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鹰战警 |
释义 | 故事简介 1999年3月17日凌晨,当台湾巴商高速投资公司的巴拿马籍货轮“海的主人号”途经安达曼海域时,缅甸籍海盗头目芒泰昂伙同13名持枪歹徒劫持了该货轮,并将货轮上的21名船员放在9个充气筏上,任其在海上漂流。之后 “海的主人号”货轮由于故障原因,被迫停靠北部湾港口修理。我国公检法司各部迅速响应,以刑侦支队支队长郝健飞和检察官韦燕子为代表的侦查队伍,联手国际刑警图蜜,跨国与犯罪分子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 影片总顾问:温卡华 总监制:彭祖意 顾问:梁胜利 罗殿龙 张少康 蒙平友 李国凯 总策划:刘耀龙 监制、执行策划:李峻峰 制片人:张能秋 路宁 执行制片人:黄昶 编剧:鲍学谦 王大东 导演:钟光琳 类型:剧情 地区:内地 语言:国语 动作导演:谭俏 摄影:张皓 主演:牟凤彬 张一 吴青芸(越南)王玉璋 监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联合摄制:法治快报 出品单位:广西华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南宁城投东盟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协助拍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海事局和防城港市委、市政府 岑溪市委、市人民政府 靖西县委、县人民政府 《海鹰战警》故事原型:安达曼海盗案 1999年3月17日,在印度洋安达曼海域,我国台湾巴商高速投资公司所拥有的巴拿马籍杂货轮“海的主人”号被劫。这起震惊海内外的海盗劫持货轮案告破后, 14名缅甸籍海盗船员被依法逮捕。2000年1月31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以抢劫罪对芒泰昂等人分别作出一审判决,14名缅甸籍海盗船员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认为,14名上诉人主观上有共同非法劫取他人财物的动机,客观上实施了共同抢劫的行为,其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二审判决:芒泰昂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夏梭犯抢劫罪,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觉索林犯抢劫罪,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吴索伦、谭文等11人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附加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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