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星镇 |
释义 | 基本信息海星镇隶属北安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镇政府驻地距市区70公里。 海星镇一带,中华民国时期,属通北县第三区管辖,称海星镇。东北沦陷后,设置海星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海星区,1951年改为第五区,1955年复改海星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海星乡。1958年9月,并入通北人民公社,为海星管理区。1962年将原海星乡从通北公社划出,建立海星人民公社。1984年春,改为海星乡。1985年3月,改设海星镇。 海星镇辖境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大部为平原,总面积11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6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玉米等。全镇共辖城久、兴海、海星、兴旺、永富、兴胜、阳光、兰光、幸福、共和、兴龙、治安等12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40人。镇政府驻地海星村。 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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