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 |
释义 | 概述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来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公告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招考公告将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站等发布。同时其他知名度高的网站也将会第一时间公布,如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报考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职位招考职位分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三类。 A类职位是指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是指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职位。 C类职位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具体的时间及地点,参考根据招考公告,同时,可以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等。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实行网络报名的,须按网站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文档。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还要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后的“报名表”打印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例如(2010年情况) 1、考试内容:(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必须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和调剂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经调剂后仍低于1∶2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招考单位面试平均分数线。(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本次考试在省、市(州)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1)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3)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县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10年9月30日)。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填写《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五)并持相关证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省委大院三办公楼)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各级组织部门签署的认定意见;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绩合成:(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加分〕×60%+面试成绩×40%。 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1、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国家2010年即将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按国家2010年即将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 考察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有关招考政策、录用考试大纲等相关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事编制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及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网站。还可参阅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和湖南考试中公网等。 公职考试项目公务员 、事业单位、路转税、选调生、招警、乡镇公务员、村官、政法干警、军转干、党政公选、社会工作师、信用社、教师、报关员。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