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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何偃
释义

公元四一三年至四五八年,字仲弘,庐江潜人,何尚之中子。生于晋安帝义熙九年,卒于宋武帝大明二年,年四十六岁。州辟仪曹从事。举秀才。元嘉中,位太子中庶子,历侍中,掌诏诰。时尚之为司空尚书令,偃居门下,父子并处机要,甚得时誉。孝武帝时,迁吏部尚书。与颜竣有隙,心不自安,遂得悸疾。孝武帝遇之厚,倍加治疗,始得瘥。时帝长女山阴公主爱倾一时,配偃子戢。及卒,帝为之哭伤不已,谥曰靖。偃好谈玄,曾注庄子逍遥篇,与文集十九卷,(《隋志注》作八卷,《两唐书志》作十六卷。此从《隋书志》)并行于世。

史籍记载

宋书 列传第十九

何偃,字仲弘,庐江灊人,司空尚之中子也。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除中军参军,临川王义庆平西府主簿。召为太子洗马,不拜。元嘉十九年,为丹阳丞,除庐陵王友,太子中舍人,中书郎,太子中庶子。时义阳王昶任东官,使偃行义阳国事。

二十九年,太祖欲更北伐,访之群臣,偃议曰:「内干胡法宗宣诏,逮问北伐。伏计贼审有残祸,犬羊易乱,歼殄非难,诚如天旨。今虽庙算无遗,而士未精习。缘边镇戍,充实者寡,边民流散,多未附业。控引所资,取给根本。亏根本以殉边患,宜动必万克。无虑往岁挫伤,续以内衅,侮亡取乱,诚为沛然。然淮、泗数州,实亦雕耗,流佣未归,创痍未起。且攻守不等,客主形异,薄之则势艰,围之则旷日,进退之间,奸虞互起。窃谓当今之弊易衄,方来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齐天道。」迁始兴王浚征北长史、南东海太守。

元凶弑立,以偃为侍中,掌诏诰。时尚之为司空、尚书令,偃居门下,父子并处权要,时为寒心;而尚之及偃善摄机宜,曲得时誉。会世祖即位,任遇无改,除大司马长史,迁侍中,领太子中庶子。时责百官谠言,偃以为:「宜重农恤本,并官省事,考课以知能否,增俸以除吏奸。责成良守,久于其职。都督刺史,宜别其任。」

改领骁骑将军,亲遇隆密,有加旧臣。转吏部尚书。尚之去选未五载,偃复袭其迹,世以为荣。侍中颜竣至是始贵,与偃俱在门下,以文义赏会,相得甚欢。竣自谓任遇隆密,宜居重大,而位次与偃等未殊,意稍不悦。及偃代竣领选,竣愈愤懑,与偃遂有隙。竣时势倾朝野,偃不自安,遂发心悸病,意虑乖僻,上表解职,告医不仕。世祖遇偃既深,备加治疗,名医上药,随所宜须,乃得瘥。时上长女山阴公主爱倾一时,配偃子戢。素好谈玄,注《庄子·消摇篇》传于世。

大明二年,卒官,时年四十六。世祖与颜竣诏曰:「何偃遂成异世,美志长往。与之周旋,重以姻媾,临哭伤怨,良不能已。往矣如何!宜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本官如故。」谥曰靖子。子戢,升明末,为相国左长史。

何偃小传

东晋义熙九年(公元413年),本文的主角何偃出生在了刘宋朝一个低级士族家庭(1)。这个家庭自何偃的曾祖父何惔开始进入仕途(2),祖父何叔度和父亲何尚之当时也都任官。何偃是家中中子,即非长非幼中不溜的。何偃的籍贯是庐江郡灊县,但是他的籍贯很难定州,因为就在他出生的这年,庐江郡从扬州划出,归到豫州(3)。此外,他的籍贯和出生地恐怕也不统一。因为正史不载,笔者推测有以下几种可能:建康、吴郡、灊县或其他地方。首先当时任官,家属未必就跟随。比如本文随后将提及的宋文帝太子刘劭政变后,遭到外部方镇力量的反抗,而这些军镇将领府佐的家属有许多在建康(4)。当然也不能排除跟随的可能,因此在史无明证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从两方面去推测。即如果其曾祖父出仕后,家族集团仍留庐江郡灊县,则他可能出生于家乡。如果其家外迁,则一般跟随祖父和父亲为合理。义熙九年,其祖父或是担任吴郡太守,或是在建康做尚书(5)。而其父早年追随长期在建康为官谢混(6),起家又是扬州的临津县令,在义熙十一年前后(7)进入刘裕平西将军幕府,出征荆州。从上述推断,便得出这几种可能。当然,严耕望先生提出“何氏家族世居扬州”(8)。不知严先生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但是个人认为,虽然祖父和父亲为官在扬州,其父还追随谢混,但家族是否世居值得商榷,至少证据不够有力。这还牵涉到后文他被哪个州征辟的问题,在此先作申明。 何家虽然几代为官,但何偃出生时,家中并不富裕(9)。然而这个家族的乡品却不低。从其父起家就是县令推断至少是三品(10)。大约在元嘉十年(公元433年)(11),他被扬州州府辟为议曹从事(12)。随后被推举为秀才,经过考核(13),授予中军参军,并入临川王刘义庆的平西将军府担任主簿一职。首先,南北朝时期州府负责行政,军府负责军事,但实际上军府侵夺州府权力,使得在通常情况下府佐系统在地位和权力上要超越州佐系统,因此进入军府是种荣升。而这位临川王刘义庆便是编著《世说新语》之人,其才学在当时宋室诸王中十分突出,以至于高祖刘裕称赞说:“此我家丰城也”(14)。何偃在他的军府中任职,一面反映他有一定能力,另一面也使他在政治和学术方面获益非浅。后来朝廷召他去做太子洗马,他没有上任。其中原因无从考究。

