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银行 |
释义 | 清末民初,湖南先后出现了陈宝箴与朱昌琳、朱恩绂父子开办的湖南阜南官钱局、俞廉三开设的湖南官钱局、(后由谭延闿改为湖南银行)、张敬尧开设的裕湘银行。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导致各银行相继倒闭或停业。 1921年以后,历经谭赵战争、北伐战争,湖南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成立银行。直到1928年鲁涤平主持湘政后,才决定成立湖南省银行,额定资本200万元,次年1月15日在长沙藩正街正式开业,赵恒任行长,经营存款及储蓄、国内汇兑、放款及票据贴现、买卖生金银及外币、信托及投资、代公司行号收解款项,并受省政府委托发行总兑换券,受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公库、经营公债与证券等。1933年起开始发行纸币,分支机构发展到14个,遍布全省各地,总资本增至302万元。湖南省银行信用较好,成立9年内,每年获利至少10万元,1936年高达79万元,相对稳定了湖南的金融市场。 长沙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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