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郝霪 |
释义 | 郝霪,中国清朝官员,本籍中国直隶。郝霪于1740年(乾隆5年)接替魏素,於台湾担任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品等为正五品的该官职隶属于台湾府,主管船政治安业务,相当於副知府。同年,他亦接替朱岳楷,于台湾兼署担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管辖约今台湾南部之嘉义县、嘉义市、台南县、市全境及高雄县部份区域。该区域面积约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时期台湾岛之汉人集中地所在。1942年,他则转为管理北台湾之淡水同知。 前任: 魏素 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 1740年上任 继任: 方邦基 前任: 朱岳楷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1740年上任 继任: 杨允玺 前任: 庄年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42年上任 继任: 曾曰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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