元嘉十九年(公元442年),他出任丹阳郡丞。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起点。丹阳郡是建康所在地,而郡丞是丹阳郡最高行政长官的副手。此后,他又担任庐陵王友。这又是一个升迁。因为之前的议曹从事、中军参军、平西主簿、丹阳郡丞均是第七品的官职,而王友这一职务是第六品的。此后的三个官职分别是太子中舍人、中书郎、太子中庶子。前两者是六品的职务,后者则为第五品。其中太子中舍人和太子中庶子属于东宫的官员,前者的作用相当于黄门侍郎,即在太子身边执掌威仪、负责进谏纠失的官员(15);后者的作用相当于侍中,即负责管理太子东宫内诸事,在太子身边负责进奏、商讨事务,太子车驾出行时则陪同太子的官员(16)。这两个职务与太子比较接近,因为这些官员的任命权不在太子手中,因此不能认为他就是太子党的成员。不过,从后来太子刘劭即位后重用他来看,至少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中书郎是负责编撰工作的人员,十分清要(17)。

此后,宋文帝第九子义阳王刘昶担任南彭城下邳郡太守,因此宋文帝派何偃出任义阳国行事,负责管理这位皇子的封国。当时的封国相当于郡,而封国的正式行政长官应该是内史,行事只是有内史管理的权限,但没有名实,说穿了是个代理。这恐怕是宋文帝的一种用人策略吧。当然,这种代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去做的,这反映出宋文帝对何偃的信任。

元嘉二十七年后的某一天(18),时任吏部尚书的江湛推荐王微出来做官。王微是文帝元老重臣王弘弟弟王孺的儿子,他不慕功名,又与何偃友善。当时有种传言,江湛的保举里有何偃的功劳。何偃为此不安,特意写了封信去解释。看来信起了作用,王微在元嘉三十年病故时,还嘱咐家人将自己所弹之琴送与何偃(19)。这里可以看出何偃比较善于沟通,也说明年轻时的何偃也有比较真诚和性情的一面,否则淡泊功名的王微也不会与他深交如此。

元嘉二十九年(公元452年),听说北魏太武帝驾崩之后北魏内部混乱的宋文帝想要再次北伐。无疑,对于封建帝王来说,很多事情是乾纲独断的。但是,他无法做到事事躬亲,需要臣子们来处理具体的事项;另外他还需要了解大臣们的态度,好决定如何使用和调遣,因此他派人来征求大臣们对北伐的意见。这里要插叙一下的是,自从宋文帝登基之后,已经发起了两次大规模的北伐。一次是在元嘉七年,一次是在元嘉二十七年,但是这两次都遭到惨败,甚至第二次被北魏军队的反攻打到了长江对岸。热衷一统北方的宋文帝自然不甘心于这样的结果,想要再度北伐在情理之中。然而宋朝北伐连续挫败,尤其是第二次,出兵时就出现财政紧张(20),遭北魏反击后长江以北地区破坏严重。因此,宋朝根本没有力量支持一次北伐行动。此外,宋军连续战败,锐气尽丧,早已不是当年熊罴之师,在心理上他们没有优势。所以,宋文帝的决策无疑是错误的。何偃自然也看到了问题,反对出兵北伐,但是他也看到,宋文帝的态度很坚决,身为臣子,不能直接冒犯君颜,因此他在上书中采取了迂回劝谏的策略。他先承认皇帝在谈到北伐时说北魏有内乱容易被消灭是正确的判断,承认皇帝的筹划很完备,很快笔锋一转谈到己方的种种困难,尤其是边境州郡破败的情况,认为应该再等待时机(21)。不知是这种劝谏的策略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其父何尚之再度出山,返回朝廷管理北伐后勤事务(22),亦或兼而有之,宋文帝没有给他脸色,调他做了始兴王刘濬征北将军府的长史兼南东海太守。南东海郡隶属南徐州,比义阳国更靠近京畿,但国在政治待遇上要高于郡,国内史的地位要高于郡太守。当然他之前是个行事,现在是个实封的太守,所以基本上可以算平调。

