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上路货 |
释义 | 当卖方先把货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再寻找适当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时,这种交易就是在运输途中进行的货物买卖,在外贸业务中称为“海上路货”.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这里何为“情况表明有此需要”,没有明确的标准,实践中根据个案从严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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