敌人措手不及时,勇猛出击,速决全歼.遇到强敌时,不能达到速决,应给予火力杀伤后,隐蔽而迅速转移. 伏击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把兵力分为侧击、堵击、尾击三部分,以侧击为主,实行堵头、斩腰、截尾的战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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