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县物价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衡阳县物价局是1996年从县计划物价局分设出来组建而成的科局级单位。内设机构9个,现有干部、职工112人,党员45名,价格鉴证师2名,价格评估员13名,价格检查员75人,大专以上文化53名。 近几年来,该局党组一班人紧密团结、和衷共济,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各工作在省、市、县名列前茅,连续5年被市、县两级评为“目标管理一等奖”、“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等35项荣誉称号。 领导信息谭大鸣 湖南衡阳县人,195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叶建华 湖南衡阳县人,1958年7月出生,任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分管政工人事、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整基金工作。 周新铭,湖南衡阳县人,1959年9月出生。任副局长。分管服务价格、房地价格和成本监审、监测工作。 彭正连,湖南衡阳县人,1955年2月出生。主任科员。分管纪检监察、价格认证、价格信息工作。 阳文爱,湖南衡阳县人,1968年10月出生.任工会主席、局党组成员。分管工会、计生工作、教育收费工作。 欧志华,湖南衡阳县人,1979年6月出生。任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商品价格工作。 主要职能1、价格监督检查; 2、价格收费管理(商品价格管理、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3、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 4、价格评估、认证; 5、价格成本调查。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改革方案。 2、拟定全县价格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以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市场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4、协管省、市以上管理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协助配合上级价格执法机关开民菜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管理国家、省、市和我县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公用事业收费、公益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收费等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价格听证,发布价格公告,健全价格信息网络。 6、依法组织、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依法检查处理全县范围内的价格和乱收费案件及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指导社会监督工作,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7、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仲裁各类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和消费的权益。 8、负责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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