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市信访局 |
释义 | 衡阳市信访局根据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衡阳市信访办公室更名为衡阳市信访局。衡阳市信访局是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部门。由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 一、职能调整划入的职能:将衡阳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工农关系和重大纠纷协调处理的职能划归市信访局。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负责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处理中央和省转来的信访事项。 三、对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立案交办、督办和审核结案。参与调查处理和协调、仲裁重要信访事项;批复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执行经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 四、负责审核群众不服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作出的信访处理事项,并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指令原办理单位复查?复议?或直接组织复查或按照市直有关机关的职能配置指令复查。 五、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导工作服务,并根据领导批示,组织有关单位查办落实。 六、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提请执法执纪机关予以追究, 七、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而滥用权利的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八、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市辖区内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促进全市信访工作平衡发展。 九、负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衡阳市信访局设八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事、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会务和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实施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承担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和社区联络工作。 二、接访科(对外称“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来访接待室”) 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访;协调处理群众赴京赴省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协调处理市直单位接待来访中的疑难问题;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统计和通报来访情况;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对全市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提出建议,进行指导;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办、局领导批办和中央、省交办的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审核、呈批审结和立卷归档工作;对重要信访事项参与协调及调查处理;对需要由本局复查的信访事项组织复查;统计、通报来访情况和查办工作情况。 三、办信科 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负责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负责将群众来信反映的重要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基层信访部门和市直单位信访交办来信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对重要信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直接查处;指导基层信访部门和市直单位信访工作机构办理来信业务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投诉请求,解答相关事宜。 四、社会工作科 负责全市范围内跨行业、跨战线、跨区域之间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处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单位与部门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所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指导县?市 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承担跨市性的社会协调工作。 五、督查科 负责中央、省、市重大信访工作决策、重要信访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反映;负责中央、省里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信访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参与、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其它重要督查活动。 六、综合信息科 负责信访情况的综合及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和统计汇总工作;负责中央和省颁布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意见;负责信访信息网页内容的更新;组织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有关文件、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和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与宣传报道;组织信访工作的考核评比;指导开展信访理论研讨;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七、复查复核科 负责受理、办理应由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代表市人民政府委托有权处理该信访事项的工作部门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予以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研究、协调复查复核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驻长沙信访接待工作站 负责我市赴省上访群众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赴省接待、处置和劝返我市群众赴省上访工作;负责我市群众赴省上访情况的登记、统计和综合分析,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负责与省信访局、省直其他相关部门及其他市州联系、沟通和交流衡阳市信访工作的有关情况;负责驻长沙信访接待工作的其他日常事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衡阳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现任领导衡阳市信访局党委书记、局长:颜昌正 衡阳市信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泽民 衡阳市信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昌平 衡阳市信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位德 衡阳市信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罗宏俊 衡阳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国荣 衡阳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张位德(副处级) 衡阳市信访局接访科长:沈振衡 衡阳市信访局办信科长:廖明红 衡阳市信访局社会工作科长:周国武 衡阳市信访局督查科长:唐峰 衡阳市信访局综合信息科科长:杨晓超 衡阳市信访局复查复核科长:张思尧 衡阳市信访局驻长沙信访接待工作站主任:蒋仕元 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务中心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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