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
释义 |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又名河南法官学院。是河南法官的教育培训基地,规格为副厅级,与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承担河南省全省法院系统两万余名法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及国家法官学院交办的部分培训任务。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教务处、学员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处及对外培训处八个行政处室。 学校简介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一批具有深厚基础理论和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为搞好教学工作,学院专门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著名法学教授赵秉志为学院名誉院长,主要课程的教学由学院聘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牌大学的法学权威和省高院有关领导以及专家学者授课,从而确保了办学水平。学院的教学、科研设施配套齐全,拥有专业教室、图书馆、电教室等先进的教学场地设施,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学院院位于郑州市南12公里处新郑龙湖度假村中,学院占地120亩,建筑面积26000多平方米,学院设有教学区、学员教室,有可容纳近500人的学术报告厅一座,可容纳160人的大教室3个,可容纳80人的小教室两个,大小会议室8个;学院区有床500余张。分为豪华标准间、豪华单间、豪华套房、专家教授专用高级大套房四个档次;有先进的冷暖设备,集中供冷、供暖,环境优美,舒适方便;生活服务区有可容纳400多人的豪华大餐厅一个,中餐厅8个,西餐厅2个,并设有美容美发厅,洗浴中心等多种服务设施;商务中心各种商品一应俱全;娱乐中心有棋牌室、乒乓球馆、台球馆、健身房、歌舞厅、有河南省为数不多的豪华壁球馆。同时,龙湖度假村2000多亩的优美环境为共享资源,是学习、疗养、休闲及招待各种会议的理想场所。 机构设置概况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于2002年7月在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河南分院基础上成立,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级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学院规格为副厅级,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教务处、学员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处及对外培训处八个行政处室。 办公室职能1、拟制、修订学院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起草学院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学院保密、机要和文件档案管理使用保障工作。承办学院文件、电报、电传、电话、函件、报纸、杂志的登记、征订、收发、传阅、保管工作。 3、管理本院行政印章、书记、院长签名章及办公室印章,做好用印审核、登记工作。 4、负责承办本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根据需要召集相关会议。 5、负责全院日常行政接待工作和学院一楼接待室、第二会议室使用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7、负责学院办公用品购买、发放工作。 8、负责机关办公用房、机关内部人员宿舍分配、使用和调整工作。 9、负责学院机动车辆的管理、调配和所属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各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政治处职能1、负责相关文件的学习、处理,提出拟办意见,做好传送、呈报、传阅、保密、管理等工作。 2、做好党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等上级机关呈报材料的撰写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起草、呈报工作。 4、负责学院干部的考核、晋级、晋职等相关人事工作和各项福利、补助的呈报工作。 5、负责聘用员工的选聘、录用、管理、培训、考核、辞退、岗位的调整及工资、福利呈报工作。 6、协助党委、纪委、工会做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 7、负责学院全体人员考勤和各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 教务处职能1、制定学院长期教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年度教学计划及督促教学计划的实施。 2、开展法官教育培训的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组织参加全国及召开全省学术研讨会的有关工作。 4、组织学院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档案。 5、负责组织安排教师节及组织教员定期教学经验交流、观摩等活动。 6、负责对各中院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学员处职能1、负责计划内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的思想道德教育、组织纪律、学习、日常生活等管理工作。 2、负责计划内培训班学员的学籍及档案管理工作。 3、征订、发放教材及教学资料。 4、负责学院重点课程、重大事项等音像资料的制作及建档保管工作。 5、负责学院报告厅、二楼接待室、第一至四教室、电教室日常管理及资产、电教、音像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7、经营法学书店。 8、组织计划内培训班的考试以及法官学院网站的工作。 联系方式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商业路8号 邮编:45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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