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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河南经贸环保协会
释义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环境保护协会

协会简介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环境保护协会是由10届大一新生自发,自愿,组织成立的。以宣传环保知识,组织环保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一个公益性活动团体。隶属于共青团河南经贸职业委员会下属的学生团体联合会。旨在增进同学们的环保意识,丰富同学们的环保知识,使人人都能了解环保的重要性及意义。

协会通过宣传环保思想,学习环保知识,组织环保活动。以实际行动来传达我们对环保事业的支持与呼声。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团委的支持与指导下举行各种活动,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又提高了大家的环保兴趣及同学之间的友谊。取得良好的效应。

今后这个新起之秀,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环境保护协会全体会员将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建设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社会贡献一份力量。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环境保护协会,是有学生自发组织成立的。以宣传环保知识,组织环保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团体。

第二条:本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宣传环保思想,组织环保活动,以实际行动传达我们的呼声。丰富学院人的环保知识、增进学院人的环保意识、使学院成为绿色的模范先锋。

第三条:本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组织的环保理念“创造绿色文化,享受多彩人生”。

第五条:加强与校内、校外各社团的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提升我院知名度。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组织环保宣传活动,加强学院人对环保的意识、普及环保知识。

第六条:活动利用课余及节假日等举行。

第七条:组织实际的参与活动、行动起来、以身作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收集环保信息,在学院或与其他环保社团组织合作。共同努力,为节约环保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 成员

第九条: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在校注册生。

第十条:凡个人承认本组织章程,有意参加环保活者、均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本组织有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对协会领导进行监督。

4成员有退会的权利

5会员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幷检举各负责人。

第十二条:会员有如下义务:

1遵守本组织章程。

2参与本组织的活动

3成员应向大众介绍本组织,宣传环保知识.

4成员应在日常生活中尽量减少自身行为,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5成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6会员应有高尚的道德及修养。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及素质

1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2关心同学,热爱本组织。

3勤奋学习,给同学们树立榜样。

4以身作则,接受同学们的批评。

第十四条: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或有违反本组织宗旨的言行,由会员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负责人提议报常委会决定取消成员的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产生办法

第十五条:为了使本组织正常工作,设置如下干部职位

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助理(监察长)一名、办公室一名、宣传部三名(正副)、 组织部二名(正副)、外联部二名(正副)、项目部二名(正副)、信息部二名(正副)执行长、及会员大会、常委事务局、会员监督管理委员会、顾问团

会员大会:有组织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代表了全体会员的利益,在组织内拥有最高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服从大会的决定。

常委事务局:有会长、 副会长、 助理(监察长)及个部部长(正)执行长组成。是协会的领导组织,负责协会大政方针的制定,及其干部的任免。(其四常委有正副会长、主任。助理组成)

顾问团:由协会指导老师和上一届的协会的常委事务局成员组成,对协会起指导辅助作用。当协会出现问题且常委事务局没有及时处理时,顾问团2/3人举手同意行使常委事务局权利直至协会稳定。

会员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有监察长、执行长组成。对协会的各部门进行考核是执法机构。也是规章制度的管理及修改部门,归常委事务局和顾问团双重领导、其间接领导组织部。

会长:本组织领导人、负责日常工作及决定、各部门的负责人协助会长组织本部门的工作。

副会长:对会长进行监督,督导。是活动具体负责人,并协助会长处理负责各项事务。

助理(监察长):全面辅助会长、 副会长处理一些日常的工作事务等并监管本会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执行长:负责本协会各部小组的工作执行力,效率的考核监察。由组织部配合工作。

办公室:进行项目统筹管理,协调各个部门小组的工作。整理协会资料,物品和财务的支出及核算。一些书面报告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织部:负责本会的考核、活动秩序管理,定期开展各部组之间的交流沟通。及现场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策划部:定期开展策划工作及开展活动。对本会所有活动进行全程策划,提供合理的方案决策依据。

宣传部:宣传环保知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其他部门组合作通过各种媒体、方式对外宣传本会的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文艺活动,陶冶情操,丰富课余文化生活,树立我会形象,给有文艺特长的同学展示自己的平台。并负责本会的大型文艺表演活动及演出的设计工作。

信息部:协助各部组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以及活动的信息采集(照片视频)对活动进行总结、资料的整理。对本会博客信箱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利用各种方式搜集信息(定期更新)通过网络进行环境保护宣传。

外联部:负责校内的各个组织,记者站 杂志 广播并积极为协会拉商业赞助,为活动的成功开展创造条件。联系各类讲座、参观社会实践活动。

干部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级干部的选聘章程的修改等(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迟 或提前举行)

第十七条:每届 年度由会长提名的候选人,或各部推荐的候选人,并经会员大会多数通过,报主管部门通过考察决定任用。(一般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八条:部长 副部长候选人有会员提名或自荐,及各部推荐。全体不记名投票 票数多者为部长,其后为副部长。或者由会长任命。(一般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章程的修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并报会员大会审议。

2:协会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大会通过后,送交团体联合会同意,并报团委备案核准后生效。

3:会员大会、及常委会具有对组织章程作出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条: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及各种捐助、赞助等。

第二十一条:本会经费的收支,由办公室及副会长管理、监督。且定期公布财政收支状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在接受捐助、资助应向院团委报告。并向本会学生团体成员公开。否则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协会类别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是由学生自愿、自发组织的公益性学生团体(文体)类。

第八章 协会变更及终止

第二十四条:协会更换负责人,应向团委申请,团委决定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协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院团委可以将其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背离社会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组织机构瘫痪。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于之注销:

1:自行解散,或强制解散者。

2:团体合并分立的。

3: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九章:协会文化

第二十七条:协会目标:永不止步、超越自我

第二十八条:协会宣言:团结、拼搏、进取、开拓、创新

第二十九条:协会价值组织核心理论:狼队精神

第一届全体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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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0: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