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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何林宣
释义

个人简介

何林宣,25岁,北京最大金额卖肾案第一被告人。原本在家务农的他,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开拖拉机搞运输,2003年到云南干了两年工程,2006年到上海做房屋租赁生意。他当肾贩子已经有近4年之久,2011年2月15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本市最大金额的卖肾案。在法庭上,肾贩子何林宣竟称:“我是在拯救别人的生命。”

相关案情

何林宣和另外三名被告人叶卫华、甄鼎梁和司振桥,他们的身份有些特殊,因为他们既是肾贩子,又是肾源供体,每个人都已经摘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脏。在检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中,2008年何林宣在北京某医院,为患者张某、韩某、刘某提供的肾源就是他们三人的。这笔买卖一共赚了37万余元,可他们三人每人只拿到了5万元报酬。“何林宣拿了多少钱,我们不知道。”叶卫华说。这次交易之后,何林宣便带着他们一起做起了买卖肾源的营生。

在这个团队中,四人有着明确的分工,司振桥负责找肾源,甄鼎梁负责做饭、养供体,叶卫华负责与供体和受体的家属联系,何林宣则负责联系医生。此外,他们还找人制作了假身份证和公证书,还找了名司机负责接送供体。

2008年3月的一天,他在网上发了个卖肾的帖子。很快一个自称患者家属的张姓男子在QQ上与他聊了起来。张姓男子说自己家人要换肾,让何林宣来到北京。但是到医院检查身体后,医院认为何林宣体质弱,不符合移植要求。“他说你也别白跑一趟,就帮我找找肾源。”在一个月内,何林宣就在网上帮助张姓男子找到了三个肾源,并顺利地做了移植手术。而这三人就是本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

之后便不断有患者家属打电话找他,希望他帮忙联系肾源。一般来说做一单生意,患者需要给付10万元至12万元,其中供体住院、手术、体检费用共2万多元,供体的卖肾钱3万至5万不等,给中介1万多元,剩下的几个人分。何林宣说,平均每一单生意能挣2万多元,从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就挣了大约30万元。但据叶卫华讲,在与何林宣一起倒卖肾源后,何林宣总共分得好处费3.5万元。

落网受审

让这个四人团伙落网源于一次事故。2009年7月,一名患者家属联系到何林宣要找肾源,25岁的刘某成为供体。2009年12月,刘某被安排住进医院,手术后突然大出血,抢救了一夜,刘某终于脱离了危险,最终拿到了3.8万元、一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报酬。当他回到老家后,因为身上的伤口被家人发现,在家人追问下,刘某说出自己卖肾一事,于是家人报警,何林宣等人才先后被抓获。

在法庭上,其他三名同伙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只有何林宣拒不承认:“事实我承认,但我觉得我不构成犯罪。我给身患绝症的患者介绍肾源,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从结果来讲是好的,最起码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本案将择日宣判。

最终结果,朝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何林宣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20万元;判处叶卫华、甄鼎梁、司振桥各有期徒刑4年,各处罚金1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他们的违法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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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7: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