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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合肥市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8月,负责合肥地区(含三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1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8种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局设置政策法规处等14个职能处室;设肥东、肥西、长丰三个县局,稽查局、征管分局、涉外分局三个直属行政机构,经济分局等7个派出机构;设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0年底,全系统在职职工860人,其中市区523人(含事业编制13人、工人9人);辖区正常纳税户11.8万个。

截至2010年底,全市辖区内共有税务登记户117607户,其中市区90354户,肥东县8057户,肥西县10368户,长丰县8828户。其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1787户,其中100--500万元的1235户,500万元—1000万元的254户,1000万以上的企业298户。

2010年,全市地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局“一个确保、两个提高”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29.79亿元,同比增收57.5亿元,增长33.4%。其中,地方税收入163.51亿元,同比增收44.25亿元,增长37.1%,增幅名列中部省会第一;五项社保费收入53.93亿元,同比增收10.82亿元,增长25.1 %;税费收入增量首次突破50亿,为“十一五”完美收官画上了圆满句号。

市局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13次荣获全省地税系统绩效考核优秀单位,8次荣获市政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报全市地方税(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费)源调查和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工作。

(三)承担组织实施征收范围内的各项税收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监督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

(五)组织开展纳税人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六)承担全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组织实施金税工程。

(七)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对市以下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本系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信息采编,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议、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安全等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装备、固定资产和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系统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承办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执法监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3、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

负责组织实施营业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等税收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单个税种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调研,拟订相关税收政策,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国际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等。

4、所得税处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拟订单个税种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调研,拟订相关税收政策,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基金(费)处

负责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单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调研,拟订相关政策,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基金(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负责有关基金(费)的政策宣传、缴费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编制税收(基金、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税收(基金、费)缴纳、退库情况;承办税收(基金、费)收入分析、预测和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基金、费)源监控、企业税收(基金、费)资料调查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税收(基金、费)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基金、费)收入数据综合管理应用和票证管理工作。

7、纳税服务处

承担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拟订纳税服务具体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缴费)辅导、咨询服务、争议调解、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缴费)人投诉;承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面向具体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评估和检查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工作。

8、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负责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完善征管规程,推进专业化征收管理;组织实施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地税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9、政治部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系统党建等工作;承担所辖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科级后备干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股以上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和系统业务骨干培训;负责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负责系统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职称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及离退休工作政策;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系统离退休工作。

10、财务管理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系统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负责系统服装配发、管理。

11、内审处

承担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市地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

12、宣传处

负责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内部信息编发、刊物编辑;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基金、费)宣传、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报道;负责系统地税文化建设、机关图书阅览室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图书阅览室建设和管理;承办网站和综合办公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13、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4、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建和工青团妇工作,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承担扶贫、统战工作。

15、信息中心

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内设硬件管理科、软件开发管理科、系统运行维护科等股级科。

16、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接待、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后勤服务工作。内设公务接待科、后勤保障科等股级科。

领导信息

邢孝鸿局长

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收入规划核算处和招商引资工作。

孙敏副局长

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处、机关党委和稽查工作,协管收入规划核算处,联系税务学会。

王俊华副局长

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监察室、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基金(费)处、纳税服务处和基建工作。

葛锐副局长

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处、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

刘文军主任

男,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部、内审处、宣传处、工会、团委、机关服务中心和文明创建工作。

基层分局

肥东县局

肥西县局

长丰县局

稽查局

征管分局

高新分局

经济分局

新站分局

瑶海分局

涉外分局

蜀山分局

庐阳分局

.包河分局

实绩荣誉

近年来,合肥地税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和谐地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和队伍素质为中心,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地税环境、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和促进队伍全面发展为目的,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和文明建设工作双丰收。

市局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先进集体,安徽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安徽省第六、第七、第八届文明单位,合肥市首批文明行业、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荣誉。成为全省地税系统唯一一家连续10次年度考评优秀单位,先后7次被评为市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全系统有300多个单位,1020多位先进个人先后受到市及市以上有关单位的表彰。

加强领导

市局党组一贯十分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税收征管工作融为一体,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市局党组统一领导、职能处室分工负责、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先行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治税理念、执法理念、服务理念、学习理念、修养理念和人才理念,全面提升地税系统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队伍文明素质。着力“舞好龙头”,在全系统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开展“学习型地税机关”、“学习型地税分局”创建活动,着力培养和塑造文明合肥地税人。

创新载体

开展富有特色的税收宣传活动,组织送税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在纳税人中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诚信纳税单位”表彰活动,积极营造纳税人满意、企业满意的良好地税环境。积极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塑造地税文明“窗口”。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税企共植“税务林”、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严格要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教育、考核、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政风建设月”活动,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阳光办税”、“阳光稽查”,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局长接待日、月缴期间无午休、个性化服务,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涉税服务。

聚财为国

积极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推行税收全面质量管理,夯实了税收管理的基础;突出科学精细管理,税收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坚持依法治税,努力营造优良税收执法服务环境。加强对地方税收薄弱环节管理,强化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管理,地方税收环境得到优化,为合肥“三大推进”和招商引资工作作出了贡献。

税局地址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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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