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 |
释义 | 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现设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分有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与计算机应用和企业财务会计四个专业方向,建有财会研究所、多媒体教室和会计综合模拟实验室。会计系《公司财务与会计》是省级重点学科《企业管理》的研究方向,是申报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专业之一。 会计学院是中国会计教授会的会员单位,现有专业教师4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人;有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院级教学明星4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7项;出版专著和教材21本;在省级、国家级公开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85篇,获省级奖励6项。会计系有五位教师分别担任国务院驻大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北京亚太华夏财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高级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长沙市物价管理专家代表。系主任周仁仪教授和汤健、段琳等骨干教师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其中《论知识经济与会计改革》论文在第三届世界会计管理大会宣读并英文出版。 会计学院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创新,毕业生综合素质一年比一年好。会计系现有在校生131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生1175人。近五年有五个班级获“省优秀班级”称号;有30多名学生获省级奖励和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如甘露和黄丹同学获全国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二等奖、邓礼红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刘新艳获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赛个人第一名等。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6%以上,考研和出国留学的本科毕业生逐年增多。 会计学院下设:主任办公室、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会计学系、财务管理系、电算会计系、审计学系、财会实验室等机构,附设财会研究所。 四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介绍 一·财务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务与金融管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具有筹资、投资分析和财务控制能力和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能在工商、金融等企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经济法、管理学、 统计学、财务管理学、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管理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专论、证券投资学、审计学、财务分折学、高级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资产评估学、成本管理学等。 二·会计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律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熟练掌握有关通用财会软件的操作,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学表达、人际沟通、信息加工能力及分析解决会计问题的综合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高等院校从事会计核算与管理、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经济法、统计学、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国际会计学、E X C E L在会计中的应用、金融会计、财务分析学、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人力资源会计、会计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三、会计学专业(审计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和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国内外与会计、审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熟练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的基本程序,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及分析能力,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及会计咨询工作,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从事会计核算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经济法、税法、统计学、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学、通用财务软件应用、金融会计、财务分析学、审计学、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审计、资产评估、会计制度设计、人力资源会计、会计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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