不久,何偃再度得到提拔,出任司徒左长史(23)。这个官职相当重要。因为当时实行九品官人法,各地中正评定人物品级之后需要由司徒左长史来审核(24),这样对朝廷人事有一定的干预权。何偃能充当这个职务,不能不说与他父亲得宠有关。

(1)见(10),九品官人法规定九品,实际一品虚悬,最高甲族为二品。乡品三品就已经是卑品。

(2)《宋书·何尚之列传》“曾祖凖,高尚不应征辟。祖惔,南康太守。”

(3)《宋书·州郡志》“九年,割扬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属豫州”

(4)《宋书·刘劭列传》“劭欲杀三镇士庶家口”

(5)《宋书·何尚之列传》“义熙五年……时叔度为尚书……后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

(6)《宋书·何尚之列传》“为陈郡谢混知,与之游处”《晋书·谢混列传》“历中书令、中领军、尚书左仆射、领选”《晋书·安帝纪》义熙八年九月己卯“太尉刘裕害….. 尚书左仆射谢混”。可知义熙八年九月前谢混长期在建康为官,自然何尚之也在建康。

(7)《宋书·何尚之列传》“高祖领征西将军,补府主簿。”校勘记“按时在义熙九年,刘裕兼领荆州”。时间有误,依据《宋书·武帝纪》“(义熙)十一年正月…..率众军西讨。复加黄钺,领荆州刺史。”

(8)《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册,P173

(9)《宋书·何尚之列传》“家贫”

(10)临津乃扬州之县,推测为三品县。另参见(12),议曹从事为第七品,按宫崎市定乡品与官品差四品,应为三品。按现在历史学界对宫崎的质疑,也在三品或四品。

(11)笔者的推测。《通典·选举二》“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如果按此条,何偃应在元嘉二十年左右做官。但是,最大的矛盾是根据《宋书·刘义庆列传》,他在元嘉十年至十六年为平西将军,此后升卫将军。因此何偃断不会在元嘉十六年以后出来做官。根据《梁书·武帝纪》记载他在齐朝为官时上书“闻中间立格,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可见宋齐一般的规矩可能是二十为官。那么何偃应在元嘉十年左右出来做官。

(12)这里选择扬州没有选择豫州,是因为笔者觉得,虽然严先生的世居还有瑕疵,但是扬州的可能性比较大。

(13)《通典·选举二》“宋制,丹阳、吴、会稽、吴兴四郡岁举二人,余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天子或亲临之。及公卿所举,皆属于吏部,叙才铨用。”

(14)《宋书·刘义庆列传》

(15)《宋书·百官志》“(太子)中舍人……职如黄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与侍中具掌门下众事。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另本条与(16)关于门下省的事务可参考万绳楠在《魏晋南北朝文化史》中引《隋书·百官志》的相关讨论段落。

(16)《宋书·百官志》“(太子)中庶子……职如侍中”“侍中……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法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

(17)关于中书郎的职务,《宋书·百官志》根本没有记载,《南朝宋会要》上中书省条有专门的正员中书郎。晋初时,著作郎隶属中书省,称中书著作郎,惠帝以后就不再称中书著作郎。中书郎作中书著作郎解也不合理。不知究竟是什么,欢迎方家点拨。

(18)《宋书·江湛列传》“二十七年,转吏部尚书。”《宋书·王微列传》“吏部尚书江湛举微为吏部郎。”

(19)《宋书·王微列传》“遗令薄葬......以尝所弹琴置床上,何长史来,以琴与之。何长史者,偃也。”

(20)《宋书·文帝纪》元嘉二十七年条“索虏攻悬瓠城,行汝南郡事陈宪拒之。以军兴减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太守诸葛阐求减俸禄同内百官,于是州及郡县丞尉并悉同减。”《宋书·索虏列传》“是岁,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有司又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资满五十万,僧尼满二十万者,并四分换一,过此率讨,事息即还。”

(21)《宋书·何偃列传》“偃议曰:‘内干胡法宗宣诏,逮问北伐。伏计贼审有残祸,犬羊易乱,歼殄非难,诚如天旨。今虽庙算无遗,而士未精习。缘边镇戍,充实者寡,边民流散,多未附业。控引所资,取给根本。亏根本以殉边患,宜动必万克。无虑往岁挫伤,续以内衅,侮亡取乱,诚为沛然。然淮、泗数州,实亦雕耗,流佣未归,创痍未起。且攻守不等,客主形异,薄之则势艰,围之则旷日,进退之间,奸虞互起。窃谓当今之弊易衄,方来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齐天道。’”

(22)《宋书·何尚之列传》“尚之既还任事,上待之愈隆。是时复遣军北伐,资给戎旅,悉以委之。”

(23)《宋书·刘劭列传》“司徒左长史何偃为侍中。”

(24)《通典·职官二》“司徒加置左长史,掌差次九品,铨衡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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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