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水县盐政管理所 |
释义 | 黑水县盐政管理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盐业工作,具体履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归口同级商务部门(县经济商务局)管理,接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盐政市场稽查处领导。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辖区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辖区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辖区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辖区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辖区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盐政股、业务股、财务股等。 领导介绍: 高尔基,县盐业公司经理兼盐政股股长,主持全面工作。 县盐政管理所在县经济商务局挂牌,所长、副所长分别由经济商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兼任;县盐业公司经理聘任为县盐政市场稽查所稽查股股长。 附注:黑水县盐业公司是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授权的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主体,负责全县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政管理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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