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肥文化艺术中心 |
释义 | 合肥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科技绿轴东西两侧,潜山路与怀宁路之间,北临东流路,南接天鹅湖,由大剧院建筑群和综合艺术馆两大部分组成,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其中,大剧院包括主剧场、小剧院、音乐厅等。主剧场以演出歌剧、舞剧为主、话剧为辅,按照1500-1600座设计;小剧场以表演特色剧种和小型演出为主,附设电视演播和制作功能,按照500座设计;音乐厅可以进行大型交响乐及民乐演出,按照1000-1200座设计。综合艺术馆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主要由设有画廊、画室、恒温画库、多功能学术交流厅和各类艺术作品的户外展示区等的综合美术馆组成。建设安徽合肥文化艺术中心是为实现合肥市“十五”期间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总思想与目标,全面提升合肥市的文化品位,满足对外文化交流的需要,围绕“把合肥建成文化强市和全省文化中心”的战略目标,并结合政务文化新区总体规划而提出的。目前开工建设的安徽合肥文化艺术中心(剧院部分)于2003年初开始征集方案,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设计方案最终中标。经过数次的功能性调研和论证,于2004年9月16日完成方案整合并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主持的专家评审,同年12月31日完成正式方案的修改深化。在施工图设计中,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得到了省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已经确定建筑节能设计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冰蓄冷空调系统、外墙外保温体系及热、冷回收体系。此方案经过7轮生态节能系统方案论证,已通过专家论证。 大剧院位于东流路与怀宁路交口东南角,毗邻天鹅湖。总建筑面积达五万七千多平方米,局部地下二层,地上六层,由主剧场、小剧院、音乐厅等组成。目前,大剧院工程已完成二层结构楼板砼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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