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鲁丽 |
释义 | 何鲁丽,女,1934年6月出生,山东荷泽人,汉族。1957年北京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副主任医师。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红十字总会名誉副会长,中国慈善协会副会长,中国辛亥革命研究会理事长。1986年4月加入民革。 履历1952年至1957年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学习。 1957年至1984年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第二医院主治医师、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984年至1988年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 1988年至1993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 1993年至1996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全国妇联副主席。 1996年至1998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全国妇联副主席。 1998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第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增选为副主席。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曾作为中华医学会代表团团员赴法国进行儿科交流和讲学。被评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两次被评为十佳卫生城市长,获全国计划生育优秀工作者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重要讲话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2007年11月18日在此间表示,要通过纪念民革成立六十周年,使民革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不断得到发扬光大。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十八日在北京闭幕,何鲁丽出席并发表讲话,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周铁农等出席会议。这次会议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审议民革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向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民革章程(修改草案),做好召开民革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何鲁丽说,十二月份是民革成立六十周年纪念,要以纪念民革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加强对民革党史的学习,使广大民革党员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了解民革及历代领导人为坚持和发展这条政治道路作出的贡献,从而增强对坚持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 何鲁丽说,民革十一大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实现政治交接,对民革加强自身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健全参政党机制等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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