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议制 |
释义 | 合议制: 即委员会制。行政组织的一种类型,指行政组织决策和管理权力由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共同行使,按少数服从多数或协商一致的原则集体决定、共同负责的组织体制。合议制的优点是,能集思广益,考虑问题较周全;能反映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权力受到制约,防止个人专断。缺点是易造成行政领导权责不明;易出现相互扯皮或调和折衷、行动迟缓、指挥不力的现象,致使行政效率较低。 合议制通常适用于需要集思广益、集中反映各方面利益和要求的行政组织。是指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审判集体或者由审判员组成的审判集体,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制度。这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外,其他一切案件不论按照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审理都适用合议制,以体现审判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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