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衡阳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于1996年元月,原名衡阳市规划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7个科室和一个局机关工会。2001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衡阳市城市规划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设11个科室、一个局机关党委、一个局机关工会,下辖一个规划设计院、一个规划服务中心、一个规划监察大队、四个规划分局。 机构荣誉1997、1998年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评为“城建城管先进单位”。1998、1999年连续两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01年市规划局党组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2002年规划局被市人民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局长、党组书记郑成华荣立三等功。2003、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双联”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招商引资服务单位”、“文明单位”、“创‘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活动先进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管理先进单位”、“涉外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建设厅评为“湖南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我市城乡规划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承担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乡集镇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的责任;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及南岳区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的责任。 3、承担城乡规划设计及方案评审和专家论证的责任,参与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 4、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的责任,核发选址意见书,参与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报批工作。 5、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定市本级土地储备及土地交易中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责任。 6、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责任,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包括改变临街建筑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和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工程设施以及防灾、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空间、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承担城乡规划设计市场以及城乡勘察、工程测量管理的责任。 8、承担各项建设项目审批后跟踪管理的责任,查处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建筑使用性质和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参与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占用土地行为,受理规划行政复议案件。 9、承担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工程规划(含村民建房)管理的责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0、承担全市城乡规划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城乡规划科技管理工作的责任。 11、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及南岳区规划业务工作的责任。 12、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审计财务科 用地规划科 工程规划科 规划设计科 市政规划科 村镇规划科 法规科 总工室 机关党委 监察室 城市规划服务中心 规划设计院 雁峰规划分局 石鼓规划分局 珠晖规划分局 蒸湘规划分局 领导信息局长、党组书记:刘革生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欧黎明 副局长、党组成员:杨承友 副局长、党组成员:侯跃泽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何光 副局长、党组成员:汤绍锋 总规划师、党组成员:杨劲松 副调研员:龙瑞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